书城艺术中国色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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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论五东西方色彩观念的比较(2)

这“生意”与生机生气都是义近之词。西方的“写生”,是个很严格的概念,它不允许用朱色或墨色去画竹,也不允许用水墨或青绿去画山水,因为写生的重要原则便是忠实于对象的自然形态,而中国画之写生,却是“写物之生意”,换言之,是表现“物”的生命活力。

“写真”作为肖像画的专用语,在西方也好理解,“真”就是真实,最真实的莫过于摄影,故称摄影为“写真”。中国古代的人物“写真”,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真”。兹以古人论“真”之说以为证。

元人王绎云:

写真古诀:写真之法,先解八格,次看三庭,眼横五配,口约三匀。明其大局,好定寸分。八格解:相之大概不外八格:田、由、国、用、且、甲、风、申八字。面扁方为“田”,上削下方为“由”,方者为“国”,上方下大为“用”,倒挂形长是“目”,上方下削为“甲”,腮阔为“风”,上削下尖为“申”“三庭”、“五配”、“三匀”之“解”从略。

仅凭这么简单的视觉经验,就想“写”“真”?

清人丁皋的《写真秘诀》也是一派玄论,其中充满“浑元”、“两仪”、“五行”、“五岳”之类模糊的概念。

可见,中国画学中的“真”,不是“真实”之义,而是“天地间之真气”。

在西方,不熟悉解剖学是根本不能“写真”的,东方则不然。所以,无论是“形”是“色”,东、西方都各趋一途。从根本上讲,这是彼此世界观之差别所造成的。中国古人是“艺术”地观察世界的,将直学。

觉经验提升至玄理的高度,玄理既成一种认识论的固化模式,便将万事万物都装填到这框框中。这便是阴阳五行的认识方法。

西方不同。达·芬奇说:“绘画是自然界一切可见事物的唯一模仿者”,因此,他称绘画“是自然的合法女儿”。为着“模仿”不离实,画家必须理解明亮、阴暗、色彩、体量、形状、位置、远近和运动、止等原则”。

而黑格尔对于“颜色”在造型中的价值有了更深的见解:

形状、距离、界限、圆整,总之,占空间的现象,所有一切空间关系和差别,在绘画里,都只有通过颜色才能表现出来。

可见,颜色不仅只是“色”的问题,它和“体”的造型大有关系,即无“色”即无“体”,因为,没有“颜色”的助成,便不能处理空间关系”,这样,“形”便无从真实地被创造。

印象派画家塞尚被誉为“现代绘画之父”,虽然,他所谓真实地表现的,不是“形”而是“色彩”、是“光”。但这只是“模仿”的对象不同了,而模仿”的精神则依然。他说:“按照自然来画画,并不意味着摹写下客体,而是实现色彩的印象”。

因此,塞尚只是从既往的“模仿空间关系”走向“模仿”“光”、“色”一他依然在“模仿”的轨辙上前进。

在欧洲,真正脱离古典“模仿说”的,当推马蒂斯(1869年,1954年),他的代表性言论是:

美术学校的教师常爱说:“只要紧密靠近自然。”我在我的一生的路程上,反对这个见解,我不能屈服于它。这项斗争在我的道路上有各种不同的周折成为它的结果。我的道路是不停止地寻找忠实临写以外的表现的可能性。

那么,“忠实临写以外的”所指为何呢?这便是自我的内在精神。

至此,色彩从服从于“形”的“模仿”,从配角,走到了独立的主角位置上。自此,色彩所具有的表情表意功能才最充分地被发掘出来了。色彩不再是依附于“形”的从属者了。

这是否是说,西方的色彩观向东方靠近,甚至,以东方为师了呢?当然不是。东、西方的文化比较,若引申出“优劣论”,不问是西优东劣抑或相反,都不是我所进行的比较的初衷。从表层上看,重色轻形的观念,在唐、宋时代已经很明白了,沈括说过“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坡的话则更为尖刻。宋人朱景玄在他的名着《唐朝名画录》中说,伏闻古人云,画者,圣也。盖以穷天地之至,显日月之不照。挥纤毫之笔,则万类由心;展方寸之能,而千里在掌。至于移神定质,轻墨落素,有象因之以立,无形因之以生。

