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学习的榜样,因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创业者或经营者都是从国有企业辞职或跳槽出来的,少数没有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民营企业创始人,他看到或知道更多的是国有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模式,尤其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大企业都是国有集团公司。无论民营企业如何创新,民营企业的创始人或经营者往往本能地或者不自觉地模仿国有企业。当然,从理论上分析,民营企业可以学习或模仿跨国公司;但是,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创业者或经营者没有管理过跨国公司,也没有在跨国公司工作过的经历,甚至没有接触过真正的跨国公司,因此,也就难以学习或模仿。少数留学国外或在国内受跨国公司雇佣的人,在跨国公司扁平的网络管理架构中,按照高度专业化的分工,其只学习或知道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环节或两个环节,并不了解跨国公司完整的经营模式。即使民营企业招聘了这些人,也难以立即学习或模仿跨国公司。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本能地或不自觉地模仿,主要是模仿国有企业的规模扩张模式。
一、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导的规模扩张
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从开店或办厂起步的,任何一家大的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集团公司,都有几家或几十家工厂,应该说,民营大企业或集团公司都与产品生产分不开。工厂不仅仅提供了销售额和利润额,而且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工厂自身的资产价值往往是几倍或几十倍地增长。当然,这种增值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增值,但主要是由级差地租骤涨而导致的。因此,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除了直接投资建工厂以外,还采取低价购并企业的方式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
1.商店或工厂由于级差地租而导致的资产值急增,诱发了民营企业不断买地建厂的无限冲动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公众,不可能充分认识到土地价值以及与土地相附着的级差地租升值。由于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办厂的民营企业可以用很少的投入获得土地使用权。一个工厂所占用的土地在起初几乎没有价值,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一类新生的中介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应运而生。被重新评估的工厂往往几年就几倍甚至十几倍地升值,工厂的所有者也身价倍增。在土地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的时候,大量的民营企业已经着手从不同的土地占有者手中低价购买土地建厂,单位利益、部门利益及眼前利益也促使一些单位、部门纷纷把其可以支配的无偿划拨土地转让出去。城郊的镇(乡)、村也开始低价转让土地,以获取可以自有使用的资金。可以说,在国家及各级政府可以对土地使用及转让规范管理之前,一批民营企业已经低成本获得了数量可观的土地。当然,在房地产还没有成为一个暴利行业之前,最早一批低成本获得土地的民营企业主要用其建厂或开店。随着级差地租的升值,民营企业的资产规模也成倍增长。最早形成规模或现在才形成规模的民营企业,其巨额的公司资产值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依赖级差地租升值而积聚的,而不是单纯依赖公司利润积累而完成的。可以说,中国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不是依赖利润积累而是依赖级差地租升值而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
2.零价格承债式收购国有企业,导致了民营企业与利润增长不同步的资产规模超速增长
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同步的是国有企业的大面积亏损,数量相当多的高负债率或资不抵债企业应该实施破产清算。但是,银行债权与员工分流的压力又使这类企业不能破产。这类已经没有价值的国有企业往往都占用着一块有巨大潜在价值的土地,因此,民营企业愿意承担债务与承接员工收购这类国有企业。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为了甩包袱也愿意出售这类企业。与划拨几十家甚至几百家国有企业组建一个国有集团公司一样,一批民营企业也通过零价格承债式收购十几家甚至上百家国有企业组建了集团。由民营企业到民营集团的转变,往往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十天。民营集团公司的资产额虽然不及国有集团公司大,但是,也有几亿甚至几十亿。有了几亿或几十亿资产,不论盈利多大,净资产收益率多高,只要有资产抵押尤其是固定资产抵押就可以负债融资。
