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统一六国前,秦、楚的势力已经发展到西南边疆地区。楚威王时(前339~前329年),楚派遣将军庄跻逆长江而上,略巴蜀、黔中以西,至昆明、滇池,在此方圆数千里的肥沃土地上建立统治机构,使之成为楚的疆土。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29年)秦将司马错伐蜀,后二年,封公子通为蜀侯,秦统一了今四川西北地区。昭襄王二十七年(前280年),司马错因蜀攻楚黔中,控制长江三峡,使庄与楚国的交通中断。庄无法回楚,遂“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昆明滇池一带的诸少数民族均归庄管辖。秦统一六国后所设的36郡,包括西南的蜀郡、巴郡、黔中郡。为了通滇池,在蜀郡之南开五尺道,统一滇池地区,“诸此国颇置吏焉。”
汉初,汉领有蜀、巴之地,刘邦利用巴蜀的人力、物力,建立起统一大业。景帝以“交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文化大兴。
建元六年(前135年),番阳令唐蒙得知蜀郡南夜郎国有牂牁江可通番禺,即上书求使夜郎,武帝以其为郎中将率众往使。蒙至夜郎,与其王及旁邑首领相见,“约为置吏”,各以其子为令,遂于其地设置犍为郡。接着,司马相如建议:“西夷邛、莋可置郡”,汉派其往谕,“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由蜀郡西部都尉协助郡守管理。
元狩初年,武帝听张骞言,从蜀郡向西南,可通印度、大夏,于是“令骞因蜀、犍为发问使,四道并出,出,出冉,出徙,出邛、僰各行一二千里”至滇。“滇王当羌乃留为求道,四岁余,皆闭昆明,莫能通”。元鼎五年(前112年),犍为郡且兰部首领起兵反,杀汉使者及犍为太守,汉出兵平定,以其地设牂舸郡。接着在冉、等首领的请求下,于邛都置越嶲郡,莋都置沈黎郡。冉、骁置汶山郡,广汉西白马置武都郡。元封二年(前109年),滇王“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郡。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从此,汉西南边疆连成一片,地区包括甘肃东南、四川、贵州和云南的大部分地区,西与哀牢夷相接。
东汉建武二十三年(47年),哀牢王扈栗遣兵南攻鹿多部,结果反为所败,“溺死者数千人”。扈栗惧,“即遣使诣越嶲太守,愿率种人归义奉贡。世祖纳之,以为两部属国。其地东西三千里,南北四千六百里”。西南边疆又有新的发展。明帝时,改设永昌郡,领诸族。
蜀郡、汶山郡以西,益州、永昌郡以北,为羌、夷等族居住。自西汉武帝以来,随着西南郡县的开设,诸羌夷部落与汉的交往联系日益密切。建武十三年(37年),“广汉塞外白马羌豪楼登等率种人五千余户内属”。永平中,“白狼、粲木、唐等百余国,户百三十余万,口六百万以上,举种奉贡,称为臣仆”。永元六年(94年),“蜀郡徼外大牂夷种羌豪造头等率种人五十余万口内属,拜造头为邑君长,赐印绶”。十二年(100年),“旄牛徼外白狼、楼薄蛮夷王唐缯等,遂率种人十七万口归义内属,诏赐金印紫绶。”永初元年(107年),“蜀郡徼外羌龙桥等六种万七千二百八十口内属。明年,蜀郡徼羌薄申等八种三万六千九百口,复举土内属。”同时,“青衣道夷邑长令田与徼外三种三十一万口赉黄金、旄牛毦,举土内属。”元初三年(116年)“徼外夷大羊等八种,户三万一千,口十六万七千六百二十慕义内属。”
以上所举,或为一次归属,或是降而复降,求得赏赐,仅永平年间的白狼、盘木等一次归附的人口达六百万,就足以说明归附汉朝已成为西南各族人心所向。游牧民族居无恒所,往来迁徙,白狼即后来史书中所称白兰,活动地区在四川西部、青海南部,范围极广,巴颜喀拉山为其活动中心。诸族活动的范围,与西羌的分布相连,或相互交错。这部落归附后,汉均赐以印绶,说明汉朝的西南边疆更向西南发展,云南、青海高原与汉的西部边疆连在一起了。
秦汉边疆的形成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潮流,把千余年来中原与四邻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密切关系,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第一,中国的自然条件是中原地势平坦,气候温和,黄河、长江中游之间土质肥沃,适于各种农作物的生长,最早出现发达的定居农业和先进文化。中原与四邻之间,为了互通有无,进行着广泛的交换活动,中原地区自然成为交换的中心。在交换乃至其他交流活动中,中原人民在已有比较先进的基础上,又不断吸收四邻各族文化和生产技术中的进步因素,包括迁居中原的各族人民,使自己较快发展起来,形成了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华夏族(秦人、汉人),而称四邻各族为“四夷”。四邻各族虽然较多地保留着固有的经济文化和生产习俗,但长期以来与中原华夏族建立和扩大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而秦汉的统一总的来说是比较顺利的,正是由于适应了这种历史潮流的缘故。
第二,从夏、商、周以来,中原与周边之间的各种联系,已经向政治上实现统一的趋向发展,所谓“五服”、“九服”说,正是这种统一的初步形式。“绥服”、“要服”和“荒服”地区,实际上就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蛮夷荒服”,蛮夷氐羌都要参加中原王朝的会盟,表示政治上已建立起低级的臣属关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列强的扩展,“四夷”中有的统一,有的向外迁,秦、汉所统一的边境地区,基本上是战国时期与中原有密切关系的地区和民族,西域的许多民族是从秦的西部边疆迁去的,如乌孙、月氏、龟兹等。
