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定期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拖欠和克扣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企业,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企业名单。涉嫌犯罪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建筑行业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的领域,国家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由于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是造成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同时,也要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业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致使劳务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筑业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