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在人类的文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音乐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通过音乐教育不断挖掘与提升人类的本性,使人类的感性、情感与人的理性在协调中发展,塑造“美”的人与“美”的生存状态。音乐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个人,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参与音乐实践的过程是获得音乐美感体验的过程,即体验“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音乐意象,使人与音乐融为一体。
毫无疑问,我们正置身于社会发展的革命之中,我们正面临着教育改革的挑战。“未来的教育必须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社会的一切部门都从结构上统一起来了,这种教育将是普遍和继续的。从个人的观点来说.这种教育将是完整的和富于创造性的,因而也是个别化和自我指导的……又是文化中的堡垒和推动力,这个教育运动是不可抗拒和不可逆转的,这是我们时代的文化革命。”经这种未来教育结构所培养的新人,“必须能够在他日益增长的理解能力、肌体方面和潜在的另一方面,即个性的情感与道德方面建立一种和谐状态。这种新人只具有人类的智慧和人类的技巧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感到他和人之间融洽无间:具有一种人类和谐。”音乐审美教育置身于如此的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背景之中,它所肩负的第一责任应是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对人性价值的启蒙,唤醒人们从过分物欲化的人生中超脱出来,走向更高级的精神文化价值境界;启迪和复苏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张扬人的个性,强调人性的独特意义。因为,“我们个性中的一个根本而必要的部分是对美的兴趣,是领悟美并把美吸收到性格中去的能力。”从这个责任出发,音乐审美教育活动的有形结果将不再会成为我们惟一所关心的事情,它的价值意义在于引发人对美的兴趣,获得审美的能力,形成美感经验以及将美吸收到个性和人格之中,真正使人能“诗意地栖居”。只有如此,音乐审美教育才能展示出它的人学本质,实现它的人学价值,才真正无愧于它的人学重任。
而当今我国的社会突出强调的是学校培养的人才要符合社会岗位的需要,这主要是指人所具有的技能要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相适合,而忽视了人的精神培养与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相适合的教育。只有通过音乐审美教育,才能在体验音乐的过程中,理解和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使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成为可能,不断提高人的审美能力与审美意识。所以,要切实加强人们美育的意识,促使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全面、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