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古琴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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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清代琴人群体的社会构成与划分(1)

清代琴人群体的社会构成与划分

吴安宇

广义的来看,“琴人”是指会弹琴的人,偏重于有一定的演奏技能。然而,从古人的视角来看,“琴人”的概念似乎较为狭隘。古代,很多文人士大夫、官宦名卿都善于弹琴,但他们绝不会自认为是“琴人”,在那个“官本位”时代里,人们更愿意贴上自我的官位、学衔的标签。因此,一般来说,那些被认为或称作是“琴人”的人大多数是以琴为主业,或以琴为主要谋生技能。当然,这些“琴人”中也分层次,称谓上也有区别,如“琴士”、“琴师”、 “琴工”、“琴僧”、“琴客”等等。本文中所涉及的“琴人”以广义所指为主。

清代各阶层都有习琴爱琴之人,他们中除了文人士大夫们外,还有大量的商人缙绅、医生、画家、手艺人、乐伎伶人等等。能够把他们确认为同一群体的,不是他们的身份地位或其他,而是他们与琴的联系。这不是一个组织性、社会性严格而明确的群体,不是一种明晰的社会身份职业,而是相对松散的音乐人、技艺拥有者的一种归纳,群体不存在共同利益,群体成员之间也并非一定发生直接的交往联系,在一个更大的时空范围内,他们具备的身份一致感就是琴人。

一、琴人群体构成

自宋代以来大量琴谱琴著都广泛宣传着“琴不妄传”,载有类似“琴有所宜”、“琴有所忌”或“七不准”、“十不弹”之类的琴规,提出只有黄门士、儒士、羽士、德士宜于琴,反对武士、商贾、优伶、女流、儿童及僧人之辈弹琴。尽管文人士大夫们极力甚至偏激地排斥其他人员染指琴乐,但事实是琴人遍布各个社会阶层。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贯串北宋琴坛一百多年的著名的“琴僧系统”,足以说明尽管琴规中排斥僧人学琴,但民间仍然客观存在。

清代情况与前朝相同,琴人涉及社会各阶层,其中不乏武士、商贾、女流、儿童、伶人、僧人。清代中晚期琴师孙晋宝在《以六正五之斋琴谱·序》中就曾提到:“(余)别无所好,唯喜操缦,稍知音律,不意都中公侯、王伯、士大夫及僧道、官吏、商贾、闺秀,皆从学琴……”由此可窥一斑。《二香琴谱》谱主蒋文勋是一名商人,祖上世代为贾,其谱中还为杭州回回堂李世英的精造冰弦打出了“童叟无欺”的广告。武士则明代徐上瀛最具代表性,清代也不乏武士,如国工金陶初因弟子王泽山为武士不肯授琴,但最终仍授予其琴艺,《松风阁琴谱》谱主程雄自序其“幼居北,喜骑射击剑,冀为世用不果,遂弃而学琴”,《青藤轩琴谱》谱主杭州李昆“字玉峰,号琴颠,先世本汉军。乾隆癸未,诏裁杭州汉军,使入民籍,琴颠遂出驻防”等等,此类例子举不胜举。

通过对《历代琴人传·清代部分》所载八百三十四名琴人的统计需指出的是,清代琴人当然数量远不止八百三十四名,就笔者目检,散见于清代地方志、文人文集诗词等各种史料中还有很多琴人。但由于本文并不致力于搜罗和统计出清代琴人总数,而只希望借此比例来说明清代琴人群体构成的复杂性,则八百三十四名琴人总数范围统计结果应该能证明此问题。,清代琴人身份地位及职业的基本状况如下:有明确史料记载的有官职的琴人共一百一十八名占百分之十四点一,获取了功名学衔如监生、生员等等共一百三十人占百分之十五点九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俗称“秀才”。,方外逸士八十六名占百分之十点零三,幕僚三十八名占百分之四点六,塾师八十四名占百分之十点零一,从事书画篆刻行业的艺术家八十七名占百分之十点零四,女性琴人六十六名占百分之八,贾商占百分之零点八,无法确定身份地位者一百九十二名占百分之二十三点二,另外还有手艺人五名,女伎伶人四名,医生十三名,贵族四名,神父一名。需要提出来的是,用量化方法来研究历史问题,有一点很难回避,这就是资料的缺失问题。不过,对于某些问题作一些具体分析,量化分析还是有用武之地的。比如,史料中部分琴人的功名状况、身份地位并无记载,但是,古代士人对功名非常执着,哪怕是最低级功名——诸生或亲族中若有人为官,则后人一般都要在序言、墓志铭、传记载明,以示荣耀,即使是微职,乃至虚衔,也不会忽略。由此可以反推,史料中缺少职衔和官位记载的那部分琴人很可能就意味着是没有功名的。这样,经过适当处理,我们仍可以得到一个关于清代琴人社会身份的近似的量值。

以上数据表明,清代琴人群体是个“混阶层”群体,但宽泛地看,仍然以文人为主体。其群体构成十分复杂,几乎包罗了各阶层人员,他们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以及职业身份和文化程度等等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但在纷繁多姿的大千世界中,他们仍然显现出十分明显的共同特点,足以将他们吸纳入同一个群体,足以使他们借以交往成友,足以使他们都乐于贴上这个群体标签,即对琴的喜爱。因此,本文采用“琴人群体”这一概念,将清代具有不同社会身份的琴人统一到同一个集合体中。

