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回国后,汉朝使西域者日多,西域各国使汉者更多,于是发生了“匈奴奇兵时时遮击使西国者”的事件。接着西羌造反,与匈奴通使,使汉朝认识到西方又出现新的威胁,于是汉武帝在出兵平西羌的同时,另派赵破奴出令居,深入匈奴地数千里,解除匈奴对河西交通的威胁。与此同时,汉朝加紧修筑从令居至酒泉间的障塞,此时的酒泉,仅仅是“以通西北国”的前沿据点。到了元封三年,设置酒泉郡,就成了“隔绝羌与胡通之路”的军事、政治中心。这种认识,是在十多年的形势变化中不断提高的,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
第三,在镇压西羌造反的同时,汉朝政府不仅把道路修筑到酒泉,有了必要的安全设施,还通过修路筑塞把一大批移民放在河西,在河西出现了新的居民。当时服役的绝大多数是内郡农民,为了解决食粮问题,不得不从事一些农业生产,于是出现了一批新的居民点,酒泉就是其中之一。有了居民,就有了民事,就有了设郡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从总体上说,设酒泉郡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为了防御匈奴。所以《史记》将此事放在《匈奴列传》,与在朝鲜设郡东西对应,说明整个北方的军政设施进一步加强。
因此,酒泉郡始设于元封三年,是合乎当时的客观形势的。
二、张掖郡
张掖设郡,有元鼎六年、太初元年等说法,以元鼎六年为最多。
元鼎六年说的根据,主要是《平准书》中“初置张掖、酒泉郡”一语。河西最初设郡,只有酒泉,《史记》中数次仅提酒泉就是证明。上面分析了酒泉郡不是设在元鼎六年的原因,因而张掖郡元鼎六年设置之说就不必多说了。
“张掖”一词,初见于《史记·李将军列传》附《李陵传》,云:“李陵既壮,尝。八百骑,曾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过居延视地形,无所见虏而还。拜为骑都尉,将丹阳楚人五千人,教射酒泉、张掖以屯卫胡。数岁,天汉二年。”
《汉书·李陵传》在“数岁,天汉二年”前,加了一段话,云:“数年,汉遣贰师将军伐大宛,使陵将五校兵随后,还,复留屯张掖。”
李陵在酒泉、张掖练兵的时间,在李广利初伐大宛之事前数年,约元封初年。他深入匈奴过居延的时间又在此前。据《匈奴列传》记,元鼎六年故从骠侯赵破奴将万骑出令居数千里,攻匈奴至匈河水,则李陵所将之八百骑或为此万余骑之一部分,或者是同时出兵的别部。如此,李陵于元鼎六年出居延,回京得封为骑都尉,复出河西在酒泉、张掖练兵备胡,当在元封一二年。这时的张掖、酒泉正在修路起塞,需要驻兵保护。
其次,考察此张掖的位置。
河西有张掖郡、张掖县。《汉书·地理志》记张掖郡治得,而不治张掖县,因此先要解决张掖郡和张掖县的关系。
《汉书·昭帝纪》:始元六年(前81年),“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各二县置金城郡。”从张掖郡分出之二县为令居、枝阳,可知在此以前,张掖郡的辖区东以大河为界。
汉始置张掖郡,治所一定在张掖县,如果不在张掖县,而在得县,就不会叫张掖郡,而称得郡了。何况鱼乐得离黄河千余里,距酒泉仅四百里,太不适中了。
此张掖县所在,据《汉书·地理志》载,显美县属张掖郡,《后汉书·郡国志》:显美县属武威郡,而张掖县一直属武威郡,可见张掖县在显美县东。显美在今永昌县东,张掖县更在其东,《地理志》把张掖县与姑臧县连在一起,说明两县相邻。永昌县与今武威县交界之洪祥滩,汉代遗址多,范围大,证明原是一个大的城镇区,而姑臧在东汉初仍是小县,孔奋称县长,而不称县令,可见此时武威郡的中心还未全部转移过来。
洪祥滩一带,是谷水两大水源交汇之处,当时这里土壤肥沃,水草充足,扼谷水流域要塞,是放牧、农耕和南北防御的理想地方,又当东西通道,李陵选择这里练兵、备胡,是有道理的。所以,这个地方,开始是李陵屯兵之所,后来又以张掖为名设县、置郡。
有人把汉代的张掖县摆在姑臧南山的张义堡山口,这是不对的。张义堡山口是唐代张掖守捉所在地。张掖守捉最初设在走廊地区,以后为防堵吐蕃的侵扰,移至南山口,与汉张掖县无关。如果把汉代的张掖放在南山口,李陵要在那里练兵防走廊以北的匈奴,而且远离交通线,是根本不可能的。
