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审美认识作用对于现实认识的超越(至真),使其成为人类认识之树上的永不败落的花朵,当同时代的科学认识早已失去其现实意义时,审美认识却能永恒地启迪着后世人们的思想。人的现实情感志趣是基于实际利益而发生的,其理论形态为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价值(包括伦理价值)是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在阶级社会中必然打上阶级的烙印,它对人的功用也必然是片面的、有限的。审美价值是超越于意识形态价值之上的、全面地、自由的价值(至善),它满足着人的最终的追求、最高的愿望,即对于自我的全面发展和对于客观世界的自由的要求。政治、道德、法律、宗教等观点对于人的教育从其历史必然性上说都有其现实性、合理性,但它们又是作为一种规范、一种限制而存在的。仅仅靠意识形态灌输手段(尽管对人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非常重要的),可以培养出循规蹈矩的人,也可以培养出虚伪的人,但不能保证培养出有个性的、全面发展的、品格健全的人。审美对人来说不是作为一种限制而存在,而是正相反,“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黑格尔语)。它使人从片面地、有限的现实欲望、情感中超脱出来,从片面地、有限的意识形态规范中解脱出来,进入到审美理想的境界。
这时审美主体产生一种人格上的升华,克服了现实存在的消极因素,发展了其积极、美好的因素,达到了健全的发展。在审美活动中,特别是在艺术活动中,自私、褊狭的人也会为仁爱、豪爽的行为所感动;邪恶的人也会不知不觉地同化于正义的思想;阴暗、消极的情绪也会被乐观、光明、积极奋发的情绪所战胜。这种审美的感染是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同时又是不可抗拒、带有充分的必然性的。它由于符合人的发自天性的对于审美理想(全面发展和自由的要求)的追求,所以能够攻破人的现实存在设下的防线,起到现实思想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
审美后的现实个性、现实意识不同于审美前的现实个性和现实意识,因为它已经受到了审美个性和审美意识的净化、提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更为完善、美好了,其过程是这样的:现实主体.→审美主体→现实主体(提高了)。全面发展的个性和审美意识并不是人的现实存在,它们只作为一种精神状态而暂时存在,人最终还要回到现实中来,其个性和意识还要受到现实生活的制约,而现实生活又是一种强大的决定力量,与它相比,审美作用对于人的改造是非常有限的。只有把由审美中获得的先进思想、美好理想、高尚品格、炽热激情付诸实践,变成人生的目标和改造世界的动力,在这种肯定性的实践中才能最终形成新的现实个性和现实意识。否则,脱离社会实践,尽管置身于艺术海洋之内,其个性发展也不会是健全的。只有把审美和现实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改造人,也才能真正发挥审美的社会作用。审美只有通过对实践的影响,才能真正改造人的现实个性和现实意识。
总之,音乐审美全面地发展了人的品格和能力,也就是说,全面地发展了人的个性。艺术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在人类的艰巨征途中,它显示出前途的曙光;在异化的存在状态中,它使人感受到自己是真正的人;在永无休止的追求中,它给人以最高的满足。艺术就是理想的人和生活本身。人创造着现实,也创造着美好未来,这个未来首先在艺术中诞生了。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艺术本质,艺术是人所创造的和意识到的全面的、自由的、真正的人的对象。
(二)培养生态化的审美存在意识
《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其中的每一个数字都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可以由现代量子宇宙学和混沌理论作出新的诠释。中国文化不仅把生命的崇尚和珍爱从人的感性本能提升为一种理性自觉,而且十分重视人与自然的生命关联,《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也正是从这一角度产生了“天人合一”,“天人相通”和“天人感应”的思想。古希腊的哲人对宇宙也抱有一种拟人观,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紧密相连。他们把宇宙看作是一个有生命的实体,而人正是影。因此,德谟克里特把人比做小宇宙,而自然则是大宇宙。赫拉克里特提出:“按照自然而生活。”毕达哥拉斯也提出了“生命和谐”的思想,认为有生命的东西都是血缘相通的,他的哲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医治人的身心和灵魂,使人达到和谐与新生。审美的人生是充盈的生命力与其生存环境的协调所展现出来的美,是对自我生命的和谐状态以及与普遍的生命关联和交融的感悟和体认。
生态美学已在我国应运而生,对于生态美学,目前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生态美学着眼于人与自然环境的审美关系;广义的生态美学涉及到人与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生态美学实际上是一种在新时代经济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有关人类的崭新的存在观,是一种人与自然、社会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的处于动态的存在观,是一种新时代的理想的审美人生,一种“绿色的人生”。而其深刻内涵却是包含着新时代内容的人文精神,是对人类当下“非美的”生存状态的一种改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更是对人类永久发展、世代美好生存的深切关怀,也是对人类得以美好生存的自然家园与精神家园的一种重建。