二、琴人群体划分

尽管琴人群体纷繁复杂,缺少共性,但对其进行划分以便描述还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对象间的相似点和差异点对其进行划分,使每个类相对于其他的对象类都占有一个确定的稳固地位。唯有此,才能将八百三十四人这个“混沌体”清晰地分开、陈列在今人面前。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把对象加以划分,是由实践需要所决定的,可以有多种划分方式,划分标准根据研究需要而确立,并非不可更变的。

(一)划分标准

目前出现的琴史著作以及琴学论文多数是以学衔功名或身份地位为分类标准,大多数研究者都会将琴人分为“文人琴家”、“王室琴人”、“琴僧”、“宫廷琴待诏”、“民间琴人”等几类。而按照功名身份对琴人进行精细分类,在实际操作中总会有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首先,身份或功名是人的一种外在的、变化的、多重的社会属性,而非人自身的内在的、本质的自然属性。古代文人一生都处于对功名的追求之中,他们的身份地位时常会发生变化,整个文人系统时刻处于流动变化的状态中,有很多琴人初始游幕或馆于师塾,其后获取功名。如《蓼怀堂琴谱》谱主云志高并未考取功名,其大半生处于“曳裾王门”的游幕阶段,属于民间琴人,但在中年其从福建巡抚擢两广总督吴兴祚游,获取虚职六品官,并以六品官秩赠封父母,此时他又属于文人琴家。

其次,即便不考虑文人身份地位的“变化性”,假设其为静态,细细考量之下,还是会发现这种分类很容易导致同一个对象按这个属性可以包括在这一组内,按另一个属性可以包括到另一个组内。如上所述,文人有相当一部分出身贫寒,终生未能为官为宦,处于社会底层,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民间琴人群体。从另一方面来看,民间琴人、琴待诏、琴僧、王室这些类型的琴人他们都或留有文集;或出口成章,留有诗篇文作;或有很高的艺术鉴赏力;或整理典籍、编辑琴谱。他们无愧于“文人”这个称号,易言之,这些人都属于“文人”类琴人。例如:南宋随三宫俘赴元都的琴待诏汪元量,其同时被后人称作诗人、词人,著有《湖山类稿》十三卷、《汪水云诗》四卷、《水云词》二卷,其《湖州歌》九十八首、《醉歌》十首、《越州歌》二十首更是被认为是有重要价值的诗史;再如民间琴人程雄一世以游艺入幕为生,无任何功名和官职,但他著有《松间文稿》《松涛诗辑》《丹经名松龄集外辑》《松风阁琴谱》《抒怀操》《松声操》《松风阁琴瑟谱》程雄著作部分已亡佚,由魏禧所撰《松风阁琴谱》序中得知。等;又如琴僧问樵,史料言其“为扬州建隆寺方丈,精于琴理,随手成曲,名《碧天秋怨》。善诗,著《琴堂诗草》”;至于皇帝贵族们则更是文人中的文人,这一点无须赘举。

足见,“文人”不能成为琴人群体的分类标准,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僧道布衣,他们都具有文人之知识、文人之气质、文人之品格,他们多数都擅长诗、琴、书、画,而这是由古代教育制度——“通才”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教育传统沿自西周,并代代相传。西周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六艺”,即书、数、射、御、礼、乐。其中书、数为小艺,指识字写字和计算,一般在小学学习,射、御、礼、乐为大艺,一般在大学学习。射指射箭,御指驾车,这是作战必须掌握的技能。礼指礼仪,乐指音乐舞蹈,礼仪进行的时候,通常伴以音乐舞蹈,故礼乐相随。自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被汉武帝采纳后,历经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均秉承周公孔子的六德、六行、六艺之学,即《周礼·地官司徒》云:大司徒以乡三物敎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汉代以孔子手订的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为官学基本教材,宋代后又增加了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当然,儒家所推崇的六艺教育不仅是书本教育,学习礼、乐、射、御必须有相应的器物,讲究“知行并进”,由此验证知识。以“乐”为例。乐是为礼服务的,乐是一种手段,与礼配合,外求于礼,内求于乐,所谓“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因此乐之核心为“乐教”,是团结群体、规范礼仪、教导伦理、陶冶情感等,使人的各种行为成为一种规范化的社会行为。那么,什么“乐”才能使人于外学会各种社会礼仪、行为规范,于内使个人行为修养、人际交流完善呢?除去学习乐学义理和经典之外,则当然是习琴,西汉桓谭《新论·琴道》云:“八音之中,唯丝最密,而琴为之首。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大声不正哗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不闻。八音广博,琴德最优,古者圣贤玩琴以养心。”关于琴乐有助于文人士大夫君子修养的言论有很多,如:东汉班固《白虎通义》则明确提出:“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蔡邕《琴操》:“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尤其是明清时期,多数官私学、书院中琴都成为“六艺 ”之乐教的内容,这也是多数文人初习琴乐的渠道。清初教育家颜元提倡文人习琴,认为学琴必须勤弹奏、勤练习,才能学到手,如果“今手不弹、心不会,但以讲读琴谱为学琴,是渡河而望江也,故曰千里也。今目不睹,耳不闻,但以谱为琴,是指蓟北而弹云南也,故曰万里也”(颜元《存学编》卷三)。当然,由于传统教育之重道轻艺的思想所导致,大部分文人以习文为主业,学琴也以研习琴律和乐义为主,在书院内所学得的琴曲都较为简单。所以,文人还有其他的学琴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