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无数次死里逃生:暗访十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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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被埋墓中 (2)

狗剩叔在石棺周边仔细查看,突然看到石棺粗粝的棱角上挂着两根长长的头发,他将头发摘下来,捧在手心,惊讶地说:“男人咋会有这么长的头发?啊呀,这是辫子的头发。”

狗剩叔口中的辫子,是指留长发的清朝人。

那么就是说,这具石棺,早在清朝就被人盗过了。

我和狗剩叔小心地在墓室里搜寻着。就像独眼说的,很多古墓,尽管一再被盗墓贼光顾,然而,只要仔细寻找,一般都能找到古董,因为盗墓贼是在黑暗中匆忙盗墓,总会有遗漏的东西。

我在地上找到了两支箭,箭杆仅有一尺来长,箭头异常锋利,发着绿光。狗剩叔喝令我站着别动,他说,这两支箭就是墓室里的机关射出来的,箭头上的绿光是毒液,这些毒液直接从五步蛇或者黑蜘蛛的身体提取的,毒性非常强,历经几百年还不会失效。如果皮肤不小心被箭头划破,走不出墓室就会死去。

我听得后背直冒冷汗。

有箭就会有机关,然而墓室里的机关在哪里?这些机关通常与一根非常细微的绳子连在一起,盗墓贼在幽暗的灯光中,不小心碰到了绳子,就会中箭身亡。在没有矿灯以前,盗墓贼用蜡烛,在没有蜡烛以前,盗墓贼用油灯。油灯幽微的光亮,又如何能够照亮头发丝一样细微的绳子。

然而,我们找不到发射毒箭的机关,也许,机关已经被盗墓贼破坏了。

我们又在墓室里探寻,狗剩叔的铁锹敲击在墓室的地面,四壁回应,缭绕不绝。

我的矿灯照在了墙角一个陶罐上,陶罐的外面色彩鲜艳,散发着瓷器特有的秞光,浑厚而绵软。我说:“狗剩叔,你看那里。”

狗剩叔看了看说:“是个青铜器。”

我说:“是瓷器。”

狗剩叔说:“是青铜器,挖墓子的人一般都不要青铜器,嫌晦气,拿回家就等于把灾祸带回家。是瓷器的话,哪能等到今天。”

我说:“青铜器才值钱,它比瓷器年代久远。”

狗剩叔说:“来了一趟,不能空手回去,不吉利,拿上这个也行。”

狗剩叔向前跨出一步,用铁锹把墩在地面,突然感到情形不对,我也听到这次的声音有点怪异,显得很空洞,有嗡嗡的回音。

狗剩叔说:“啊呀,这下面是陷坑,性急的人这下就倒霉了。”

他用锹把翘起地上的两块方砖,将陷坑打开,我们都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陷坑里也有一个死人。锋利得像竹签一样的铁刺刺穿了他的身体,他只剩下了一具骷髅,已经死了很多年,也许就是那个把两根长发留在石棺上的清朝人。

狗剩叔说:“算了,我们过不去,陷坑挡住了。这个陷坑是故意让人上当的,贪图那东西,就肯定掉进去。”

我和狗剩叔小心地退回到墓室外,想到这个墓室的主人死后居然被好几拨盗墓贼光顾,我觉得他的命运实在太悲哀了。现在,有两个盗墓贼陪着他,他应该能够得到一些补偿了。

我想把墓门关上,不想让此后还有人打扰他。

墓门很沉重,推起来嘎吱作响,然而,就在两扇石门即将合拢的时候,门后传来了石头相撞的沉重响声,墓门一下子关闭了。

我惊讶地望着狗剩叔,狗剩叔说:“这墓门后面有顶门石,关上就打不开了。”我使劲推了推,墓门纹丝不动。

这就是那天晚上独眼告诉我的顶门石,也是古墓常有的防盗机关。

我们像两只地老鼠一样,灰头土脸地钻进甬道,狗剩叔在前,我在后。钻过甬道后,狗剩叔站在竖井下方,我还趴在甬道里。扭头望去,竖井的上方只有麻钱大小的一块夜空。

狗剩叔摇动了从竖井上方一直垂到下面的绳子,绳子的上方绑着两个铃铛,绳子的摆动,就会带响铃铛,铃铛一响,上面的人就知道要拉绳子。

竖井下方的人要上去,只能依靠上方的人用绳子吊上去。

绳索抖动了两下,停止了,上面传来独眼的声音:“有货没有?”

