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未被语言符号和其他文化符号等精神手段所塑造之前,也具有创造工具从事简单物质生产的实践能力。以往的历史学家常常以制造工具作为区别人与动物的最后界线。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工具的制造,确实是人类主体性对象化的重要表现,是主体性的一种确证。但是,制造工具的实践能力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高等猿类也能制造简单的工具。而且,人制造一些诸如石刀、棍棒等工具,也是直接受人类的较为低级的物质生存需求所驱使,没有超出动物适应环境的生存需求的范围。而基本物质生存需求的实践操作乃是意识支配下的动作思维,它属于心理结构中的较低层次,不带有人的高级精神性。
人的精神层次总是与人的意识、语言符号、文化意义系统相联系。人只有在掌握这一切之后,才可能具有确认自身的精神形式。但是,人掌握语言和其他文化符号系统,一面是通过这种系统使自身适应环境,把符号系统和文化模式作为立身于世界的生存发展机制;另一方面则又陷入他者(Other)所制造的符号系统和文化模式的网络之中,并被它所控制、所掌握和所塑造。此时,人与动物的区别,只表现出适应环境的方式的特殊性,没有表现出反抗、改造和重塑环境及重塑自身的特殊性。
现代动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某些高等猿类也具有微弱的自我意识,也能在镜子中认出自己,也能学会使用手势语言和集体的规范行为等。拉康在描述人的主体性时,充分地看到人的无能为力,看到人总是被已经形成的语言符号系统所控制、所束缚,不是“我说语言”,而是“语言说我”。我一说话,我就进入异化的语言魔圈,就被语言所驾驭,于是我就不存在。所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公式,到了拉康那里变成“我思,故我不在”的悲观主义的公式。拉康充分地看到语言系统的主动力量,充分地看到人被语言所束缚和所掌握的巨大困境,看到主体性支解于自身创造的语言牢房中,这是富有启发性的。但是,他没有充分地看到人对语言系统的反抗以及超越力量。而人的主体性则主要就表现在这种反抗、超越和重塑之中。
应当承认,人确实常常处于被自己创造的文化符号系统的束缚之中,这正如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之后,被上帝罚为不断地承受生育的痛苦和劳动的痛苦之中,也处于善恶的冲突与折磨之中,这就是所谓“智慧的痛苦”。任何智慧的痛苦都包含着语言暴力的束缚,和摆脱这种束缚的冲突。在痛苦中人的存在是作为外部世界的对立物的存在,是受到外在力量(生存环境和各种文化符号系统)限制的存在,是被智慧之果的苦汁所泡浸的存在,总之,是不自由的存在。在这个时候,人在无意识之中,又产生了一种反抗现有存在和超越现有存在各种关系的要求和能力,这种要求和能力是摆脱现实关系向自由精神境界飞升的要求和能力,是把作为现实存在的自身转变提升为自由存在的要求和能力。人就在这种超越之中反抗已有的语言符号系统和其他文化系统,重新塑造自身并领悟存在的意义。只有在这个时候,人的主体性才进入最高的层次,得到充分的实现。也是在这个时候,人类才在最充分的意义上区别于动物。
因此,人的主体性最高层次乃是人对现实存在的反抗性和超越性,乃是在反抗和超越中把现实存在变成自由存在的重塑性。主体的重塑,也就是主体性的实现。这是对现实诸关系的超越,是对主体存在意义的重新领悟,包括对人生终极意义的领悟——对另一种伟大的先验存在的领悟。这一境界,正如《新约》的故事:耶稣的降生和作为人之子而走上十字架,他替人类承担罪责,从此之后,人类不必再以杀死自己的儿子作为祭品,以证明自身的忠诚(本质),即不必通过现实形式以确证自身获得自由,而是通过对上帝的领悟而免于现实的惩罚——超越现实的痛苦,找到自由精神的出路和存在形式。亚当与夏娃的后裔们找到许多形式,使主体从不自由的现实存在变成自由的精神存在,而文学正是实现自由的一种精神方式。文学艺术的主体性,就是指文学艺术应当进入这种超越现实存在的最高的精神层次——实现自由精神的无限可能性的层次。
人对现实文化的反抗和超越乃是主体性的最高表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这一点,是必须特别强调的。人与动物分离之后走过的道路,是一条“创造文化—承担文化—反抗与超越文化”的道路。人因为创造文化而成为人。人区别于动物,首先是因为人是文化的存在。人不仅创造了一个外在世界(外在的语言符号系统和它们所表达的意义系统),而且创造了一个内在世界(即自身的文化化了的生理—心理结构),所以说人是文化化了的动物。但是,人的悲剧是它在创造文化之后,又必须承担文化所带来的巨大负载。它必须作为文化的承担者,承受既定的各种文化规范,在他者已经创造出来的各种概念和范畴体系中呼吸,在熟悉及陌生的语言符号系统中痛苦地挣扎,在这个时候,人感到自身的困境和无能为力,感到自己不是在驾驭语言而是被语言所驾驭。发现这种困境,应当说是一种重要的发现。
