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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此恨不干风与月(3)

他捅捅臭丫头,“走吧,走吧,反正你偷偷跑出来也不是一次两次,每次都劳动我亲自来寻你!”

臭丫头兀自低声抽泣,身子却是一轻,已被鹿惊风麻袋似的扔上了马,鹿惊风在她身后跃上马,扬手一拍马尾,马儿一声嘶唱,撒蹄子越奔越快。

这一路风尘仆仆,越过坦荡无垠的成都平原,起初还能奔驰无碍,后来便越走越艰难,眼前一座山连着一座山,起伏连绵如汹涌波涛,山峦间高大的阔叶林和低矮的灌木丛交错生长,其上如蓬蓬车盖,其下如软软卧榻,仿佛嵌在山峰之上的巨大马车他们在崇山峻岭间攀行了一日一夜,峭壁断崖如刀剑直插苍穹,有些地方森林茂密,阳光被遮挡得严严实实;另一些地方则堆满光秃秃的石头,尖削的岩石仿佛埋在深山中的苍冷兵器。

翻越了一座高大的山峰,面前竖起了一片密不透风的丛林,鹿惊风抱了高示其下马,拍了拍马尾,“去吧!”马儿随即飞奔跑去,满山里撒欢去了。

他一手拽了高示其跨过半里丛生的荆棘,地势稍微平缓,面前是一块平整的空地。空地的尽头是一座架在此山上的小山峰,像是一座高插云天的石碑,走至小山峰前,一簇簇横生的树木从崖壁间生长出来,茂密的枝桠编织成一张巨大的网,鹿惊风将枝桠一一撂开,一个洞口豁然眼前。

洞中长着无数奇形怪状的石头,从洞顶直直地刺下,有冰冷的水珠滴答地淌在洞壁,冷飕飕的风尖啸着来回穿梭。

鹿惊风从洞口捡起一束树干,用火折子点燃,立时照亮了黑魆魆的山洞,洞越走越宽,略走了小半个时辰,霎时现出一个穹庐似的圆洞,像个半圆的蛋壳。最里面铺设了厚厚的草甸,有石头凿成的小案,洞壁两头悬挂着草绳编织的吊床,这里的一切都很简陋,像是倒退回到了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

这七年来,他们隐居深山,不与世事交通,鹿惊风每两个月都会下山一趟,因为担心程莘逃跑,他只好把她捆绑结实丢在山上,后来又担心他不在的时候,她被山野野兽侵犯,只好带了她一同走,可这样麻烦更多,程莘的鬼点子层出不穷,每时每刻都在琢磨逃跑。给她买付猴儿面具,刚转个背,她就不见了;在面铺买碗汤饼,她吃着吃着便缩到人群里去了;偶尔方便一次,她能玩儿翻墙尿遁,逼得鹿惊风冲进茅厕,当着几位正方便的妇人的面,将她从墙外拎起来;若是急了,她会在集市一哭二闹,惹得周围的人误以为鹿惊风是人贩子。

鹿惊风的后半辈子就是在和程莘斗法,她不断地逃跑,他不断地捉了她回来,他气得骂她,为了你,老子的白头发都生了!

鹿惊风教程莘学武,他脾气不好,程莘脾气也不好,经常是大人吼,小孩骂,程莘起初不肯学,鹿惊风骂她,她就对鹿惊风脸上吐口水,后来忽然想通了,她是觉着若是学得一身本事,就可以打得鹿惊风满地找牙,于是她变得格外认真。

他们之间,父女不像父女,师徒不像师徒,仇人不像仇人,说不清像什么,可他们仍然相依为命,彼此谩骂着,诅咒着,偏偏也分不开。

鹿惊风将火把插在洞壁上的铁钩中,火光跳蹦着,一点点映亮了这天然的穹庐,他往草甸上一坐,舒坦地说:“可累坏我了,总算回来了!”