狗剩叔没有回答。在竖井的下方,即使大声喊话,因为回音巨大,上面也听不清楚;而竖井上面的人喊话,下面却听得比较清楚。

狗剩叔一下一下缓慢地摇动着绳子,这样上面的铃铛声音就一下一下地响,表示没有货。如果声音响成一片,很急促,则表示有货了。

上面传来了独眼的声音:“没东西就甭上来了,死在里头。”

狗剩叔顾不得摇铃铛了,他大声喊:“啥?啥?”

独眼趴在竖井口继续说:“死就叫你们死个明白,你那侄儿是记者,专门来捣乱的。”

汗水顺着我的脸颊,流到了地上。他怎么知道我是记者?

独眼说:“和我斗?还嫩着呢,你娃娃不知道深浅,你就在地下好好陪着你叔死吧。”

绳子像一条游蛇一样掉进了竖井里,接着有黄土一锨一锨铲下来,声音杂乱地落在竖井里。狗剩叔呸呸地吐着嘴里的黄土,向我伸出手臂,我边向后爬着,边把狗剩叔生生从土里拔了出来,像拔一颗萝卜一样。

我们顺着甬道又爬回到了墓室。矿灯光黄色的灯柱里,土灰四溅,黄土顺着甬道又流进了墓室。墓门刚才被我关闭了,再也不能打开,黄土又像水流一样顺着甬道灌进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填满这个狭小的空间。

狗剩叔说:“这狗日的填坑了,要把咱叔侄俩活埋了。这可咋办?”

狗剩叔坐回到了甬道里,面对着墓门,背靠着甬道,他把自己当成了北方乡村打墙的夹板,黄土在他的背后层层累积,溢出甬道,顺着竖井漫上了地面。

狗剩叔跳下了甬道,脸上身上都是黄土,像一座兵马俑一样。我们面面相觑,束手无策,墓门外的空间很狭小,我们的呼吸已经感到局促,而且更要命的是,矿灯的光线已经由白变黄。

我说:“我先关灯,你的用完了再用我的。”

狗剩叔点点头,头发里的黄土刷刷地落下来。

他可怜巴巴地问我:“咋个办呀?你是秀才,看有啥办法?”

我心中连连叫苦,别说秀才,就是状元到了这里都没办法。

过了一会儿,我看着甬道问他:“咱们把独眼填的这些虚土掏出来,能不能出去?”

狗剩叔说:“你知道这些土有多少?一个竖井的,一个甬道的,这些土能装一房子,这些土往哪里搬?只能搬到脚底下,脚底下这点空,还不到一个房子的一个墙角。不行。”

我想起了以前采访过的那些遇难矿工,他们从地下挖隧道钻了出来,逃出生天,我说:“要不,咱们挖洞出去。”

狗剩叔说:“往哪面挖?四面都是黄土,这是在山里,越挖越深。往上面挖,土又会掉下来,挖不成。”

“那挖斜角行不行?”

“挖斜角?你还没挖到头,都憋死了。”狗剩叔愁苦地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惊叫道,“啊呀,铁锹哪去了?这下更出不去了。”

刚才我拉他逃进甬道的时候,铁锹被落在了竖井里。

我和狗剩叔说话的时候,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空气不流通,这里已经没有足够可供呼吸的空气了。

既然别处再无出路,就只能打墓门的主意了。然而,千不该万不该,刚才离开的时候,我关上了墓门,墓门后有顶门石,顶门石上面有阙石,下面有凹槽,这下,就是来一群大力士也推不开了。

然而,墓门又是目前唯一的选择,是我们幻想逃出生天的唯一通道。

我问狗剩叔:“你以前遇到过这种门没有?”

狗剩叔说:“遇到过,这是古墓常用的顶门石。”

我问:“那你能有什么办法打开?”

狗剩叔喘着粗气说:“得有细钢筋,焊成T字形,在卡着顶门石阙石的地方,从门缝塞进细钢筋,使劲推,顶门石就能立起来,再推门,就开了。”

原来顶门石是这样打开的!怪不得狗日的独眼说,机关是人造的,机关玩不过人的脑子,所有机关都有破解的方法。

狗剩叔接着说:“而今到哪搭找细钢筋?”

