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赞赏“在我国教育史上,识字向来是启蒙教育阶段的教学重点”,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也提出:“识字是一二年级的教学重点”。这是对识字教学的重要定位,也是对十几年来识字教学现状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我认为新课标中的识字教学精神可以概括为这样十二个字:多认少写,把握规律,开放识字“。其次,我要说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识字需要将听说读写结合起来。不只是识字的过程,可以将听说读写结合起来,以达到更大的识字效果,而且对已经把握的字也需要实际地运用到听说读写过程中来。只是强调识字,也就是认字,如果不能够“口诵耳闻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鲁迅),那确实是很不够的。
换句话说,可以在听说读写过程中间识字,同时也可以将所识之字用于听说读写过程,这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
第二,多识字,这是可以鼓励的。不过,我以为,还必须意识到常用字和非常用字的区别。对常用字的积累,这是可以从小抓起的,而且也确实需要从小抓起。我们的理解能力就是建立在这些常用字的基础上:常用的词语是由常用字组合起来的,常用的句子是由常用的词语组合起来的,能够顺利流畅写出来的文章就是由常用的句子组成的;能够理解的句子,需要理解的句子,更需要从常用的词语着手。如果我们能够集中精力于常用字,那么它的作用将会很大。
对于常用的字,音、形、义是需要确切把握的。这就不只是需要写的问题了,还需要记忆,需要运用。
第三,识字的规律是需要把握的,主要是识字过程以及运用已经把握的字的过程。也就是说,不单是识字的过程。这个识字方面的规律,我们确实可以通过听说读写方式来达到识字的目的;同时,我们需要更细心地发现本地的情况,研究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用图画,简易音乐,实物等方式。运用已把握的字,可以采取再认(人、事、物等)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听说读写的办法。
第四,识字,不只是知道这个字读什么,还需要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对于识字方面,一个字的含义是需要掌握的,尤其是常用字。对于意义都不能够掌握,尤其是常用字的意义,而只是知道怎样读,那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如果要分阶段进行处理,也是可以的,先让同学们知道这个字的读音,再说意义等方面,也可以成立。
第五,知道了字的音、形、义,还需要书写练习。这个练习,不是盲目地练习。写字方面的练习,主要针对常用字,讲究精练,有效果地练习,因为书写是很重要的。不注重书写,说现在是计算机时代,能够打字就好,不一定需要写字,这并不是不好,城市里面有诸多的说法的(有的说现在只需要能够说普通话,打字,开车,就能够走遍天下)。我们在具体的情况下,比如乡村中小学,是必须注意写字练习的。而且,汉字优于很多别的民族语言,可以说书法艺术是其中之一。我不是说每个同学都要成为书法家,但是至少在需要书写的时候能够写一手过得去的字。可以说,在七至九年级的语文教学中,我们往往需要高度地强调书写方面的问题。我并不知道城市的学校在测试语文学习的时候,学生作文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打字即可,但是我知道乡村中小学的语文测试是必须用笔书写的。
认识字是一回事,自己亲自书写这个字又是另外一回事。有可能你亲自写出来,就不怎么像那个字了。
说这些,主要是针对小学阶段的识字教学,尤其是针对小学阶段的常用字的教学,提一点建议,希望对识字教学有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