二、以资产股权抵押为依托的负债融资
级差地租而产生的资产规模增大,把收购的国有企业变更为子公司,并进行评估升值,为民营企业的资产股权抵押融资创造了条件。在国有企业通过负债扩张规模的同时,民营企业也通过负债增大资产总额。
1.级差地租形成的固定资产升值和把购并企业评估升值,为民营企业从银行巨额融资提供了可供抵押的资产
从银行贷款形成企业对银行的负债,是需要提供抵押物的。民营企业其自身创业阶段积累形成的原始资本和因级差地租升值而成倍增长的固定资产,全部用做抵押仍然数额有限。零价格承债式收购的国有企业,虽然没有净资产值甚至资不抵债,但是,被民营企业收购以后,经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可以产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账面升值。这些账面升值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变更为民营企业的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其股权或资产可以形成巨额抵押物。一些从事资本运营的民营企业,除了用这些账面升值的股权或资产抵押贷款外,还要通过买壳上市,进行股权或资产置换,把虚拟价值的股权或资产置换到上市公司里,再从上市公司变现提款。
2.国有商业银行一段时间内的信息壁垒与恶性竞争,为民营企业的重复抵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为了以最快速度扩张资产规模,重复抵押贷款是最有用也是最简单的手段。一段时间内,不仅商业银行间没有实现信息联网,同一商业银行内各分支行之间也不能信息联网。银行间及同一商业银行各分行之间的信息壁垒,为民营企业把股权或资产重复抵押贷款创造了条件。即使在银行业信息化进程加快,各行之间有了信息沟通以后,受恶性竞争而产生的局部利益驱使,民营企业仍然可以轻松地进行重复抵押贷款。重复抵押融资,不仅导致商业银行形成大量不良金融资产,而且也导致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资不抵债。
三、以子(分)公司设立为支撑的市场分割
总资产规模及资产规模是公司“强大”而且具有“竞争力”的象征,绝大多数企业都把做大、争夺市场份额作为主要发展目标甚至是惟一发展目标。为此,民营企业纷纷通过设立子(分)公司而分割市场。
1.子(分)公司往往采取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创业”模式而在短期内做大
为了扩张规模,子(分)公司大多都是在总部以外其他城市或区域设立,而且往往是同时组建十几家或几十家子(分)公司。子(分)公司在异地而且数量多,起步没几年的总公司不可能一下子从总部派出大量的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设立及其以后的运营,必须依托当地“人才”。总部为在异地设立子(分)公司选拔“人才”的标准,就是能在最短时间内打开局面、把市场做大的“能人”。这些能人往往是“一人”或“几人”以创业模式把子(分)公司在短期内做大,但是,子(分)公司一旦做大,这种子(分)公司“创业”模式的弊端就逐渐显现出来,子(分)公司的经理往往以创业居功而抵制总部的各种指令,总部考虑到公司扩张离不开“创业者”开发的市场,往往是“视”而不见。如此发展下去,子(分)公司的独立利益及个人利益逐渐形成。尤其是在各子(分)公司独立的人权、财权、物权的条件下,某个或几个子(分)公司成为总部潜在的风险因素。
2.子(分)公司的级次往往与所在区域的行政级次相关联
子(分)公司的设立往往先从经济发达的大省、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起步,再逐步往小城市及乡镇推广。更多的情况下,往往是省会城市设立子(分)公司后,为节省人力或资金,总部再指令省会一级的子公司设立更下一级的子(分)公司,以此扩张形成遍布某几大区域或全国的子(分)公司覆盖网。在一些规模扩张过快的公司,母公司的总经理甚至搞不清本公司已经设立了多少家子(分)公司,有多少员工。子(分)公司所在的城市越大,设立越早,往往级次越高。这种级次往往与区域的行政级次相对应,省、市、县所在地的子(分)公司往往对应的是一级、二级、三级子(分)公司。级次高的子(分)公司往往在其属下有若干家更低级次的子(分)公司,由于子(分)公司数量多,级次较低的子(分)公司往往不是直接对总部,而是对上一级次的子公司。在一个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子(分)公司的集团公司,直接对总部的子(分)公司往往只有几家甚至十几家,总部对所有子(分)公司的指令,一般是通过多个级次由上而下传递。子(分)公司级次过多,扩大了子(分)公司的控制力,弱化了总部对资源的集中度。在正常情况下,总部似乎可以实行对所有子(分)公司资源的统一控制与统一配置,但是,在不可抗拒外力产生作用的条件下,总部往往一夜之间丧失了对子(分)公司的调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