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铭燊,广东中山人,在香港出生长大。香港中文大学毕业后赴美国深造,先后获硕士和博士学位。1973年至80年代末任教于中文大学中文系,现为香港教育学院中文系首席讲师。从1988年起,潘铭燊开始写杂文。他的文学观和余光中等人接近,又有沙田学者的中西文化兼有的教育背景,因而黄维梁称潘铭燊为“后沙田帮时期”的健将。
潘铭燊不仅数次留学美国,而且还于1989年初移居加拿大温哥华,从事图书馆工作有三年之久。这种海外求学、工作的经历,使潘铭燊成为不拘一隅的“东南西北人”。他以丰富的藏书和目录学、文献学、图书馆学的教学与研究的成绩,在海外获得“书痴”和“书王”的称谓。用他自嘲的话说,实乃“天地一书囚”。
潘铭燊可称为“沙田作家”的另一根据是:他在《星岛日报》副刊和另两位“沙田帮”成员梁锡华、黄维梁合写《三思篇》专栏。这三位作家,余光中用五行分析道:梁锡华金木水兼备,黄维梁木德独盛,潘铭燊却五行齐全。田之为物,原就是土;田之为字,也包含了土。有趣的是,齐全的五行之中,火德特旺,而且是由木而起,偏偏铭燊其人其文,皆非玉石俱焚的一型,所以有点名不符实。火德太浪漫、太烈、太快了。铭燊的哲学是以柔克刚,以缓待急。他在文章里采取的,多半是低姿态,有所讽喻,也常见自嘲。不过自嘲往往是自信的倒影,真有自信的人才会自嘲,也才经得起自嘲。《倚马可待不足珍》:单看题目,就得知潘铭燊手中握的,是一支慢而必达之健笔。
文学史上有些作家,才思敏捷似惊飚掠地,奇思喷射有如疾电掣空,如七步成诗的曹植。但文学史上也有另一类悲吟累日,仅能成篇的作家。对这两种写作速度,潘铭燊不赞成前一种。他认为“作文又不是赛跑,为什么要追求速度?”他宁可慢工出细活。在《文章需要从容写》一文里,他如此叙述自己作文前的准备功夫:
写文章快不得,因为它是大事,不沐浴也要更衣,换一件干净舒适宽松衣裳;然后收拾书桌残乱局面,整理出至少二尺长三尺阔的明净空间;然后摊平光洁稿纸,用纸镇约束住它;然后选一支轻重均匀出墨畅顺的笔;然后摆齐改字水之类辅助工具;然后……
如此布阵以迎接缪斯,该是很有诚意的了,余光中相信黄维梁甚至梁锡华都不致如此,而赶稿若车衣的某些快笔更不可能这么好整以暇。铭燊却隆重其事,烹小鲜如治大国。这“烹小鲜如治大国”,是全篇之警策,也准确地抓住了潘铭燊作文的特点。的确,与其笔快而不能传后,何如效法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
专栏小品,在报纸副刊出现时常用花边围起来,因而又称“方块”。就它触及现实和时事而言,另称杂文。这种文体由于字数的限制,不能要求面面俱到,只要见好就收即可。如果能处理好小与大、少与多的关系,小品的格局在高手的处理下便另有乾坤。余光中在为董崇选的杂文作序时,就把杂文的艺术比喻为“一面小旗,满天风势”,意即一面旗子虽小,要使它招展多姿却需要长风吹拂。余光中进一步引申说:
潘铭燊的这面小旗迎风招展,颇有可观,因为喂旗的长风吹拂不断。若问风从何来,则大致有三个方向:广泛的人生体验,当代的社会观察、中西文化尤其是文学的修养。他的人生体验主要是在婚恋,对此事的态度采“围城”观,相当悲观,却也颇为认命:《泊车启示录》一篇,语带双关,写得相当含蓄。至于他的当代社会观察,则以香港与美、加为主;难得的是,当代的社会纷纭如此,他观察得最透彻的,竟是不入文人雅趣的两件俗事:保险与纳税。更难得的,是这种俗事到了他的笔下,竟然情、理、趣三者并胜,读来令人绝倒。换了是我,根本想不到以此为题,即使勉强写来,也不会有趣。可见题材大可开发,而趣味也可以创造,只等豪杰之士率先而已。潘铭燊出身于中文系,引证古人的名言轶事,固然是当行本色,但是援用西学来开端、作结、或充旁证,也都左右逢源,驱遣得当。例如《眼镜之益》一篇,先说这“灵魂之窗”如何保护我们的眼睛,不许李贺的“东关酸风射眸子”,终谓秀才不是造反的料,而引美国作家贺姆斯之言“革命不是由戴眼镜的人推动的”以为呼应。
潘铭燊的杂文在不少方面直追现代中国学者钱钟书。他不仅多次表示自己对这位“文化昆仑”的景仰,而且不避“狗尾续貂”之嫌,数次以钱氏文体续写同题文章。敢于袭用钱钟书《人生边上的补白》的整体框架与书名、篇名,是潘铭燊这位“书王”的自信与博识。余光中由此联想到钱钟书与梁实秋,并将两人进行对比。他认为:钱钟书的小品文集兼有理趣和情趣。他博学深思,又好作翻案文章,说理有如煎鱼,正正反反,两面夹攻,务必煎透,理趣当然就爽脆可口。另一方面,他不但善引妙语趣事,旁加印证,而且敏于譬喻,巧为形容,所以情趣也层出不穷。相比之下,梁实秋的小品文不很着意说理,又喜欢叙事、抒情,兼且摹状人物世态,所以较钱侧重情趣。这么一对照,就显得钱钟书侧重理趣了。梁氏下笔常写到自己,有时更坦然自嘲,而一般语气常是自谦。钱氏的笔阵就布得严密多了,除了在文集的短序里,绝少写到自己;其实他在序里的自谦,也只是礼貌而已,言外之意仍然是奥林帕斯的卓然岸然。余光中这段文字,以“煎鱼”喻翻案文章,读来自然“爽脆可口”。至于谈梁实秋与钱钟书的差异,比学术论文少约束而具感性,同时对比抒情散文较多见解而具知性。
书卷气是潘铭燊杂文的一大特点。作者喜欢借恒久的积累、广博的记忆旁征博引,以壮声势。余光中对此有所保留。他认为:
学者腹笥充盈,下笔不免引经据典,或借古人撑腰,或找圣贤抬扛,于是论兼正反,文多波澜。不过小品文毕竟不是论文,不宜引述太多,否则喧宾夺主,会轻重倒置。何况七八百字的斗室不比钱梁二千字的敞轩,实在容不得许多古人穿进穿出,还不如一次只招待一两位贵宾,更能静聆高论。
潘铭燊虽敢扬起与钱钟书“竞争”的旗帜,但他毕竟与钱钟书有巨大的差距,尤其是在“烹小鲜”时还有火候不到之处,因而余光中指出作者提到达芬奇、蒙田、济慈、邱吉尔等等,却仅举西文原名而不用现成的中译,是另一种不规则。至于有些译名,不采定译,也易生误会:例如德国诗人海涅(Heinrich Heine)译成韩恩,声音也不对了。法国作曲家拉维尔(Maurice Ravel)译成拉菲尔,也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大画家Raphael混为一谈。美国女诗人桃乐赛·派克(Dorothy Parker)在书中先后译成柏多露与柏卡儿,更为混乱。这位女诗人的诗句先后出现在《眼镜之累》和《此事痛极》两文,中译虽然整齐,可惜没有比照原文押韵,仍感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