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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杰克逊王朝(5)

盛宣怀主张银行商办,同时他深知有权好办事,因此极力将银行的利益和政府的扶持联系在一起,但谙熟官场的盛宣怀同时又对政府的权力保持戒心,要求官府向银行借贷时须有抵押和担保。至于银行用人办事,盛宣怀声称将悉以汇丰银行的章程为准则,但银行不“委重西人”、不“取资洋款”。盛宣怀既想得到官府扶持,又怕官府鱼肉;既想从列强手中夺取利权,又要取法西方,这种现实预示着新开设银行的艰难。

朝廷就盛宣怀所上设立银行奏折进行讨论时,得到了一大批重要官员的支持。随后,军机处发布谕旨,责成盛宣怀“选择殷商,设立总董,招集股本,合力兴办”。

1897年5月27日,通商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上海,实收商股250万两,拨存部款100万两。银行成立之初,中国尚无商部之设,经清政府同意,特设督办一人,“以资督察”。这样,铁路督办大臣盛宣怀被理所当然地任命为银行首任督办。

汇丰银行在中国金融业向现代转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通商银行以汇丰银行章程为蓝本设立。《中国通商银行大略章程》第二条规定:“用人办事,悉以汇丰为准,不用委员而用董事,不刻关防而用图记,尽除官场习气,惧遵商务规矩,绝不徇情,毫无私意,总期权归总董,利归商股,中外以信相孚,生意以实为主。”与盛宣怀关系密切的汇丰银行买办席正甫,在通商银行筹办时助有一臂之力。

在业务方面,为便于同在华外资机构和外商进行业务往来,在总行设立洋账房,聘请曾任汇丰银行天津分行经理的英国人美德伦为银行总大班,成立以美德伦为首的洋账房,负责总行业务。总行的账册、簿记用英文记载。为取得“外滩银行”的地位,通商银行还加入了外商银行同业公会。北京、天津、香港三个主要的分行也聘请洋大班,银行中的所有洋职员均由美德伦管理。为配合洋大班、洋账房,以及便于同钱庄、票号、海关银号打交道,同时设立华大班和华账房,聘请上海钱业董事、咸康钱庄经理陈淦【笙郊】为首任华大班。

在盛宣怀看来,汇丰银行盈利最大的秘诀,在于“用人得法,办事有方”。聘请原汇丰银行的人员经办通商银行业务,将有利于该行同外资企业、外资银行的业务往来,同时可以取得在华外资银行的承认,不致受挤压、遭排斥。同时,聘请洋大班、设立洋账房、用外国银行办法办事,还含有排除官府干扰的意图。从银行开办后的实际情况来看,洋大班和洋账房也确实起到了排除官府干扰的作用。每当遇到官府向银行借贷逾期不还,或派人前来查账,或遇到一些官僚对银行业务制造麻烦时,通商银行便常常抬出洋大班来对付。

以汇丰银行为“榜样”的中国通商银行,慢慢地变成汇丰银行的一个有力竞争对手。但是,总的说来,通商银行是在外国金融势力的排斥挤压、自身体制不顺及官僚腐败的困境中艰难经营着。曾在通商银行任职,后来出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的陈光甫曾深有感慨地说:“溯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之初,应付环境,因发钞票,不得已而雇用洋员在票背签字,以期不至为外滩银行所拒受,可见创始之难。”

在国家主权没有完全实现独立的情况下,要想改革及建立一个维护本国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何其之难。中国的弱国地位决定了通商银行的艰难发展和尴尬处境。但是,随着近代中国日益被纳入现代世界体系之中,作为中国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的必然产物,中国银行业的创立和发展已是时代所趋。以中国通商银行为开端,中国的新式银行逐步发展起来。

13 巨头联姻:中英公司成立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军队在海陆战场上连连败北。究其原因,除了积贫积弱之外,官吏们肆无忌惮的腐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没有一星火药的炮弹塞入一些沙土,便成了打仗用的真炮弹--这种贪污和腐败现象,恐怕是自强了三十多年的洋务派官员所无法想象的,就如同国人无法想象中国会被千年来师法自己的日本打得一败涂地一样。