张掖的位置既明,再看设郡。《大宛列传》记载太初二年末至太初三年(前103~前102年)的一件事,云:“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而发天下七科适,及载给贰师,转车人徒相连属至敦煌。”这是汉朝为李广利第二次远征大宛,采取的重要措施。
发戍甲卒十八万到酒泉、张掖地方,数字是空前的,目的是防止匈奴从北方来突然袭击。同时在张掖北的休屠泽和酒泉北的居延泽各建卫所,作为前哨阵地。休屠在谷水下游,卫上游之张掖;居延在弱水下游,卫上游之酒泉。但是,引文中说“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而不提卫张掖,这是疏忽吗?不是,它说明当时河西虽然有张掖、酒泉、敦煌三个地方,郡只有一个,就是酒泉郡,所以都要卫酒泉。这就是太初二年末至三年初张掖尚未设郡的有力证明。
始设张掖郡的时间似在太初三年末至四年初(前102~前101年)。十八万戍甲卒加上参与运输的“转车人”、“负私者”,一时拥进河西地区的不下二十余万人。张掖是进入走廊的第一个绿洲,留居者至少有七八万人。这样多的人虽不都是长期留居户,但留下的也不少,于是就有许多民事问题需要地方行政机关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汉朝政府就在李陵屯兵之地设立了张掖县、张掖郡。从此河西分为两大部,东部属张掖郡,西部属酒泉郡。
三、敦煌郡
敦煌郡始设,有元鼎六年、元封四、五、六年、太初二年、天汉三年、后元元年、二年诸说,兹分析之。
(一)元封六年说。元封六年或六年以前说,主要来自《史记·匈奴列传》中的一句话,文云:“是岁,元封六年也。自是以后,单于益西北,左方兵直云中,右方直酒泉敦煌郡。”于是就有人断定元封六年前就有敦煌郡。
仔细考察,此敦煌后的郡”字不是原文,是传抄中出现的衍文。第一,上句“左方兵直云中”应与下旬“右方直酒泉,敦煌郡”相对应,上句无郡字,下旬出现郡字,分明不相对称。第二,这一说法还可从《汉书·匈奴传》中得到证明。文云:“自是后,单于益西北,左方兵直云中,右方兵直酒泉、敦煌”,没有郡字。可见班固修《汉书》时,他所见的《史记》尚无此“郡”字。
明确此“郡”字是衍文,则此敦煌一名就同《大宛列传》引张骞报告中所说“始月氏居敦煌、祁连间”的敦煌一样,是指这个地区。
(二)太初二年说。《大宛列传》记述李广利伐大宛第一次失败撤退后,连续出现了六次“敦煌”,于是有人就以为太初二年或前一年已设敦煌郡。这是一种误解。
事实上,此时汉朝尚未在敦煌地区设任何机构,敦煌尚属关外之地。《大宛列传》记,李广利败退敦煌,汉武帝大怒,使使遮玉门,下令“军有敢人者斩”。李广利惧,不得不留驻敦煌。这时的玉门,在今玉门县地,尚未西移,与西移后的玉门关不是一事。把李广利挡在玉门以西,说明敦煌当时是塞外之地,李广利不得退到塞内。
不仅太初年间没有敦煌郡,就是天汉、太始、征和年间敦煌也未设郡,这有两条资料可以说明。
第一,《大宛列传》记:“敦煌置酒泉都尉,西至盐水,往往有亭。”这句话写在传文的末尾,时间至少在天汉年间。敦煌设酒泉都尉,是敦煌属酒泉郡管辖的最好证明。有人企图否定这个酒字,说成是“渊泉”的“渊”字,这与汉志不符,汉志渊泉无都尉。
第二,《汉书·西域传》有一段记载,很说明问题,兹摘录如下:“征和中,贰师将军李广利以军降匈奴。上既悔远征伐,而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奏言:故轮台以东,捷枝、渠犁皆故国,地广,饶水草,有溉田五千顷以上,处温和,田美,可益通沟渠,种五谷,与中国同时熟。臣愚以为可遣屯田卒诣故轮台以东,置校尉三人分护。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属校尉,事有便宜,因骑置以闻。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轮台西于车师千余里。前开陵侯击车师时,危须、尉犁,楼兰六国子弟在京师者,皆先归发畜食迎汉军,又自发兵凡数万人,王各自将,共围车师,降其王,诸国兵便罢,力不能复至道上食汉军。汉军破城,食至多,然士自载不足以竟师,强者尽食畜产,赢者道死数千人。朕发酒泉驴、骆驼负食出五门迎军,吏卒起张掖不甚远,然尚厮留甚众……。”