绘画既可表现有形的存在,也能表现无形的情思。“万类由心”,“千里在掌”,画家可以纵心放手地去创造。

从表面上看,上述东方哲人的意见似与西方抽象大师的意见相似,其实,骨子里的精神并不一致。

中国画虽有重色的传统,但从来不抛弃“形”,从来是在“似与不似”间舞蹈,这与完全抛弃物象的抽象画便不一样;再者,中国画可能“一色到底”,“水墨画”至今仍是水墨,它已经固化为一种画种抛弃水墨这画种便不能成立,这又与无色彩限制的西方抽象画不同;更重要的是,西方的色彩“革命”是伴着社会革命进程的,以抽象的色块、色线、色构成去独立地表现个人的内在精神的抽象画,是感应着西方个性解放、人格独立的社会革命的,而中国的“色彩革命”只是“玄的心灵”的外化,只是为玄思所触动。

从写实主义走向抽象主义,西方是从“模仿”第一自然(客观之存在)走向“模仿”第二自然,并完全抛弃作为第一自然的物象;中国写意画,虽有“忘形得意”的传统,倾重于表现第二自然,但并未离形写意。中国画十分奇异,“形”是有限的“模仿”,即所谓“在似与不似之间”,而“色”则完全地背离“模仿”物色的古典原则。

着名的色彩理论家约翰内斯·伊顿(瑞士)在所着。色彩艺术一色彩的主观经验与客观原理中,对中国画的择色有一段精彩的言论,兹转录如下,

中国的水墨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印象性的。中国人特有的哲学态度包含对自然界和自然界力量的崇拜。因此,画家们对自然界的形状进行了透彻的研究,这是毫不奇怪的。山、水、树、花都成了美学的象征。中国画家认真研究自然界的形状,直到像写毛笔字那样熟练掌握为止。为了表现自然界的形状,画家通常只用一种颜料,即水墨,并以一切可能的浓淡色调使其变化。水墨抽象概括的内容,从根本上加强了那种基本上是象征性的绘画特点。

如果要稍做修正,那么,“为了表现自然界的形状”之后,还应加上及其哲学理念”,这样更贴近中国画的精神。

同样是“模仿自然”,若仅从字面理解,则可能曲解本义,只有放在彼此的文化环境中,才能揭示其近真之意义。在中国,“自然”一词,既有外部世界非社会性的实有意义,即与“社会”对应的自然界,又有自然存在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精神。用古代词语来表示,便是自然如山水、花鸟之属表现出的未经社会污染的自然本真状。“自然”是“道”的另一种说法,所以“模仿自然”是不能离“道”进行的。这样玄的思想及玄的思维,是西方人很难理解的。在西方,“模仿自然”几乎无别于“如实描绘”,画花,只要与花无异,便算是“模仿”成功。而中国画则以“神”、“妙”为极致。“神”、“妙”当然有诸多解释,但离开道”,亦只算是“能品”而已。比如,王维“画花,往往以桃、杏、芙蓉、莲花同画一景”,可是,沈括却评其为“王维画入神,不拘沈括。梦溪笔四时”。这样的处理在写实画中是不允许的,但中国画则不然,甚至谈。故意地破坏自然秩序以追求“道”的精神。

“模仿”东、西方都使用,可是,同名异趣,精神实质并不相同。

四东西方色彩观的交融

至19世纪下叶,西方古典写实主义绘画的色彩观念受到了挑战,而在此后的半个世纪间,无论是理论研究抑或艺术实践,新学派、新流派所取得的成绩,令人肃然。而这种变革,在色彩应用及色彩观念上,走得最远。色彩从古典艺术仅只作为完善“形”所采用的手段,一跃而为绘画的主角,独立的品格至此告成。从某种意义上说,绘画的概念、定义变了;绘画成了不依傍于物象的色彩抽象构成。西方现代派诸家抛弃了对“形”的模仿与追求,而全力以赴地发掘色彩的魅力。从此以后,西方画坛的格局已定,两流并存,古典写实绘画不再是独霸画坛的宗主了。

