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共有三条,它们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但是要说明,只能把它们分开。这就是:
(一)愉快而不紧张的原则
法国医学家居依·韦梅伊指出,法国人“完全无视游戏的重要性。
总是把游戏的观念和空闲以及愉快的观念联在一起。凡是造成愉快的总是可疑的,凡是造成厌倦、痛苦、不愉快的总是好的”。反观我国的传统,也总是把“悬梁刺股”、“萤窗映雪”等苦读的故事奉为劝学的典范。但是韦梅伊把法国人对待学习的这种态度,称做“受虐待狂”。
现代心理学的结论恰恰和上述的见解相反,它认为“不愉快的事往往不经意识就为知觉抵制”,而且“凡是被受试者认为不愉快的事,总不如被他认为愉快的事记得牢”。这种情况,其实是随时都能观察到的。但是人们囿于传统的观念,对之视而不见,甚至有意加重不愉快,制造紧张。
紧张的根源,除了上述原因,据暗示学实验是由于学生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在实验暗示教学法的课堂上,由于“消除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无谓活动,把自我控制的力量导向不会产生疲劳的事上”,学业的成绩迅速显示,学生的信心迅速建立,紧张从而消失。
(二)有意识和无意识统一的原则
传统的教学观念只相信理性的力量,也就是只相信有意识的能力。因此在传统的教学法,总是只顾发挥大脑皮层结构的作用,全不顾感情调节理性无意、知识调节有意识的作用。这是把学生看成控制论的机械,加重了有意识和无意识两者之间的失调。
比如在奉行传统教学观念的外语课上,教师一股劲地劝说学生不要畏难,安慰他,甚至给他的教材尽可能挑短的课文。殊不知仅仅挑短的课文这件事,就可能刺伤学生的感情,因为这是暗示他的能力薄弱,从而更动摇他的信心。但是教师的不顾学生感情,感情不会因此而停止活动,它照样在干预理性的活动。于是这种不顾,愈发造成理性和感情的矛盾,加重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之间的失调。
在实施暗示教学法的课堂上相反,教师不单单告诉学生学外语不难,而是给他长达八页至十页的对话课文,其中还有大量生字。这是暗示他:你的能力是强的,你能学得更多些。教师把学生看作理性和感情同时在活动的个体,注意使有意识和无意识高度统一。所以他在课堂上尽可能地大量运用艺术手段--音乐会、短剧、游戏等等,让笑发挥它的滑润作用,促进无意识活动和有意识活动的协调。
(三)暗示相互作用的原则
“在学习的开初,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渊博的学识,课的组织、视听工具的使用和教学程序的决定,讲座质量的高低和参考书本的多少,全不相干,尽管这些(因素)在某一时刻是有用的,甚至是有益的。但是学习不靠这些,学习靠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互关系,靠这关系之中的态度。”
美国精神病学家和教育家卡尔·罗杰斯的这一席话,和保加利亚暗示学家的见解不谋而合。后者认为,在暗示教学法的课堂上,必须建立教师和学生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关系。这在教师,就需要一些心理学的理论知识,需要他善于建立和维持人的接触。这种人与人的关系,不仅能控制非特定知觉的质量,使之与特定知觉谐调,并且能使人综合地接受有意识和无意识的知识。
这暗示相互作用的质量,在暗示学生是看个人潜力被激发的程度,而加以检定的;在暗示教学法,则看一堂课的成绩而予以检定。
愉快而不紧张、有意识和无意识统一、暗示相互作用,这是暗示教学法的三条基本原则。说它们是基本的,因为它既需应用于成人教学,也需应用于儿童教学,既应用于外语教学,也应用于其它学科的教学。它们在暗示教学法,是到处都必须遵守的,而且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有一条不遵守,就不成其为暗示教学法。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暗示教学法的主要特征确定为:
它的教学活动,是在能够产生放松效果、或者至少不会产生疲劳的气氛中进行的。如果学生疲劳,就不是暗示教学法;它的教学活动,是能够激发学生的记忆力、理解力、想象力和他的个性的。如果达不到这目的,就不是暗示教学法;它的教学过程,自始至终是个愉快的过程,甚至是能够产生心理治疗的疗效的。如果不愉快,就不是暗示教学法。
轻松或者至少不疲劳,增强记忆力、理解力、想象力而至于增强个性,而且还必须是愉快的经历。要体现这样的特征,是必须遵守它的三条原则的,而原则的遵守还得通过一定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