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文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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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文艺美学世界的解释学构造(8)

正如我已经说明的那样,探讨文学艺术的审美独特性,就是文艺美学的根本任务;要想对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进行深刻的理解,就离不开文艺活动的诗性考察。在文艺活动中,最能体现艺术家审美创造性的,就是“艺术家的自由意志”,因而,探讨艺术家的审美创造活动和艺术家的自由意志间的联系,就成了极具浪漫性的心灵探险。由于我们把文艺美学理解成美学与文艺学的综合性交叉性科学,因而,在解决了“美学应如何”的问题之后,“文艺学应如何”的问题,自然,也是我们思考的基本问题。从文艺学意义上说,“文艺美学”的重点,就是要详细考察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接受活动,探究文艺活动的内在心理过程与生命特性。越是具体地分析和解释诗歌、音乐、绘画和戏剧的内在审美过程,文艺美学的解释,就越具有诗性意义,其解释学功能就越能得到具体体现。文学艺术创作和接受,作为独特的审美活动方式,具有鲜明的生命文化价值特性。事实上,只有将文艺作为生命活动的独特方式,才能区别于其他的活动,而且,还可以由此更深刻地理解文艺活动的生命文化本质。“文艺活动论”的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理论自身的建设中,似乎一直未能给予文艺活动论以重要地位。自从中国学者引入俄罗斯理论家卡冈的审美活动理论以来,文艺活动论便获得了真正的回应。文艺美学的自由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从文艺活动论出发,通过描述文艺活动的心理过程与实践过程,主观文艺活动的独特美学规律与价值创造意识,使主体性文艺活动的奥秘得以揭示。

如何理解主体性的文艺活动或审美活动?在不同的文艺美学语境中,皆有不同的言说,言说的方向不同,价值取向不同,文艺美学的言说系统与言说重点也就不同。一般说来,文艺美学的解释,始终面临着话语变革问题,新的时代与新的文化,必定需要新的话语和话语方式;传统的文艺理论思维和文艺理论解释结构,总要受到先锋文艺理论的巨大冲击。是否新的话语就是好的?文学理论的自由价值形态到底应该如何重建?在我看来,文学理论的自由美学价值形态的重建,不能以简单的反传统和否定传统为代价,我们必须寻求传统的与先锋的、本土的与外来的理论之间的深层对话。只有这样,才有助于理论自身的健康发展,因为每一理论都有自身的合理性。中国古典文论和西方文艺理论,作为汉语世界两大不同的理论系统,包容着十分复杂的文学观念。中国古典诗论、文论、曲论、词论和小说论,具有无穷的审美创造智慧。相对说来,中国古典文论偏重于鉴赏和感悟,往往是三言两语,直指本心。那些高明的鉴赏家,以生命意象作喻,揭示了诗心和艺术的神秘意趣。在简洁而又深邃的语言中,包容着独异的思维。西方文艺理论系统,由于以认识论作为支撑,往往对审美想像、体验、灵感、天才作了精到的发挥。在现当代文艺理论中,形式主义文学观、精神分析学的文艺观、生命哲学的文艺观、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文学观,皆就叙事学理论和创作心理学作了系统而又新异的发挥。总体上说,在汉语诗学话语中,古代文论以诗论最为发达,而现当代文论,则以小说叙事学最为发达。面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东方古典文艺学和西方现当代文艺学,中国未来的文艺理论的建构如何可能?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要充分调和这三大不同系统的文艺理论。文艺理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文艺思想与文艺方法的创造。在我看来,文艺理论的创新,应从文艺活动本身出发,通过寻找一些根本性的文学理论问题,重建具有创造性和开放性的文艺理论学说。这些新学说,可能是有价值形态性的,也可能是非价值形态性的。无论如何,通过文艺活动的考察,特别是通过主体性审美创造活动的解释与说明,我们试图把价值形态性与非价值形态性诗学,进行创造性转化,使之成为既能指导文学创作和批评,又能促进文学理解的一门新科学。作为文学的基本理论,必然要涉及文学语言、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存在这些根本性问题,或者说,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中西文艺美学价值形态中展开。就其根本问题而言,考察审美创造者的主体性意志或自由意志最为重要,它是文艺活动一切秘密的秘密。