二、秦、汉边疆政策的推行
秦、汉王朝在管辖边疆的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因而使边疆地区获得了新的巩固和发展。秦、汉边疆地区,基本上是少数民族地区,边疆政策,主要是如何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一)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分别设立政权机构,实行统一的行政管辖
1.设立郡县
郡县制是战国中原地区广泛推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秦统一六国后,于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以后又开辟了新的地区,增设桂林等三郡,北假等地四十四县。这说明对六国原有的领土实行郡县制,新扩展的地方也实行郡县制。
西汉因袭秦制,但又恢复了部分分封制残余,实行以郡县为主,兼以侯、邑的行政管辖制度,但政治上仍然是统一的。
秦、汉的郡县制,不仅推行于中原华夏族居住区,而且也设置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秦统一前所设置的蜀郡、巴郡、陇西郡、北地郡等,当时也有许多少数民族,所以统一后所设诸郡中自然也有少数民族。
郡以下为了区别少数民族特点,对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不称县,而称道。县“有蛮夷日道”这种制度始于秦代,《汉书·地理志》所载天水郡的绵诸道、洛阳道、道,陇西郡的狄道等,都是秦陇西郡的下属县。郡守对县、道的管辖是一视同仁的,据《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以下简称“云梦秦简”)《语书》篇记:“南郡守腾谓县、道夫”。南郡有夷道,所以郡守下令,分行县、道。西汉时期,共有道三百二十四,根据分布地区分析,大部分为秦代所置。当然也有许多少数民族居住区称县而不称道。直到西汉、东汉,又从郡领地中划出,改为少数民族居住区的行政机构名称属国等。
2.设立属邦、属国
秦朝对归附的较大少数民族、部落,实行另一种管辖形式,称属邦。汉为避高祖刘邦讳,改为属国。邦、国古代通用。秦的法律中没有邦律,是秦国管辖少数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在秦朝政府中设立“典属国”,“掌蛮夷降者”。
秦的属邦有多少,史籍中已无法直接考知,但从汉初因袭秦的有关记载看,可以了解到一些线索。西汉时上郡的龟兹属国,当是秦置。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年),命“属国悍为将屯将军”,此悍所在的属国,应是秦置,传至汉朝。景帝时,义渠人公孙浑邪任汉朝的典属国,也应是继承秦制而设。
西汉政府本身设置属国,始于元狩三年(前120年)。先一年,匈奴浑邪等部王降汉,众数万,号称十万,至长安,“居顷之,乃分徙者(于)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此“边五郡”指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九原(包括五原、朔方),但属国所在都在黄河以南。
从武帝开始,历昭、宣二帝,西汉共设置属国七,即安定属国(又称北地属国、三水属国)、天水属国、西河属国、上郡属国、五原属国、张掖属国、金城属国。其中金城属国为安置降羌,其余都是为了安置匈奴降众。西汉末,王莽曾计划设立西海属国。中郎将平宪奏言:“羌豪良愿等种,人口可万二千人,愿为内臣,献鲜水海(青海湖)、允谷、盐池,平地美草皆予汉民,自居险阴处为藩蔽……宜以时处业,置属国领护。”但因次年爆发了西羌大起义而未能实现。
东汉政府建立后,不仅承袭了西汉所设的属国和属国制度,而且还加以发展。特别是汉安帝执政时期,国内民族矛盾激化,许多地方发生少数民族的起义、暴动,汉朝为了巩固统治,在已经设立郡县的地方,将郡内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划分出来,设置属国。这类属国,与郡同名,“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如既有蜀郡,又有蜀郡属国,两机构并行。
东汉设置的比郡属国,有张掖属国、张掖居延属国、广汉属国、蜀郡属国、犍为属国和辽东属国等。加上初期设置的越嶲西部属国,后来设置的巴东属国和酒泉属国等,可以看出,东汉时期新增的属国,不仅建置比郡,权力扩大,而且分布范围更广,从西北深入到西南、东北,人数也大大增加了。仅以《后汉书·郡国志》记载统计,广汉属国口205652,蜀郡属国口475629,犍为属国口187,张掖属国口16952,张掖居延属国4733,合计743153口,这仅仅是属国的一小部分。如果把缺载的其他属国人口合计起来,至少在百万以上,这将在东汉四千多万人口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属国与郡县制的区别,在于郡县是由郡守、县令、乡、亭、里首领按地域实行统治,而属国则由属国都尉、丞、左骑、千人官、候官等组成政权体系。丞在郡县系统中都有,边郡亦设候官,唯千人、百长等官户设于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而且左骑千人官、百长往往就是少数民族的部落王。可见,属国都尉下设的官员,不是划地而设,而是因部落而设,这是“因其故俗”之一。属国的最高长官为都尉,下设的左骑、候等官,都是保卫安全的军事性职务,设有劝农、水利等官员,这是因为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畜牧,生产由部落首领管理,这是“因其故俗”之二。还有属国享受不承担赋税的特权等。由于这种制度和特权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社会安定,所以得到少数民族的拥护,从而巩固了汉朝的统一。
