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同:大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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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崇尚理想 大同平等(10)

1885年,中法战争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这给康有为的思想以极大的冲击和震荡,“悟大小齐国之理”,在寻求拯救中国的出路时,萌发了“大同”理想,并在1885年开始著述,旨在阐发“大同”理想的《人类公理》一书。康有为在《自编年谱》中写道:光绪十一年(乙酉),从事算学,以几何著《人类公理》。由于寻思苦求之故,康有为害了一场大病,“头痛大作,几死”。为此,康有为在匆忙中“乃手定大同之制,名曰‘人类公理’,以为吾闻道,既定大同,可以死矣”。由此,康有为把理想社会正式命之为“大同”,把“大同”作为理想社会目标,并称之为“人类公理”。康有为所著的《内外康子篇》所述15篇,既“经与诸子”,又“兼涉西学”,论古说今,既批判了封建社会,又热烈地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社会,对“大同”社会的探索并未停止,直到1901—1902年才将《人类公理》一书定稿。在此,他对“大同”理想社会的基本内容做了总的概括,明确地提出了“创地球万音院”、“地球公议院”等具体的设想,期求世界设一总政府,消灭国家。所有这些,都与今本《大同书》的基本内容多相契合。《实理公法全书》为康有为于19世纪80年代末期所著述,同样也是一部关于“公理”的著作。在此书中,他对未来社会进行了多方面的设计,其中特别指出,“为几何公理所出之法”,未来是“人有自主之权”的美好社会,是“最有益于人道”的。

康有为说:“人类平等是几何公理”。虽然还有国君的存在,但“君”已不是专制之君,而是由民拥立的,其职责则是保卫民众的利益。康有为认为,君臣关系是以“人有自主之权”为前提的,也就是君臣关系是平等的。这实际上是康有为把君主立宪理想化了,把它美化为一种理想政体。

另外,康有为对未来社会的人际关系也有描述,其中特别对男女婚姻关系上进行了美妙的设计。他认为,男女在婚姻上都有自主和平等权。“凡男女如系两相爱悦者,则听其自便,惟不许有立约之事。”如果要立约,必须有时间性,不能束缚终身。因此,他又说:“凡男女相悦者,则立约以3个月为期,期满之后,任其更与他人立约。”也就是说,为了婚姻的自由,只要不违反3个月期限,是可以废约的。

《礼运注》是体现康有为早期“大同”思想的另一部重要著作,对“大同”世界的构思比《人类公理》等著作更进了一步。根据历史记载,康有为本《礼运》之旨,即根据古代“大同”思想来阐发其“大同”社会的构想早在1858年就已开始。《礼运注》中提出了“奉天合地,以合国合种合教一统地球”的“大同”方案,提出了“三统三世推将来”的进化论,这些与以后《大同书》的“去国界,合大地”、“去种界,同人类”以及“三统三世之法”基本一致,说明康有为的“大同”社会构想是以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传统为其思想凭借的。康有为的《礼运注》同《人类公理》以及同时的其他著作一样,都旨在探求一个主题,即中国究竟向何处去?中国的未来社会的前景如何?在其著作中,一方面对现实社会的黑暗进行了揭露与批判,要求改革;另一方面又在规划和设计着未来,向往着美好而光明的“大同”社会。所不同的是,《礼运注》是通过注疏儒家经典的形式出现的,从古圣先贤处找到了未来“大同”世界理想社会的根据,后者则是“依几何为之著”,吸取了西方天赋人权的思想,阐明“大同”是“人类公理”。但不管《礼运注》或是《人类公理》等,都说明作为近代中国先进人物的康有为,在探求救国救民之道中,始终憧憬着未来美好社会,始终在进行“大同”理想社会的构思,一直到以后避居印度定稿《大同书》时为止。

概括地说,《礼运注》对“大同”社会理想作了如下的规划和设计:

首先,书首开宗明义地说:“大道者何?人类至公,太平世大同之道也。”这就是说,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人类至公”的“大同”社会,规定了未来社会的性质,把《礼运》篇中儒家所向往的“大同”具体化和明朗化了。

其次,康有为把《公羊》的“三世说”与《礼运》篇的“大同”、“小康”学说相糅合和比附,把“三世说”中的“升平世”、“太平世”说成“小康”和“大同”。认为“大同”是历史进化的必然,虽然现时达不到,但它是人类社会的明天。

再次,《礼运注》提出,在“大同”社会没有“国界”、“家界”,也没有“身界”,“天下为公,……公者人人如一之谓,无贵贱之分,无贫富之等,无人种之殊,无男女之异……”“天下国家者,为天下国家之人公共同有之器,非一人一家所得私有,当合大众公选贤能以任其职,不得世传其子孙兄弟也。”这就是说,“大同”社会废除了封建专制制度,消灭了封建等级特权,实现社会的民主与平等。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彼此都一家,鳏寡孤独废疾得到全社会的照顾,无生活之忧。由于“大同”社会实现“公产”,“货”与“力”不为私,故养老、慈幼、恤贫、医疾等,都有经费保证。“大同”社会是“讲信和睦”的社会,“国之与国际,人之与人交,皆平等自立,不相侵犯”,而是“和亲康睦”,“无诈、无虞、戒争、戒杀”。

总之,“大同”社会实现了“人人皆公,人人皆平”,“一切皆本公理而已”。

康有为在《礼运注》中对“大同”社会的构想诚如前述,已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设想,不仅给人们昭示了一个美好的社会前景,而且还提供了未来美好社会必然出现的理论根据,给人一种坚定的信心。

所有这些,都表明了《礼运注》确成为康有为“大同”思想的论据之本,确为以后《大同书》奠定了扎实的材料和思想基础。《大同书》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康有为完整的“大同”思想学说的体系,勾画了一幅美妙的理想社会蓝图。

◎故事感悟

虽然康有为的“大同”社会可望而不可即,是不可实现的空想,但他的设想既受到先行者的思想启迪,同时更是对现实社会批判的产物,是受苦难的中国人民要求改变社会现状和追求美好社会强烈愿望的反映,体现了现实主义的思想闪光。他对未来社会的规划和设计,尽管夹杂着一些荒唐的想象,但在其想象中显露了他的天才思想,其贡献是巨大的。他为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增添了时代的新内容,赋予了新的含义。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