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利润的过分压制,会引发他们的不快,给公司带来危机。全球大的采购企业,都或多或少地遭遇到供应商的不满甚至联合讨伐。沃尔玛和福特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后来,它们适当调整策略,沃尔玛和供应商共享信息,福特则帮助供应商降低成本。
在福特的成本控制体系部门,有几十种由福特采购部门员工和供应商组成的小组,共同商讨怎样优化价值链的各个环节。福特的供应商发展部门由四个团队组成,产品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商的技术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程序工程师在新车型开发时协助供应商解决零配件开发风险和质量问题;驻厂经理在整车组装现场,当场评估和检测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战略计划和流程改进小组负责所有供应商改善指标的统筹,并对其他供应商发展团队提供支持。
与供应商合作,谋求共赢是主基调,如果只顾自己的利益,终将被供应商所抛弃。下面来看戴尔的案例。
案例17
戴尔的库存管理模式
在企业生产中,库存是由于无法预测未来需求变化,而又要保持不间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配置的资源。但是,过量的库存会诱发企业管理中诸多问题,例如资金周转慢、产品积压等。因此很多企业往往认为,如果在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等经营活动中能够实现零库存,企业管理中的大部分问题就会随之解决。零库存便成了生产企业管理中一个不懈追求的目标。
如此看来库存显然成了一个包袱。目前条件下,任何一个单独的企业要向市场供货都不可能实现零库存。通常所谓的“零库存”只是节点企业的零库存,而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来说,产品从供货商到制造商最终达到销售商,库存并没有消失,只是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成本和风险也没有消失,而是随库存在企业间的转移而转移。
戴尔电脑的“零库存”也是基于供应商的“零距离”之上的。假设戴尔的零部件来源于全球四个市场,美国市场20%,中国市场30%,日本市场30%和欧盟市场20%,然后在中国香港基地进行组装后销售全球。那么,从美国市场的供应商A到达中国香港基地,空运至少10小时,海运至少25天;从中国内地市场供应商B到达中国香港基地公路运输至少2天;从日本市场供应商C到达中国香港基地,空运至少4小时,海运至少2天;从欧盟市场供应商D到达中国香港基地,空运至少7小时,海运至少10天。若要保持戴尔在中国香港基地电子器件的零库存,则供应商在中国香港基地必须建立仓库,或自建或租赁,来保持一定的元器件库存量。供应商则承担了戴尔制造公司库存的风险,而且还要求戴尔制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要有及时的、频繁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协调行为。
由此,戴尔制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可能存在着两种库存管理模式:
模式1 戴尔制造公司在中国香港的基地有自己的存储库存。
该模式要求中国香港基地的库存管理由戴尔制造公司自行负责。一旦缺货,即通知供货商4小时内送货入库。供应商要能及时供货必须也要建立仓库,从而导致供应商和企业双重设库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资源利用率,也增加了制造商的成本。
模式2 戴尔制造公司在中国香港的制造基地不设仓库,由供货商直接根据生产制造过程中物品消耗的进度来管理库存。比如采用准时制物流,精细物流组织模式,按销售订单生产。
该模式中的配送中心可以是四方供应商合建的,也可以和中国香港基地的第三方物流商合作。此时,供应商完全了解电脑组装厂的生产进度、日产量,不知不觉地参与到戴尔制造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但也承担着零部件库存的风险。尤其在PC行业,原材料价格每星期下降1%。而且,供应商至少要保持二级库存,即原材料采购库存和面向制造商所在地中国香港进行配送业务而必须保持的库存。面对“降低库存”这一令人头痛的问题,供应商实际上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对供应商而言,所谓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与戴尔的双赢都是很难实现的。在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这根链条中,如果只有制造商实现了最大利益,而其他两方都受损,这样的链条必定解体。因为各供应商为了自身的生存,必然扩展自己新的供货合作伙伴,如对宏基电脑、联想电脑制造商供货,扩大在中国香港配送基地的市场业务覆盖范围。供货商这种业务扩展策略就会降低戴尔电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很显然,当几家电脑制造商都用相同的电脑元件组装时,各企业很难形成自身的产品优势,而且还有泄露制造企业商业秘密的危险。这种缺乏共兴共荣机制的供应链关系,也必然给制造商埋下隐患。
实行供应链管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不在于企业所采用的信息技术的先进性,而在于采用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构建整个供应链健康的利润分配机制。按法国物流专家沙卫教授的观点,戴尔电脑制造商要想与其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应该在多方面照顾供应商的利益,支持供应商的发展。
首先,在利润上,戴尔除了要补偿供应商的全部物流成本(包括运输、仓储、包装等费用)外,还要让其享受供货总额3%~5%的利润,这样,供应商才能有发展机会。
其次,在业务运作上,还要避免因零库存导致的采购成本上升。制造商一般都要向供应商承诺长期合作,即一年内保证预定的采购额。然而一旦采购预测失误,制造商就应该把消化不了的采购额转移到全球别的工厂,以尽可能减轻供应商的压力,保证其利益。
再次,戴尔制造商应调动供应链上各个企业的积极性,变供应商的被动“挨宰”地位为主动参与,从而充分发挥整个供应链的能量。比如,让各地区的供应商同时作为该地区销售代理商之一,这样供应商又可以从中得到另外一部分利润。这种由单纯的供应商身份向供货及销售代理商双重身份的转变,使物品采购供应——生产制造——产品销售各环节更加紧密结合,也真正实现了企业由商务合作向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转变,真正实现了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双赢目标。
事实上,戴尔公司就是采用了这种战略,使得戴尔每年用于产品创新的支出不到5亿美元,平均占公司销售额的1.5%,而其主要的竞争对手惠普公司每年用于产品创新的支出高达40亿美元,平均占到公司销售额的6.3%。但是,惠普的PC和服务器部门在戴尔采用这种战略的那一年的亏损为14.4亿美元,而戴尔公司却获利19.8亿美元,这说明戴尔公司的战略是正确的。
沙卫教授认为,这种战略联盟关系能达到以下目的:
有利于制造商新产品的研发。因为供货商最能掌握自己熟悉的采购供货领域中电脑用电子元器件新产品的面市情况,在了解其性价比之后,及时反馈给制造商,让他们选用,有利于完善产品的性能。
有利于把握客户的需求变化动态,促进生产商调整适宜的生产经营战略。
从这时起,供货商——生产商——销售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具有供货及销售双重身份的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全面地参与了戴尔公司的供应链生产经营活动。一个可以给各方参与者都带来赢利的真正的供应链终于建立起来。至此,第三利润源得到深层次的开发,并真正实现各方的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