3.设置都护、中郎将、校尉,管理更大范围的少数民族地区
(1)西域都护
自张骞通西域后,中西交通畅通,行旅增加。汉朝为了给行人提供食宿,从武帝末年起就在西域轮台等地开荒种植,“置使者护田积粟,以给外国者。”主管官员为使者。后来屯田扩大到渠黎,“置校尉”。宣帝时,侍郎郑吉屯田渠黎,不久升为司马,“使护鄯善以西南道”。神爵二年(前60年),汉得车师等地,使郑吉“并护以西北道,故号都护”。“都犹大也,总也。”西域都护“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屯田校尉,始属都护。”从郑吉开始到新莽末年的都护李崇为止,这一官职从未中断,一直代表汉朝执行对西域诸国的行政管辖。东汉接管西域后,班超曾以长史代行都护职权,不久,恢复都护之职。
都护之下,有两条组织系统,一是都护和校尉下的军事和屯田系统,领导生产,负责地方安全,调解诸国之间的关系。二是都护直接管辖下的三十六国,职官有各国王、副王、翕侯、都尉、相、将、当户、且渠、千长、百长、大禄、吏、监、君、城长、译长等,因为都是原来各国的官职名称,互不统一。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得到汉朝政府册封或任命。《西域传》记佩汉印绶者“凡三百七十六人”,说明他们是汉朝政府的地方官员。西域都护通过这些官员管理和经营着“东西六千余里,南北千余里,东极玉门、阳关,西至葱岭”,还包括乌孙在内的汉西部边疆。
(2)使匈奴中郎将
甘露三年(前51年),匈奴呼韩邪单于入朝后归国,“单于自请愿居光禄塞下,有急,保汉受降城。汉遣长乐卫尉高昌侯董忠、车骑都尉韩昌将骑万六千,又发边郡士马以千数,送单于出朔方鸡鹿塞。诏忠等留卫单于,助诛不服。”呼韩邪单于此时已是位列诸侯王上的汉朝官员。汉朝为了支持他统一大漠南北的事业,选派京城两名重要官员带兵保卫,诛伐叛逆。至元帝初年,在汉朝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漠南北统一于汉朝政府。
之后,汉朝派往匈奴传达诏令、进行联系的官员为中郎将。河平元年(前28年),遣中郎将王舜使匈奴;绥和元年(前8年),遣中郎将夏侯藩使匈奴,以后使匈奴的中郎将有丁野林、韩隆、王骏等。由于经常派中郎将使匈奴,所以“使匈奴中郎将”就成为一种正式官职。
东汉建武二十五年(49年),南匈奴单于呼韩比降汉。次年,东汉政府派中郎将段郴至匈奴地立庭,诏令“中郎将置安集椽史,将弛刑五千人,持兵驽随单于所处,参辞讼,察动静。”使匈奴中郎将的职责更加明确。《百官志》记:“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椽随事为员。”东汉时期,使匈奴中郎将为协助南单于保卫北部边疆的安全、安定人民生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3)护羌校尉
西汉元鼎五年(前112年),汉“始置护羌校尉,持节统领”西羌,这是汉朝设置专门官职管理西羌的开始。当时管辖的范围,主要是河湟地区,最西到达青海湖。神爵二年(前60年),汉在金城郡“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东汉建武九年(33年)班彪上书:“旧制……凉州部置护羌校尉,皆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造使驿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今宜复如旧,以明威防。”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立即设置护羌校尉。终东汉之世,这一官职从未中断。
西汉后期开始,西羌迁徙频繁,原先分布地区主要在陇西、金城边塞,后来扩大到凉州卫十郡,所以郡太守的属国都尉,已经不能担此重任,需要更高一级官职,恢复护羌校尉,正适应这一要求。东汉时期护羌校尉的活动范围,几乎遍及凉州诸郡和郡境外的许多羌人部落。
(4)护乌桓校尉
乌桓的部落首领称大人,“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千落自成一部”,没有统一政权。汉初,役属匈奴。霍去病攻败匈奴后,“其大人岁一朝见,于是始置护乌桓校尉,秩二千石,拥节监领之,”职责与护羌校尉相仿。
建武二十五年(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之后“乌桓或留宿卫,于是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边缘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光武帝听从班彪的建议,“复置(护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张家口西北),开营府,并领鲜卑。”护乌桓校尉实际成了护乌桓、鲜卑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