从印象派开始,西方现代派诸家,多从东方艺术中受到启示。曰本的浮世绘、中国的古典绘画乃至书法艺术,对西方画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近代商业的国际性交流,是这一变化的契机,日本的浮世绘木刻便随着贸易的发展进入了欧洲市场,并受到了许多法国画家的青睐。一幅浮世绘木刻出现在马奈的左拉肖像画(1868年)中,而另一幅浮世绘则成了凡·高的《唐吉老爹》的背景构成(1886年)。这都证明交流的存在,而这种交流显然改变着西方人的视觉经验和色彩观念。印象派画家将色彩从古典的辅助性手段提高到写意的主题高度,在观念上是根本变化了。

塞尚说。

对于画家来说,只有色彩是真实的。一幅画首先是,也应该是表现颜色。

塞尚认为,只有色彩,才能“使万物生气勃勃”。

从此开始,由色彩变革所启动的这股潮流,一发不可收拾,至20世纪,几乎席卷西方画坛。现代绘画大师毕加索在色彩上大显身手,在他的所谓“蓝色时期”中毕加索直接以蓝色从事绘画甚至画“蓝色人体”;另外他也画过粉红人体。国画大师张大千在1956年7月29日会见毕加索于尼斯港毕氏私寓,张大千回忆说:

中西绘画,理论上是相通的。毕加索曾亲口告诉我,他自己就受中国画的影响而有所改变。

会晤时,毕加索取出自己临摹中国画的数十幅习作,大千先生一望而知为拟齐白石先生风貌”的作品。毕氏且云:

西人白人实无艺术,纵观寰宇,第一唯中国人有艺术,次为日本。而其(日本)艺术亦源于中国……予多年来惑而不解者:何竟有若许多中国人乃至东方人远来巴黎学习艺术?舍本逐末而不自知,诚憾事也。

当然,我们不宜以此为据引申出中国画比西方画优秀的结论,恰如不能以写实为标准而斥中国画为落后一样。

以色彩来表现情绪或理念、哲思,是西方百年来绘画的一大流派,印象派大师高更因对“文明厌恶”和对“原始生活的向往”,不仅题材多倾向于“原始”,而且,用浓烈的热色与冷色去表现他的“时代性的悲绪”。他说:“纯粹的色彩,一切都为它牺牲。”文杜里在评述高更的《黄色的基督》-画时说,高更的用色是象征主义的。这象征主义“仅仅是画家间接表现自己内心的一种手段”,是“忧愁的象征”。我国古代画家的设色,恰恰是象征主义”的。

抽象画大师马蒂斯说:“一个画家的观念不应该和他的表现手段割裂开来观察,因为观念只有获得手段的支持才有作用。”色彩是表现手段,没有色彩,将无从表现观念。马蒂斯不只一次地告诫西方人“向东方人学习”,他认为东方绘画简化色彩的表现方法,尤可借鉴,他说“黑色是一种力量”。凡此等等,都说明东方的色彩观念正为西方接受。

由于色彩与形(物象)的分离,西方绘画的写实性大为减弱,而且,色彩在非绘画艺术领域,大显神通。人们一旦确信色彩对人心理的巨大影响,便用色彩手段于所有领域。欧洲是商业社会,于是,色彩便广泛地用于商业活动。色彩作为独立的手段,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都熠熠生辉。色彩的用武之地,空前地扩大了。

中国古代社会早已将色彩独立用于非绘画的领域。但囿于本土的社会形态,色彩大多用于礼制及民俗,从而使它的“美感”功能未被充分发掘出来,这乃时代使然。但对色彩的独立表意功能,中国人却知之奇早。