没有这种发现,人就只能充当盲目的文化承担者和各种语言暴力的奴隶,而不可能作为自由的存在;这样,确实会陷入一个语言的异化世界之中,造成主体性的死亡。充分发现这种困境和危险的现代语言学者和心理学者如拉康等,在完成这种发现之后,把他们的发现推向极端,确定主体已毫无希望地沉沦于自身创造的异化性的话语世界中,人已无法创造新的文化,只能在已有的异化性的话语网络中就位,得出主体悲观主义的结论。这种结论在描述作为文化承担者、被文化所塑造这一层次时是合理的,但是,他没有充分注意到人在接受、承担文化之后可能表现出自身的本质力量,即对文化的反抗和超越力量。其实,人自身发展的过程,不仅是一个承受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反抗和超越文化的过程,而超越的过程又是一个创造超越形式的过程,这些超越形式包括文学、艺术、哲学、宗教,也包括科学技术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存在(最能体现人的属性的存在),是一种超越性存在,是永远不满现实关系的存在,是一种对现实文化与现实关系的不断超越,并在超越中重塑自我、实现自我的存在。也正因为人是超越性存在,因此,人总是开放的,不确定的,总是在对自身进行再生产,总是在变化着和丰富着自身的物质存在形式和精神存在形式,也总在展示自身发展的无限可能性。换言之,人总是在推动着主体性的实现发展,主体性的实现发展又强化了超越性的内在要求;超越性的内在要求又继续推动着主体去创造满足自由本质的超越形式,而文学艺术就是作为人的超越形式——自由存在形式获得发展的。人类正是在这种循环中离动物界愈来愈远。文学艺术确实是痛苦压抑的产物,不管是性压抑还是良知压抑。所谓压抑,就是在现实关系中和各种已有的语言、文化系统中对于不自由的一种感觉。这种不自由的感受就迫使人类去寻找摆脱的自由存在形式,也就是超越形式。因此,可以说,超越的需求正是文学的内在动力。在文学动力学的范围内,对动力源可做各种解释,但从哲学的意义上说,就是人的超越需求,即超越已有的现实关系和文化关系的需求。
文学艺术作为人类早已创造出来的超越形式,它的主体性,最重要的就是它的充分超越性,而不是它的现实性,更不是它的政治党派性和政治意识形态性。这种充分的超越性表现在文学艺术活动中的作家、读者、审美意识、语言运作等许多方面,而在对文学艺术本质的把握上,文学主体性则认为:文学的本质,不是现实的反映,而是感悟现实之后又超越现实的自由存在形式和个性发展的全面形式。
与这种把握相关,主体性文学观又认为:创作文学作品的作家诗人(创造主体),它不是现实人格(不是现实关系的总和,不是现实人格与党派人格的总和)而是具备超越能力的自由人格和理想人格;而接受文学的读者(接受主体)也就不是消极的被训诫物,而是参与“文本”的审美再创造的另一创造主体。而文学“文本”中的人物形象,不再是被作家的意念任意摆布的玩偶,它在被充分地人化之后获得独立生命,从而失去外在性而成为艺术主体(我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中称之为对象主体)自身,也具有充分的主体性。而文学语言,其主体性则要求艺术描写必须超越现实语言,使现实语言充分能指化(形式化),从而消除现实(确指)意义而产生审美意义(泛指意义),让人感到无穷的言外之意。相应地,文学也克服现实层次中内容与形式的分离,而在超越性的审美层次中达到内容(意义)的充分形式化(能指化)和文学形式的充分意象化。
主体性文学观关于文学本质的把握,与流行于中国大陆的文学理论框架产生尖锐的冲突,是很自然的。以往中国的文学理论教科书,将文学的本质规定为现实生活的反映,把文学视为现实生活的反映物和等价物,强调文学与现实的一致和平行,并把一致和平行作为评价文学艺术的准尺。这种看法把文学活动视为现实活动的一种,没有把文学活动视为摆脱现实不自由的超越性活动。事实上,文学艺术对于人类所以是必要的,恰恰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没有自由,人类必须寻找一种实现自由的存在方式才开始发生的。如果文学艺术仅仅是一种现实存在,或者说,文学艺术仅仅是一种现实生活的平行展示,那么,我们根本就无法解释从荷马史诗到但丁的《神曲》以至《浮士德》,这类巨着所虚构的超越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