战争改变了整个形势。巨额的赔款在等待着清朝的统治者。

虽然战后的清政府更进一步认识到铁路的重要性,决定速修卢汉铁路【北京卢沟桥至汉口】,但此时中国的国际地位骤然下降,国力更加衰弱,西方列强纷起瓜分中国之心。在这种背景下,铁路资金的筹集成为时代难题,官款无着,商办无力。此时商界纷传,湖广总督张之洞有意向外借款,利用外资从速兴建讨论已久的卢汉铁路。

这一信息让汇丰与怡和欣喜若狂,它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征兆,这意味着中国社会对利用外资修筑铁路的警惕和抗拒正在逐渐消退。

虽然怡和与汇丰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改善了彼此的关系,但两个机构的合作并不十分密切。1895年,面对日本战胜中国之后的国际新形势,汇丰银行总经理杰克逊开始觉得汇丰与怡和有必要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而这也正是怡和所想的。怡和也觉得应与汇丰加强合作,以便在借款给清政府的问题上做到步步为营。杰克逊建议怡和,让怡和及汇丰成为联合代理商,然后通过总税务司赫德解决有关借款的权责问题。

就汇丰与怡和而言,当时他们所期望的一笔1600万英镑的巨额贷款最后并未实现。这笔借款在法、俄两国政府的支持下,被两国财团捷足先登。这就是甲午战争后中国给日本的赔款中所借的第一笔巨额借款。法、俄1600万英镑贷款背后的各种政治斗争,以及在此之前的钩心斗角的外交活动,使汇丰与怡和确信必须获得英国外交部更多的支持,单凭私人银行与公司很难在涉及借款活动中胜出,因为这是国与国之间的角力。而在各国不遗余力地瓜分中国的过程中,英国政府也正需要有自己得力的公司与银行的配合。

甲午战争后中国的第一笔巨额借款,汇丰与怡和虽未获得成功,但它们的领导层决定,将彼此的合作关系建立在更正式的基础上。双方的董事们同意,需要与对方达成一种更为正式的安排,那就是要有紧密的合作和明确的分工,即怡和推动汇丰的金融业务,汇丰促进怡和的商业利益,使双方在中国能够获取到最大利益。

在此之前,双方合作都是基于个案,但现在显然有必要厘清各自负责的范畴,联手应对新局面。1895年秋,怡和与汇丰签订协议,双方同意在各国争夺中国市场的新阶段中,采取一种稳定但仍然不带有契约性的合作方针。三年之后,它们的共事合作关系,终于以成立中英公司而具备了法定的形式。

1898年5月,中英公司成立。公司由怡和与汇丰共同组建,主要目标是取得修筑中国铁路的一系列权益,其中怡和的代表是威廉·凯瑟克的弟弟J·J·凯瑟克,汇丰的代表是伦敦分行经理嘉谟伦。怡和的角色是承包商,负责修筑铁路、提供铁轨车辆、招募人员与工程师以及监督铁路的实际运作;汇丰则负责募集必需的资金,两者互补,强强联合,政策上则听命于英国驻华公使。

中英公司创设时资本为25万英镑。嘉谟伦在它成立之前一个月,就预言公司将成为一个“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强大辛迪加”。然而,在它开办时,实付资本不过额定的5%,即1.25万英镑,直到1907年也才付足了一半,即12.5万英镑。资本如此之小而口气如此之大,奥秘正在于它的后台是两大实力雄厚的机构,以及有英国政府的强力支持。

在1898年开始的列强争夺中国铁路修筑权的过程中,中英公司崭露头角。

1899年,中英公司以贷款形式取得京奉铁路未完成路段天津到奉天、牛庄的铁路修筑权,贷款总额为230万英镑,以已修好并开始营运的北京至山海关段铁路作担保,这是汇丰对中国铁路的第一笔贷款。汇丰因发行此次贷款债券获得2%的手续费,即4.6万英镑;怡和的主要权益,则是将修筑铁路的物资售予中国铁路总公司。

日后我们看到,在“后杰克逊时代”,中英公司将会争取到大量投资中国铁路的机会。

14 汇丰与战争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