程莘特不待见鹿惊风这懒惰模样,天生的穷酸味儿,他就只配过光屁股的野蛮人生活,当着文盲还以为自己特雅量,她气恼地往洞壁上一拍,粘起满手的苍苔,她沮丧地在衣裳上擦了擦。

她用见过世面的语调说:“这破地方,猪都不愿意住,也就你喜欢!”

鹿惊风冷笑道:“我自然知道,你见识过丞相府的豪奢,哪里还瞧得起这里!”

程莘反驳道:“他那里才不豪奢!”

鹿惊风瞪着她,“臭丫头,你老实说,独自下山去成都鬼混,为溜去丞相府,还使出那样的狗屁伎俩,你到底想干什么!”

程莘心头一颤,不过一瞬,她高声说:“他曾是我救命恩人,我去看看他不行吗?丞相府是谁都能随便进的?我不这样能行吗?我被你这王八蛋虏走那么多年,猛一告诉他真相,还不吓死他!”

鹿惊风恨声道:“早知道当初彻底离开益州,省得你三天两头琢磨往成都跑,害得我每次费尽心机找你!”

“你走啊,谁叫你不走呢,我告诉你,你抓我走得再远,我也要回来!”程莘挑战地昂起头,“你别当我不知道,你是怕被蛊毒教的人找到,所以才躲在这里,找个不远不近的地方待着,人家就摸不准你的行踪,呸,什么胆子!”

鹿惊风抱住双腿,心里升起莫名的愤怒,“你胆儿大,你咋还要靠我救下你的性命!你也就只会混进丞相府蹭饭,听人家大官送你两句恭维话,你就谄媚得没个人样了!”

程莘嗤之以鼻,“你救我?你不害我就好了!这些年打也被你打了,骂也骂了,你也算把我折磨够了,就凭你也想和他比!论模样,人家是神仙,你就是个夜叉,论才干,人家能治一国,你也就治治山上的野猪,论才学,人家写得一手好文章,你连自个名字都写得曲里拐弯,你说你有一样能拿得出手么?”

鹿惊风忽地品出浓烈的醋意,酸得一身的骨头都疼了,他一拍地面,“别在我跟前放屁,不就是丞相么,哪天我放他蛊,看是他厉害,还是我厉害!”

程莘跳了起来,“你有种放他蛊,我就用金蚕花蛊弄死你!”

鹿惊风气得肺部火烧火燎,他按捺住那燎原的火气,硬声道:“你就袒护吧,人家高居庙堂,平日结交的全是达官贵人,正眼都不会瞧你,以为他对你说了几句假话空话,便是放你在心上么,只怕人家一转背,早把你忘了,给你一口饭,你还叫得欢!”

程莘争辩道:“他才不会呢,他对我可好了,还让我去从军,要不是你阻拦,我早是汉军大将了!”

“什么?”鹿惊风听力出了问题。

“他让我从军!”程莘兴奋地喊叫。

鹿惊风一呆,不过一刻,他拍着大腿哈哈大笑,一面笑一面锤地,打得满地杂草飞舞。

“哈哈,你要去从军?臭丫头,哈哈哈…哪个军队敢收你,哈哈…”

程莘知道自己被鄙视了,她挑起脚来,吼道:“我偏去!你看我现在这样子,有谁以为我是女子!”

鹿惊风的笑声戛然而止,最后一声笑意在喉咙里盘桓,匆匆地沉入腹中,他一拍巴掌,凶悍地道:“不许去!”

程莘立即回顶过去,“我就要去!”

“不许去!”

“就要去,你不让我去,我放你蛊!”

鹿惊风的忍耐到了极限,他弹起身体,扬手对着程莘就是一巴掌,“去个屁!”程莘捂住脸应声倒地。

“不听话,我打不死你!”

他转眼看见程莘仰倒在地,弥天的愤怒减轻了几分,他叹了口气,在程莘腿上踢了踢,“臭丫头,听不听话?”