在文艺活动中,艺术家的自由意志处于最重要的地位。什么是自由意志?它就是艺术家的主观意志,即最不受约束的自由思想与情感。人的意志,具有本能性与社会性、心灵性与外在性的双重特征。按照人的自我本能和内心欲望,人的自我意志相当强大,但是,人的自我意志并不是完全顺从本能和内在意愿,意志还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即当外在意志过于强大时,人的主体意志会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意志不只是情感的、欲望的,它还受到理性自身的支配:强大的意志,是理性与原始力量的高度结合;衰弱的意志,则是理性与原始力量的根本分离。自我意志的内在选择极其重要,价值选择、生命选择、事业选择,莫不与自我意志有关。意志是强大的不受压迫的力量,它是源发性的,受着内心的主体性力量主宰。意志是原发性的,它可能与遗传相关,是生命内在的积极力量,没有意志,人的生命力就会变得相当脆弱。当人受到内在意志力量的影响时,就会选择内在的力量表现方式。意志具有定向性特征,就是说,人一生会向着自我的价值目标奋进,没有任何其他选择比自我选择更有力量,人积蓄自我的全部力量为内在的目标而反抗一切外在的力量。意志具有心理与行动的矛盾性,即人可能在行动时表现得谦恭,但在表现内心时,他会变得相当狂放,因为人在表现内心生活时,不受任何限制。人的意志,还具有反抗性,即当人的自我意志与外在意志相冲突时,它可能表现得极具反抗性,不畏惧外在力量的强大。人的自我意志,还具有理想性与神圣性,就是说,人的意志决定他不是按照流俗的价值选择,而是顺从内在的意愿和生命的需要,表现得极富理想性与牺牲性。所以,人的自由意志,主要表现在内在与外在两个方面,它既有原发性,又具有反思性;既具有冲击力,又具有理想性;既具有野蛮性,又具有世俗性。

文学艺术创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艺术家的自由意志的主体性表现。首先,文学创作本身就是出自艺术家的内在意愿或自由意志。从创作发生意义上说,并非每个人都能创作,创作就是主体性自由意志的自我选择与自我追求的必然结果,它顺从内在的兴趣和主体生命意志。创作意志与创作冲动本身,就是巨大意志力的表现。其次,艺术表现对象与艺术文体,也是艺术家自由意志的表现。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完全出自内在的意愿,不应受人支配。只有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体的生命意志与审美意志,艺术创作本身才能成为艺术家创造能力的自由发挥。当艺术家的自由意志与艺术家的想像天才真正结合时,才有自由的艺术作品诞生。第三,从个体生命意志出发去理解生活,也从个体生命意志入手去创造他心目中的人物形象。无论是善良的形象,还是罪恶的形象,都是艺术家创造的自由。第四,语言意志与思想形象,在艺术家的创作中得到具体呈现。艺术家怎样理解生活的形象,试图创造怎样的艺术形象来理解生活,除遵循生活形象的真实性之外,它更需要表现艺术形象的伟大思想综合力。第五,艺术家并不在乎接受者的意志,但接受者的意志决定了文学的命运。与此同时,接受者的自由意志,决定了艺术的市场前景。当然,更重要的是,艺术家与接受者的意志间的较量,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构成了文学史的独特形象认知道路。当艺术家的意志比接受者的意志强大时,接受者就受制于艺术家,反之,则是接受者反抗艺术家。如果接受者对艺术家的创作普遍表现出冷漠,那么,创作者的自由意志就得不到自由传播。

艺术家的自由意志,在自由表现过程中,时时受到无形的意志的巨大约束。例如,语言自身也具有意志,当艺术家不能自由地操纵语言时,艺术家的自由意志就不能驱遣语言,语言不听命于艺术家。艺术家的意志在表现生活时,也受到生活的挑战,受到艺术家的内在思想与才能的挑战,当艺术家不能挑战自我时,艺术本身就处于失败状态。所以,意志从来就不是单维的,它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只有强大的意志,才能使艺术听命于自我。这种强大的意志,是生命创造才能的象征,即只有具备自由的艺术才能时,艺术意志才能真正变得自由。艺术意志永远在自我挑战之中,没有孤立的自我意志,没有独往独来的意志,所有强大的意志,皆源自于创作主体自身力量的强大,即只有当个体自身能够放射出强大力量与自由之光时,艺术意志才变得自由而强大,相反,无论你内心意志如何强大,都不会变成真正自由的力量。在内心想像之中,每个人都是巨人,但是,当这种强大的巨人之意志,不能通过自由而强大的创造力量表现出来时,这种内在的强大,永远是虚假的强大。只有当内心强大的力量可以通过自我力量加以对象化确证时,它才变成天才的力量,才能转变成真正伟大的创造力量。文学艺术活动,也是这种真正强大力量的证明方式,即无论你多么富有野心,多么强大孤傲,你必须通过你的内在自由力量创造出自由的艺术作品,通过自由的艺术作品来证明你的内心所具有的伟大的力量。只有在真正的艺术家那里,生命意志与创作自由才能获得内在统一。