是啊,到哪里找细钢筋?我们都犯难了。

我们坐在一起,彻底感受到了走投无路、万念俱灰,我们像虚脱了一样,呼吸维艰,身体软得像一堆棉花。

就这样死去?我悲哀地想着:这样死了,没有一个人知道,所有人都会以为我失踪了,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在几十米的地下,生命像蚕丝一样,一丝一丝抽离了身体,直到身体变得冰冷、变成骷髅。

当有一天,再有盗墓贼来到这里,看到我和狗剩叔的骷髅,又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也在想,这是哪个朝代人的骷髅?

突然,狗剩叔的手在腰间摸了一把,站起来说:“把他姨日的,咋总是忘了这身老鼠皮,这里有起子,看能不能开。”

我也兴奋地站了起来,突然感到浑身都有了力气。

狗剩叔把起子从门缝插进去,然后缓慢地向上移动,当感觉到起子被卡住了的时候,这就是阙石的位置,然而,阙石在他头顶上方的位置,他无法使力。

我接过起子,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顶门石的上端顶离了阙石,狗剩叔在下方大喊一声,墓门轰然打开,我们都滚落进了墓室里。

就在这时候,第一个矿灯的电量耗尽了,我们启用第二个光线暗黄的矿灯。这个矿灯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等到两个矿灯都没有了光亮,我们就会坠入亘古以来的黑暗中。

然而,就算进入了墓室,我们也只是暂时脱离了困境。墓室的四面都是石头石板,与外界彻底隔绝,就是孙悟空进来了,也飞不出去。

最初的惊恐过去后,我们恢复了镇静。反正最后总要一死,那惊恐又有什么用处。

我们坐在地面上,不敢随处走动,墓室里不知道还有没有陷坑,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机关。既然进来了,那就和狗剩叔一起去死。这时候,不论谁先死了,剩下的一个人都熬不过最后的难关。

我们坐在地面上,背靠着墓墙。墓室里非常寂静,静得能够听到我们彼此的心跳。

我叫狗剩叔,狗剩叔答应了:“哎。”

我说:“我把矿灯关了吧,反正现在也用不上。”

狗剩叔说:“你关了吧。”

矿灯关闭后,墓室里一片黑暗。黑暗像无边无际的大海一样包裹着我们,而我们则像大海里的两粒水滴,彼此倚靠着,不愿被阳光蒸发。

外面现在应该是白天吧,也许是中午,也许是下午,妈妈现在在干什么?妹妹和弟弟在干什么?妹妹会不会刚刚上完课,夹着备课本走回房间?弟弟说他要学开车,现在学了吗?在遥远的南方,在宽阔的大街上,现在有的同事正挤上公交车赶往采访现场,有的同事则回到报社趴在桌子上匆匆忙忙地赶稿……哎呀,生活太美好了,无论哪一种生活都显得魅力无穷,让人无限怀恋。

我又想起了以前的烦恼和忧愁,总嫌工资少;总觉得自己生活不好;爱上的女孩子,人家却不爱我;被同事排挤,心里很郁闷;花费了很大气力,而写成的稿件却无法见报……现在想起来,那些烦恼和痛苦又算什么?如果能有机会让我再活一次,再回到地面上,我对生活不会再有任何抱怨,只要阳光每天照在我的肩头,我就会非常满足。

我想起了贝多芬的话:“生活多么美好,活它一千次吧。”

是的,生活太美好了!

我正想着心事时,突然听到狗剩叔说:“你给叔讲讲城里的事儿,叔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还没有到过大城市。”

我说:“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乡村有乡村的好,大城市也就是车多人多楼房高,我觉得还没有咱农村好。”

停了一会儿,狗剩叔又问:“有一回在县上听人家说啥麦当劳麦当劳的,要吃麦当劳,麦当劳是个啥?”

我说:“麦当劳是个人的名字。”

黑暗中的狗剩叔显得很惊奇:“咦——这咋能吃人呢?”

我说:“麦当劳是个美国人,他发明了一种吃的东西,把这东西叫成了他的名字。”

狗剩叔很不理解:“这人也是的,叫啥不好,叫自个儿的名字,让全世界的人都吃他。”

我在黑暗中忍不住笑了。

狗剩叔又问:“这东西好吃?”

我说:“和咱的肉夹馍一样。”

狗剩叔说:“我当是个啥哩,弄了半天就是美国的肉夹馍。这还要发明?咱老祖宗早就有了,这外国人就是比咱中国人笨。”

说到了麦当劳,我突然感到极度饥饿,我咬紧牙关,咽着唾沫,肠胃扭成了麻花。然而,在这个黑暗的墓室里,除了两副骷髅和一具死尸,再没有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