程莘没有回答他,他又问了一句,程莘依然没有反应,她倒在地上,紧闭双目,一动不动。

鹿惊风慌了手脚,他推了推程莘,慌张地说:“臭丫头,我下手很轻的,你不会这么不禁挨吧,你可别有什么事,我禁不得吓…”

忽然,程莘猛地睁开眼,脸上还挂着一抹烂漫的笑,十四岁的女孩笑容妩媚如花,多像春风拂阑的季节里那飘在风里的熟悉面孔,那是独属于南中的美好,属于山歌、锣鼓、篝火、狂舞,鹿惊风忽然想哭了。

“砰!”程莘奋力一掌击去,结结实实打在鹿惊风的胸口,他被掌力震得脚步趔趄,双手一挥,重重地撞在洞壁上。

“臭丫头,你暗算我!”鹿惊风痛得抽搐,咬牙切齿地骂道。

程莘在他面前跳来跳去,“老不死的,你服了吧!”

鹿惊风想要站起来教训她,可是眼皮发饧,全身乏力,他暗自惊了一声“不好”,撑起精神道:“你放了我的蛊!”

程莘对他划脸皮,弹指头,扭屁股,“对啊,对啊,我就是放了,你不是说累吗,我可好心了,专门下的迷蛊,让你好好睡一觉!”

鹿惊风拼起一口气站起,才抬起一条腿,又无力地落下,渐渐的,身体软得像瘫泥,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他越来越模糊的大脑中只剩下一个思维,便是嘴巴里含糊不清地骂着:“臭丫头,小贱人,臭丫头,小贱人…”最后连骂人的力气也没有,便被沉沉的睡魔卷走了意识。

程莘看着睡死过去的鹿惊风,她慢慢地靠近他,他静静地仰倒着,像一只软弱的蝉。

这个时刻如果杀他,那该是最好的选择。

她举起了手。

手掌卷着割面的风,直劈下来,劈向鹿惊风毫无防备的咽喉,掌风在最低的地方停住,怎么也劈不下去了。

她想起十岁的时候,她生了一场重病,鹿惊风守了她三日三夜,她醒来时,看见他倦怠得失了血色的脸,他喂她吃药,说话的声音轻软和气,脾气温顺得不像他本人了,那是程莘看见过的最温柔的鹿惊风,她那时很莫名地想起父亲。

十一岁生日,鹿惊风带她去集市,街市上的痞子少年欺负她,抢走了她兜里的钱和手里的芝麻饼。鹿惊风追了三条街,撂倒十来个人,他骂他们,敢欺负我闺女,你们找死!她当时觉得特别好笑,可她那次没和鹿惊风吵嘴,说什么就你也配当我爹,她默认了鹿惊风的胡说八道,甚至觉得温暖。

去年,她说要回成都,鹿惊风不答应,两人大闹一场,鹿惊风把她捆结实了,她开始大骂,后来骂累了,便睡着了,醒来时已是深夜。山野间缀满星光,夜风吹得满山瑟瑟作抖,鹿惊风在月下舞剑,粗犷的歌声被剑光弹破了,缤纷的旋律宛如痛彻心脾的泪水,只是侵骨的悲,她恍惚听见他在喊她母亲的名字,唯有远山的回声荡回来,她想,其实他也有伤心的时候,之后,她再也没提回成都。

七年了,她恨着他,她每天早起的第一件事是诅咒他,临睡前必做的事还是诅咒他,他是她的仇人,灭家之恨,血海深仇,她总想着哪一天能取走他的性命,可当机会放在眼前,她却下不了手。

她便看他,这个时候的鹿惊风真安静,他不闹了,不骂了,像个乖孩子。

她缓缓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掌,猛地向后退去,泪忽然飞出,她心里说这不是眼泪,是山壁掉下的水沫。

她不再看他了,拔步跑了出去。

她走出洞口,拉过繁密的枝桠,将洞口重新封好,让外人看不出痕迹,她回头又看了一眼已不见踪迹的山洞,轻声说:“从此后,我不叫程莘,我叫高示其,我必须去做我应该做的事,我走了!”