这段引文的内容,主要是一封奏书,一封上谕,都是原档,无疑可信。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据同传“车师后城长国”条记开陵侯将楼兰、尉犁、危须等六国兵击车师在征和四年(前89年),《史记·名臣表》同,《资治通鉴》也记于征和四年,可见是征和四年事。
桑弘羊奏言,要在轮台以东扩大屯田,要求从张掖、酒泉两郡派遣假司马为斥候,与屯田校尉联系,发生情况,立即通过驿传上报。张掖、酒泉以西,就是敦煌,如果此时敦煌已经设郡,为何敦煌不派人,而要张掖、酒泉越俎代庖!退一步说,敦煌是初设郡,兵力不足,但驿传系统总应该有,但驿传也要张掖、酒泉承担,这就说明敦煌尚不是郡级机关。
汉武帝说,汉军在车师战役结束后,要向内地撤回,路上中断给养,不得不下令酒泉郡派出驴、骆驼负食,出玉门迎汉军,张掖郡也参与其事。敦煌位于酒泉、车师之间,当官道,又是近水楼台,但诏令中不提敦煌,是敦煌尚未设郡的又一证明。
从以上资料可以断言,征和四年前敦煌没有设郡,敦煌郡始设大概在后元元年或二年(前88~前87年)。
最后,需要解决一下《汉书·刘屈牦传》中“吏士劫掠者,皆徙敦煌郡”这一记载。据《武帝纪》载:征和二年(前91年)秋七月,汉宫廷发生了一场以太子为首的政变,汉武帝从甘泉宫返回亲自指挥镇压。结果,太子失败,参与者多被杀,胁从者“皆徙敦煌郡”。对这条记载只能作两种解释:一是先将胁从者关起来,敦煌设郡时徙去;二是班固修书时不慎,信手误增了一个“郡”字。两者比较,后者可能性更大。
四、武威郡
武威郡始设,有元狩二年、元鼎二年、元鼎六年、太初四年以及元凤、本始、地节、神爵等说。
关于武帝和昭帝时各年号设置武威郡之说,已经有人据理否定,兹不详述。他们提出的论据是可信的,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史记》中从未提出过武威郡这个名称,证明司马迁在世时没有设武威郡。
(二)《汉书·赵充国传》引赵充国的话说:“至征和五年(应为后元元年,前88年),先零豪封煎等通使匈奴,匈奴使人至小月氏,传告诸羌曰:……张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击居之一。武威也是原匈奴居地,这里只是张掖、酒泉,以此两郡代表河西,不提武威。
(三)上引《汉书·昭帝纪》始元六年(前81年)置金城郡时,从张掖分出二县,不说武威。
(四)居延汉简303.12(甲1584)条记:“元凤三年(前78年)十月戊子朔,戊子……取丞从事金城、张掖、酒泉、敦煌郡”。沿途诸郡,没有武威。
(五)《汉书·匈奴传》:昭帝元凤二年(前79年),“单于使犁淤王窥边,言酒泉、张掖兵益弱,出兵试击,冀可复得其地”。没有武威。
通过这些记载,证明元凤以前没有设立武威郡。
始设武威郡,似在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
居延汉简7.7(甲45A)条记:
地节二年六月辛卯朔,丁巳,肩水候房谓候长光。官以姑臧所移卒被兵本籍,为行边兵丞相史王卿治卒。被兵以校阅亭燧卒,被兵长为买钱不相应,或易处不如本籍。今写所治亭别被兵籍并移书到光,以籍阅具卒兵,即不应籍更实定非籍,随兵所在亭各实弩力石射步数。今可知赍事诣官,会月廿八日夕,须以集,为丞相史王卿治事。课后不如会日者,娠官口毋忽如律令。
这条简文反映了武威设郡初张掖郡肩水候向武威郡行边丞相史交还戍卒的情形。河西各郡戍屯卒,来源有二:一是内地各郡征集,二是本郡各县轮戍。武威分郡前居延汉简中有姑臧、鸾鸟等县在居延服役的名籍。武威郡分置,按例武威郡辖县在居延服役的兵卒应回本籍服役,肩水候官就要向行边兵丞相史办理移交手续。但是移交时发生了一些纠葛。候要求候官行文下达所属,速办移交,限于廿八日集合交归丞相史,如不按时到达依律令治罪。如果这样分析不错,就证明武威郡设于地节二年,这年六月正在办理分郡手续。
把这一看法放在当时的情况中考察,在此前四年即本始二年(前72年)汉五将军五路出兵击匈奴,其中两路分别从张掖、酒泉出发,没有武威。但是,地节三年就有王汉任武威太守事。
从元封三年始设酒泉郡起,到太初三四年设置张掖郡,后元一二年设置敦煌郡,一直到地节二年最后一郡武威郡设立,历武、昭、宣三帝,为时五十四年,可见汉朝经营河西的历程是艰巨的。西汉政府虽然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但它的成就永垂千秋。
(原载《西北史地》198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