由此亦可见,色彩之实用或显或隐地受到社会形态的制约,封建专制的农业社会,多用于“尊君明礼”和祈天祷神,色彩之社会政治乃至祀神功能得以发挥,而美感功能则次焉。商业社会则用以利商,凡有助于商事者皆不遗余力地巧为应用。现代都会,五光十色,皆为招商引客之为。人人皆竭其心力以美化环境、美化自身,色彩的美感功能遂得以充分发挥,而古代之色彩礼俗则渐行消失。加之中国古典色彩论是奠基于阴阳、五行说的,随现代科学之昌明,玄学观势必日渐淡化,从大形势言,这也是西学东渐后所产生的文化交融效应。

文化史的演进往往呈“逆归”现象,当西方画家从东方古典绘画中受到启示并因此开创了新流派,使色彩的独立表意功能确立的时候,与此进程大体同步,东方却从西方古典写实画中受到启发,并由此掀起了对“国粹”的批判运动。这真是空前的文化思想交流,而这种交流,却很特殊(西方人向东方的古典文化学习并以此为新进程的动力,而东方则向西方古典文化学习试图创造新文化。双方都各以自己的固有文化为“敌”,却又迷恋于对方的“古董”。

从“维新运动”至“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第一次“文化批判运动”,运动的锋芒,直指本土固有文化,当然绘画亦不能免。这场运动有很浓的政治色彩,在闭关锁国的帝国为西方列强轰开大门之后,东方的迷梦惊醒了。失败的惨痛导致对本土固有文化的清算,与此同步,文化观念向西方倾斜了。

攻击文人画最激烈者,首推维新运动的领袖康有为,其高论曰惟模山苍水,梅兰竹菊,萧条之数笔,则大号曰名家,以此而与欧、美画人竞,不有若持抬枪以与五十三升的大炮战乎?

那么,前途何在呢?康氏指点迷津曰:“合中西”即可开“画学新纪元”。中、西绘画,岂可以“抬枪”、“五十三升大炮”为喻?康氏此论,道出一己之隐衷。盖自鸦片战争后,老大中国“持抬枪”与欧美“五十三升大炮”战,每战每败,痛感于斯,遂委过于一切固有文化。然则,高论自然便于发,而实践能乎?即康氏,所画皆十足之文人画,己所难践,却苛责于人,难哉,不同质之艺术,以其独有之品质乃能立于艺术之林,今欲舍其质而以异国艺术之质代之,则中国还有画耶?待至“五四”时代,风更劲矣。新青年第六卷第一期赫然刊出吕澂美术革命的大文,陈独秀以编者身份着文助势,题)美术革命答吕澂。陈文锋芒毕露,谓清初三王之画,尤其王石谷的,不过是倪(赞)、黄(公望)、文(征明)、沈(周)一派“恶画”的总结束,皆在打倒”之列。出路何在?曰:“改良中国画,断不能不采用洋画写实的精神。”

这一类见解的基本精神便是用科学的方法以作写实之画。

中国画自当改良,但若用“科学”及“写实”来改良,“改”则改矣,必不能良”。盖不同质之艺术可以借鉴而不能取代。

另一方面,不尚奢谈而孜孜授业以传西方艺术的,也大有人在。光绪三十年,李叔同赴日本东京美术专门学校,回国后,创美术学校,以西方之法为用。至民国初年,一时赴欧、美学画者络绎不绝。西方艺术的传人,开启了新的风气。一些画坛前辈,即以西方处理色彩的技艺作中国画,其用色讲求透视效果及光的效果,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林风眠先生。而百年来,变化最大的,还是实用色彩这个领域。因社会制度已非旧有,人的观念及追求也完全改变了,因此,实用色彩已摆脱了礼制的羁绊,从而跨入了一个以美为追求目标的新时代。唯此百年中,色彩在实用上,亦有为非色彩观念支配而“全国一色”者。20世纪50年代尚灰、蓝,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则尚红、尚黄。此后,民生渐裕、约制渐宽,至80年代中期之后,纷呈之色彩令人眼花缭乱。

色彩虽仅为世间诸相中之一端,然观滴水亦可知太阳,此所谓见微知着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