她毅然转身离开,再也不回头。

黄昏日落,漠漠寒烟升起来,天色暗沉下去。

便在这慵懒的傍晚,厮杀之声却依然未曾断绝,隆隆鼓点冲上空中,惊起栖枝的飞鸟,一行行怪叫着钻入了天边的浓彩霞光中。

高示其听着一声鸟叫,顺手把一根柴火扔进了炉灶内,她此刻正在伙房的炉灶前铁青着脸烧火煮饭,烟火呛得她不停咳嗽。

远方校场上士兵的操演声震耳欲聋,搅得她心神不宁,可是她却没有资格加入那些辛苦操练的士兵中,当然更不可能在营帐内运筹帷幄了。

她没有寻求蜀汉丞相的帮助,自以为凭借一身本领当可赚得百世名头,于是只身一人来到募兵司,大模大样地报上高示其的大名,征兵的长官不冷不热地“哦”了一声,在兵簿上划了个潦草的名字,就让这无名之辈去军队报到。

她就这样被打发到军队的最小编制“什”中,归一个叫李四的什长管束。

她以为自己身怀绝技,会让三军将士震撼到痛哭流涕,顶礼膜拜,皇帝也会为此泪流满面,说道多少年了,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少年英雄,朕太感动了!立马封她做大大大大将军,从此高示其威震三军,引无数少妇竞折腰,鹿惊风也会为此戳瞎自己的眼睛,一想到这风光的一幕,高示其就高兴得手舞足蹈。

谁知道面对自己的是一个五大三粗且看见瘦弱的她忍不住冷笑的小什长,她为此心里很不舒服,刚来第一天就顶撞什长,把大小是个军官的李四得罪了,李四一怒之下,打发她来伙房做饭。

依照她平日的脾性,早就两刀宰了李四,可是若任情妄为,或许就要亡命天涯,就算侥幸跑掉,从此后便不能报效军前,老不死的鹿惊风一定会恶毒地嘲笑她,她想到鹿惊风调笑的眼神,浑身都不自在。因此,尽管她一百个不乐意,还是骂骂咧咧地去烧火煮饭,强按下这无端的屈辱。

她狠狠地把柴火在地上杵了杵,“臭男人,死李四,王八蛋,活该有一天被千刀万剐,头揪下来当夜壶,我就踢,踢不死你!”

她恶声恶气地骂个不休,再想起每晚必要和那些臭烘烘的男人挤在一张榻上,被他们震天的鼾声弄得整夜失眠,心里更是窝火。

她于是想昔日被她认为是野蛮人的鹿惊风真干净呢,他不板着脸打骂人的时候,其实很好看,和这些又脏又臭的士兵比起来,鹿惊风几乎就是个神仙。

如果鹿惊风此刻在就好了,和他斗斗嘴,吵吵架,再无聊的日子也能过去了,她想在他熟睡的脸上画一只王八,手背上画一只蜘蛛,屁股上画一只爬虫,鹿惊风一定会暴跳如雷,可她就是喜欢看他生气,他就是气到抽筋的脸,都比李四好看。

她哼起小曲,那是鹿惊风爱唱的歌,她说他嗓门漏风,唱歌比叫驴还难听,她以为自己是天籁,如果不比武艺,比唱歌,她也能让无数英雄五体投地。

“高示其,饭煮好没有,死磨烂拖,你作死啊!”李四粗鲁的叫骂声炸开在头顶。

高示其片刻的愉悦长腿跑了,她斜飞眼睛,“什长,饭是要慢慢做的,难道你想吃夹生饭?

李四粗壮的腿踢在灶台边,“快一点,弟兄们都饿了!”

“知道了知道了!”高示其很不耐烦。

李四跺着脚走出伙房,临走还骂了一句:“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人怎么上战场!”

高示其唿地一下跳起来,直瞪着李四的背影,噼啪地在灶台上敲柴火,“吃吃吃!除了吃,你还知道什么,我看你上了战场就腿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