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如果是已经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