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老年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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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老年人的用药原则

第二节 老年人的用药原则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出现退行性改变,心排血量和肝血流量明显下降,肝的药物代谢功能衰退,肾的排泄速度减缓。因此,对老年患者用药应深入细致地了解病情,充分掌握用药指征及药物不良反应,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病理特点,合理用药。为保证老年人用药的安全和有效,老年人用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应证原则

老年人用药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用药前根据老年人的特殊生理和病理因素,正确诊断,明确适应证,辨证施治,合理用药。做到有的放矢,因人而异,尽量少用药或不用药。如失眠、抑郁等可通过调整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等得到改善;老年性便秘,可通过多食含纤维素丰富的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改善症状。老年人由于代谢和排泄器官功能的衰退,对药物的敏感性发生改变,若药物使用不当可使病情加重或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用药应谨慎。

二、个体化原则

老年人由于个体衰老受损程度的不同,对药物作用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有的药应用普通剂量不生效,而有些药常用剂量却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用药要因人而异,用药种类和剂量,要遵守个体化原则。主要根据老年人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临床状况、治疗反应等进行综合考虑,不能千篇一律。

三、安全性原则

1.掌握最宜剂量老年人用药量在《中国药典》规定为成年人药量的3/4;一般开始用成年人药量的1/4~1/3,然后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而无药物不良反应为止。对高龄、体重较轻、一般情况较差的老年患者用药要遵循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达到适宜于个体的最佳剂量。以确保用药安全。

2.用药从简老年人常同时患有多个器官的多种疾病,往往需多药合用。但也要避免同时给予太多药物,药物品种要尽量简单,应视病情轻重缓急先后论治,以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据统计,同时用药5种以下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8%;同时用6~10种药物时,则不良反应发生率升至40%;同时用15~20种以上的药物时,不良反应发生率升至70%~80%。联合用药品种愈多,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愈大。

3.加强药物监测在老年人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中,通过药物监测,有很多是可以预防的。如老年人服用地高辛、抗心律失常药、抗高血压药、抗糖尿病药和抗生素等,除密切监视药物不良反应外,还应定期做血药浓度监测或其他相关检查,如血压、心电图、电解质、血生化、肝肾功能等检查,以指导合理用药。尤其是治疗量和中毒量比较接近的药物。

4.及时调整或停药随时观察老年人用药后的病情变化及服药后的反应,及时调整、更换或停用药物。

四、有效化原则

1.掌握好用药最佳时间不同药物均有各自的最佳吸收和作用时间,若能按此规律给药,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胰岛素在凌晨时给药,其疗效远大于其他时间给药。有些对胃肠道刺激较大的药物,如铁剂、某些抗生素等,放在饭后服用会减轻其对胃肠道的刺激。而一些健胃药物、抗酸药、解痉镇痛药物等,在饭前服用则会收到较好的疗效。降压药应在血压高峰前给药(一般早晨起床后到中午时为血压高峰期),不要在血压低谷前给药(一般晚上至早晨起床前为血压低谷期)。降糖药一般要求饭前半小时给药,但有些如阿卡波糖等必须在进餐时给药。

2.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法老年病人需要长期用药时,尽可能口服给药。对吞咽困难,不能用片剂、胶囊剂的可改用液体剂型,必要时注射给药。老年人因胃肠道功能不稳定,所以尽量减少肠溶缓释片,避免因胃肠蠕动加速而吸收不充分,又因便秘而增加吸收产生毒性。

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循老年人安全用药四大原则,保证老年人用药的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