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余光中诗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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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桥畔闲眺的金圣华

1991年,香港翻译学会庆祝成立20周年的时候,举办了一连串活动,其中一项为颁授学会的荣誉会士衔予余光中。那时,金圣华正好出任该会会长。

金圣华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英文系,1972年回母校翻译系工作,后任该系教授兼系主任。还在少女时代,她就迷上了余光中的诗。远赴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进修时,她在图书馆发现了余光中的《莲的联想》等众多诗集,犹如在沙漠中发现了清泉。于是,兴冲冲地把余氏著作抱回小楼上,不分日夜地啃读起来。

余光中在香港中文大学执教十一年,曾一度执掌中文系翻译组。一位仰慕已久的文坛前辈,竟然变成了日常可见的同事,金圣华感到无比高兴。还在1957年,余光中就翻译出版过《梵谷传》、《老人与海》。他历年发表的译作,无论是质还是量,均获得大家一致好评。多年来,他不但教翻译、改翻译、做翻译、评翻译,还讨论翻译、组织并参加种种有关翻译的研讨会。从20世纪80年中期开始,金圣华多次聆听过余光中的精彩演讲。1995年,当金圣华把自己谈翻译的专栏文章结集为《桥畔闲眺》时,余光中便为其写了序言《译话艺谭》。

在有限的序文中谈翻译艺术,当然难求系统性。不过,只要经营得当,咫尺之间仍可迥天缩地,把自己对翻译的看法用最精练的文字写出:

鸠摩罗什曾喻翻译为嚼饭喂人。这妙喻大可转化为译文的“生”与“烂”。译文太迁就原文,可谓之“生”,俗称直译;太迁就译文所属语言,可谓之“烂”,俗称意译。有人说,上乘的译文看不出是翻译。我担心那样未免近于“烂”。反之,如果译文一看就是翻译,恐怕又失之于“生”。理想的译文,够“熟”就好,不必处处宠着读者,否则读者一路“畅读”下去,有如到了外国,却只去唐人街吃中国饭一样。其实,原文的“地方色彩”就是译文读者的“异国情调”,正为翻译文学的动人之处;如果一律加以“消毒”,就太可惜了。

余光中这一妙喻,系从金圣华讨论译文应否保留原文的“地方色彩”的一篇文章所引发。这个问题很重要,它涉及阅读译文,甚至接受外国文化的态度。在余光中看来:

读一本译书,不仅是看故事、找资料、了解其内容,也是接触一国的文化,包括熟悉该国的语文特色,心态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如果把Helen of Troy意译为西施,把just bread and cheese意译为“只有粗茶淡饭”,那未免太保护读者了,反而有碍他的嚼力与消化。

论翻译,有人采取学院式:长篇大论谈原则演绎,或归纳现象,条分缕析;另一种方式为用随笔娓娓道来。金圣华的《桥畔闲眺》,便采用后一种方式:作者多从实例说起,微言中含有大义,点醒译梦中人。余光中把《桥畔闲眺》的前半部分称之为“译话”,与传统的“诗话”一样,属“骚人之利器,艺苑之轮扁”。

余光中在序《桥畔闲眺》时,不仅对翻译理论时有灼见,而且对专栏文章的特点,也论述得颇为精到。他认为天天写专栏的作家不值得羡慕,因为即使才思茂盛如一树月桂,也经不起旦旦而伐,而且不论笔锋是否顺畅,情绪是否饱满,也得按时成文交稿,平时就如战时,未免太紧张了。但余光中佩服他们的敏才与毅力:没有敏才,就不能信手拈来皆成题目,信笔写来皆成文章;没有毅力,就不能及时出作品,持之以恒。也因此,余光中曾为报纸副刊写专栏,虽是每周一次,都感到难以维持。以投稿方式来看,专栏作家不愧是批发商,余光中谦称自己只能做零售贩。

专栏文章按传统的分类属于杂文,这种文体由于受字数的限制难成佳构。一般是六至八百字,最多也不能超过千字,伸缩余地有限,因而余光中认为:这种文体的主题只能点到为止,见好便收,不宜尽情发挥。一篇杂文有声有色,是因为有作者一生的阅历与才学在背后支持,没有说的比说出来的显然更多,乃令读者觉其举重若轻,游刃有余。至于风格,一般杂文多介于知性与感性之间,也就是所谓“夹叙夹议”。如果太强调知性,太驰骋议论,就接近论文了。反之,如果太强调感性,太耽于抒情,又变成美文了。杂文若毫无知性,则太软,若只有知性,则太硬;一般的好杂文常是“软硬兼施”,不但言之有物,而且读来动人。

金圣华的译话涉及面甚宽,余光中只是择其要而谈之。金氏在讨论英文不定词难译时,曾引如下一句,说明看来浅显的不定词反而难有定译:When everybody is somebody,then nobody is anybody,这四个body为尾语的不定代名词,译成中文,还真不容易在字面上彼此交叠,联成一气。余光中想了半天,勉强得到下列三种可能译法:一、如果人人都有来头,那就没人能够出头;二、如果人人都有名堂,那就没人特别风光;三、如果每人都是名人,那就没人真是要人。另一句是Freedom is not everything,but only thing。这也是不定词似易而实难之例。余光中想或可勉强译成“自由非万有,自由乃仅有”。论到译名时,金圣华举法国喜剧家Molie`re中译为例,惋惜它竟然译成了“莫里哀”,简直乐极生悲。无独有偶,余光中倒想起了瑞士的高山Alps竟然叫做“阿尔卑斯”,真是尊卑不分。“莫里哀”的问题倒不难解决,只要改成“莫理哀”,就可以苦中作乐了。余光中如此亦庄亦谐论译名,其中“莫理哀”竟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注脚、一个坐标,这就是所谓以小见大。

长期从事翻译工作的余光中,他的视野辽阔。在他的极目之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整体的翻译文学风景,而且由于他慧眼独到的选择,切中要害的分析,使我们接触到翻译家最真实的心灵面貌。常言道:“文如其人”,其实,不见得如此,如在金圣华的心目中,余光中该是“昂藏七尺”的巨匠,倜傥潇脱的才子,谁知一见面,才发现余光中身材并不伟岸,且不苟言笑,像严肃的学者更多于像浪漫的诗人。对此,余光中在序中引王尔德以解嘲。记得年轻时,曾听王尔德如此大言:“你想知道我这一生的这出大戏吗?那就是,我过日子是凭天才,而写文章只是凭本事。”余光中的看法正相反:写文章不妨高潮,过日子却宜低调;天才,应该省下来奉献缪斯,至于生活,凭本事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