艺术起源于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天)中和协调的一种追求,所以,音乐艺术实践对于人的审美存在具有重要价值。音乐艺术的美为音乐这一客体对象所具有,然而又脱离不开审美主体的感知、体验与评价的审美意识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感觉,感觉的人类性—都只是由于相应的对象的存在,由于存在着人化了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9页)音乐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对于欣赏主体来说是否能成为现实的存在,还要取决于欣赏主体的主观因素,是审美主体通过音乐实践而感受到更高层次的神领与意会。
首先,通过音乐实践,促进人自身的和谐发展。人的发展,包括身体和心理两方面的发展。身体的发展是指机体的各种组织系统的发育及其机能的增长,是人的生理方面的发展。心理的发展是指感觉、知觉、想象、情感、性格等方面的发展,是人的精神方面的发展。音乐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培养人的感知、想象等方面的能力,又可使人的身体机能和谐发展。使人内在美与外在美共同发展。
歌唱是音乐实践中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审美能力、审美意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歌喉是每个人都有的乐器,歌唱是每个人都能参与的音乐实践活动。通过歌唱的学习与训练,可使人们提高对音乐的节奏、力度、速度等的细微变化的辨别能力及对音乐做整体的感受与表现能力。例如,演唱《游击队歌》时,用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的方法的处理,以表现游击队员由远到近、再由近到远的音乐意境;用富有弹性的声音演唱,以表现游击队员灵活机动、神出鬼没的英雄形象。
无论是歌唱还是音乐欣赏等活动,学生的唱游与体态的律动对于感知、体验音乐是必不可少的方式。达尔克洛兹发现,音乐与身体结合的节奏运动已经不只属于音乐学习范畴,它实际上是把音乐当作一种“人性化的力量”,是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按照裴斯泰洛齐的观点,人的智力、精神和身体是完整而不可分割的,这三部分相互联系统一在人的本性之中。因此,音乐教育从本质上讲就是帮助本性协调发展艺术。人的体态律动融身体、音乐、情感为一体,在律动过程中,人的听觉、动觉、思维、情感的协调得以发展,在音乐音响中生理运动与心理活动相互促进,使人的自然本性得以发展、提升。
其次,通过音乐实践,促进人的社会性的协调发展。人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合唱与合奏能培养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适应与协调的意识。以合唱为例,合唱具有影响和促进群众音乐文化发展的功能,参加合唱可以影响最多的人们去接触真正的音乐,也是最容易的方法。“还有什么能比合唱更好地现实社会精神呢!许多人一起来做这个无论什么天才的个人也做不来的事情。每个人的工作都同等重要,然而一个人的错误又会破坏了整体。我不想断言英国社会的团结和英国人的纪律性是由合唱造就的。但是这两个方面与他们六百年之久的合唱传统不能说没有某种联系。”(柯达伊:《儿童合唱团》,选自《柯达伊著作选集》第121页)
合唱所产生的社会作用,是音乐教育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合唱中,人们学会倾听、配合,对于艺术和谐、完美的追求和自觉形成的统一意志,取代了行政的约束,他所形成的纪律性来自人的内在要求,而不是外在的压力。社会化因素使合唱产生一种“魔力”,由于合唱的群体参与形式,合唱中的忘我投入,所创造的和谐之美,可以造就人的社会性能力的发展,感受集体协作之美。
再次,领悟音乐美,提高人审美的生存意识。音乐的教材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审美因素;音乐教学过程的唱游、体态律动以及合唱、合奏等学习方式,都能使人与音乐融为一体,感受审美愉悦的体验,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效应。“音乐的使命除了反映宇宙的外在和谐,和告诉人们如何与这种和谐融为一体,还有什么呢?”(柯达伊:《献给和平大会》,1952年讲话。)柯达伊希望通过音乐,在20世纪被异化了的机械化的环境中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在音乐的环境和学习的过程中创造美和快乐。(杨立梅译.《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在人们被实用、功利主义充斥头脑的今天,强调美育、艺术教育不仅会使人的感性得以回归、人的本性的以提升,而且还可以使人对“非美”的存在状态加以改变,建造美好、和谐的精神家园。
通过学习音乐,人的审美能力以及审美意识得到挖掘、发展,人的文化心理结构持续不断的变化发展,是个体内部产生质的变化,改变着人与自身、生活、他人、自然的关系,扩大人的视野,感受自我心灵力量的增长,生命境界的提高。
美在于声明,是由于生命的盎然与生机勃勃,人类的审美代表了生命在生态中酝酿生成的和谐状态与有序发展的状态。人类审美力的发展会不断地使人领悟美、创造美,使人与自身、他人、环境处于动态平衡的不断协调发展之中,实践“绿色人生”的审美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