2.3.2.创作者的自由意志在语言形象化过程中的表现

就文艺活动的发生来看,审美感受与审美想像应该排在优先位置,但是,从创作实践论意义上说,人的全部美感体验与自由想像,皆是创作主体内心的活动,是艺术家自由意志的充分而自由的表达。要想将心灵的活动或内部语言和内部形象,转化成外部语言或外部形象,就必须通过具体的语言形式将内在的审美形象对象化,因而,语言认知与语言表现,在文艺活动论的构成中具有最为优先的地位。从根本上说,语言表达,既是艺术家创作应具有的自我本质力量,又是艺术家创作的自由意志表达的工具。语言问题,是文艺学建构的一个先在前提,所以,语言的重要性,已越来越为有识之士所强调。

从文学创作意义上说,语言创作与语言体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降生,就在语言的河流或语言的海洋中,严格地说,就是生活在民族的语言的流中,生活在乡土语言流中。语言承载着思想、精神与记忆,承载着想像与情感,只有语言,才能让人有着如此敏感特殊而又强烈自由的情感反映。语言是生命的全部,日常生活语言,是最琐碎的,也是最丰富多彩的。民间语言艺术家,说着最生动最形象的语言,传达着最日常的生活情感,这个话语流或乡音流,支配着人们整个的生活。在日常语言之外,还有巨大的语言库,那是民族语言创作与民族思想或各民族语言思想文化的大宝库。语言的历史化,呈现为语言民族化的作品;语言的日常化,呈现为语言的口头性。口头语言与历史语言,共同作用于人类生活的美妙世界,让我们的思想与情感、想像与精神,通过形象化的语言,引发人们的无限想像,又通过语言本文的理解,构造生动的民族文化精神形象。语言就是生命,语言的生命构造自由的形象,形象又通过语言的生命永远传存。

在创作者那里,如何通过语言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体生命意志?这是文艺美学必须关注的问题。在我看来,通过语言来表达个体生命意志,先必须认知语言、理解语言、学习语言,让语言化作艺术家的灵魂和血液,使语言变成艺术家触手可及的生动形象,简单地说,就是让艺术家生活在语言的清澈河流中,让语言变成艺术家心灵与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的创作意义,可以通过语言学获得审美的理解。具体说来,语言学是一个大家族,它包含语音学、语法学,语言有其生物学方面、社会学方面、文化学方面的机制,几乎渗透到人类的每一学科领域。索绪尔指出:“语言学的任务是:(1)对一切能够得到的语言进行描写并整理它们的历史,那就是整理各语系的历史,尽可能重建每个语系的母语;(2)寻求在一切语言中永恒地普遍地起作用的力量,整理出能够概括一切历史特殊现象的一般规律;(3)确定自己的界限和定义。”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12页。显然,文学语言学的研究,必须有人类语言学的视野,如果没有宏阔的历史比较视野,关于文学语言的研究也就不可能走向深刻,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关于活态语言的考察,是文学理论解释的任务之一。

文学语言的生命,首先在于它是活着的、有意义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语言交往,他们用语言表达着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实现自己的目的和潜在欲望。文学的活态语言,是最有个性,也最有魅力的。应该说,语言学者的工作,值得文艺学研究者借鉴,他们的方言调查,直接针对活态语言本身。恢复活态语言的历史地位,对于文学解释极有意义,因为文学的活态语言,出自不同的地域,充分显示其方言特色,只有在特定的文化共同体中才能认知。土声土调,特殊的民谚,特殊的生活语汇,特殊的打情骂俏方式,显示出独有的魅力。乡村与都市不同,南方与北方有异。出身不同的人,通过语言即可辨识其个性特色,它体现了个人的修养、风度、气质、个性、习惯、性格,因而,也就产生不同文学表现效果。其实,民间早就将这种活态语言作了出色表现,声音、语调、语气,都具有特殊的审美特性,说唱、演唱和表演艺术,将这种声音的美与个性差异发挥到了极致。不同的时代,它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效果和喜剧效果,例如,“五四”时期的文学语言,大有从古典语言中解放的痕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学语言,在荒诞的时代必然带有荒诞特色,这些不同时代的语言,就是历史的活化石。例如,在写“文化大革命”时代一百个人的命运时,冯骥才将人物的个性语言作了极具时代性的描写,很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