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售货员说,格拉特曾解释换枪的理由:他哥哥要到威斯康星州猎鹿,所以需要一支穿透力更强的枪。联邦调查局向售货员问了格拉特的体貌特征,证明与众人目击的嫌疑犯十分相符。
根据纸袋和约克公司的发票,特工人员找到出售望远镜的商店。一名售货员说,他在马丁·路德·金遇刺的当天下午4时左右把这副望远镜卖给了一名男子,此人的面貌特征也与特工人员掌握的情况吻合。而那两罐啤酒则是从密西西比亚的南黑文米诺商店出售的。
特工人员通过对孟菲斯各家饭店和汽车旅馆的调查,确定那辆白色“野马”牌汽车是1966年出厂的,并且在1967年8月29日被一名叫哈威·斯塔尔沃·格拉特的人购走。这时候在亚特兰大市,警察找到了那辆被丢弃的小汽车,在车里发现两样东西:一本地图册,还有一张亚特兰大市街图,上面标出了马丁·路德·金的住址,金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人大会总部所在地也被人划了圈。
联邦调查局指纹检验室的技术专家将嫌疑人留在贝西·布鲁尔公寓里和汽车里的指纹进行仔细辨认,终于确认詹姆斯·厄尔·雷就是真凶。
3.莫名其妙的凶犯
詹姆斯·厄尔·雷,1928年3月10日出生,伊利诺斯州奥尔顿人。中学未毕业就于1946年应征入伍,在联邦德国服役,后因“不适应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企图盗窃一架打字机而被抓住,坐了3个月的牢。
1952年,他因为抢劫出租车司机再一次被捕入狱。获释后,他又企图洗劫一家杂货铺,并被判刑20年。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数次企图逃跑,结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
雷虽然作案累累,但大多却笨拙可笑。雷曾在洛杉叽盗窃过一台打字机,携带逃跑时,自己的银行存折掉在地上,他停下来去拾存折,结果被抓获;他在圣路易斯逃避追捕时,躲进电梯间,但一时疏忽,忘记关电梯门而被抓住;他在抢劫一家食品杂货店之后,驾车逃跑,在急转弯时,自己却被甩出车外……
联邦调查局虽然锁定了犯罪凶手,但詹姆斯·厄尔·雷依然是寻无踪影。联邦调查局猜测他已经逃往国外,于是特工们分散到各国驻美国大使馆查阅护照档案。经过两周的调查,在一个叫拉曼·施奈德的赴加拿大签证申请书中,发现了与雷的相貌极其相似的照片。
1968年6月8日,在伦敦机场候机厅,两名警察发现了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从他身上搜出姓名为拉曼·施奈德的护照和一支子弹满膛左轮手枪。通过指纹鉴定,联邦调查局很快就确定了这个拉曼·施奈德正是杀害金的凶手一詹姆斯·厄尔·雷。
联邦调查局终于把杀害马丁·路德·金的凶手捉拿归案了。为此,联邦调查局先后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员的力量,花费了140万美元,累计行程50万英里。
联邦调查局通过分析雷所在原监狱中的服刑情况,解释了雷枪杀马丁·路德·金的动机:
詹姆斯·厄尔·雷在堪萨斯州莱文斯堡监狱服刑期间,曾拒绝转到荣誉监狱,因为那里不实行种族隔离制度。
他还被怀疑在1960年的一次监狱暴动中参与杀害3名黑人。据与雷共同服刑的犯人说,雷曾表示:如果赏金优厚,他愿意去杀死马丁一路德·金。因为雷在报纸上看到马丁·路德·金领导了民权示威运动,感到十分不安。
他痛恨马丁·路德·金和一切黑人。雷在狱中还对其他人透露,等他出狱后,打算“捞一大笔钱”。这笔钱来自一个“秘密的组织”。
据他讲,该组织已出10万美元赏金,要杀死马丁·路德·金。
但是,联邦调查局的这种分析从一开始就引发了人们的疑问。因为记录表明,雷其实是一个笨拙的罪犯,但他在刺杀行动后,又如何能天才般地逃脱警方的抓捕?而且他还曾先后冒用几个姓名,堂而皇之地手持这几个假名的证件周游各地?
的确让人不可思议,那么,真实的情况究竟如何呢?
4.谋杀疑案
1968年10月底,对詹姆斯·厄尔·雷进行开庭审判的前夕。
《展望》杂志刊登了一篇马丁·路德·金案件的文章,由作家威廉·休伊撰写。这是该杂志预告要刊登的三篇连载文章中的第一篇,叙述了詹姆斯·厄尔·雷在1967年8月越狱后至杀害金之前的经历。这段经历,其实是雷本人的自述。雷在狱中把这段经历写在练习本纸上,再转交给作者。
为了取得发表这些纸片和在上面添加评论的权利,休伊向詹姆斯支付了4.7万美元。这段经历的大致情况是:
1967年雷越狱后,遇到一个名叫劳尔的古巴人。劳尔身材不高,浅色头发。他主动与雷相识,许诺给这个逃犯大笔钞票,并让他在某个安全地点过小康生活。在那儿,他可以不必害怕警察,也不必担心被强行遣送回密苏里州监狱。为了这些好处,雷应该完成劳尔的若干任务。雷想知道是什么任务,但劳尔答道:“给你钱不是为了让你提问,而是为了让你办事。”
于是,雷就开始了奇特的生活。按照劳尔的吩咐,他从一个城市迁到另一个城市,用各种名字在旅馆登记,进过洛杉矶酒吧侍应生学校,在新奥尔良舞蹈学校学习过,还动过一次不大的整形手术。他曾多次驾车往返墨西哥。
雷本人猜测,他很可能在转运毒品,毒品藏在备用车胎的充气内胎里。他从劳尔那儿得到钱,相当多的钱。按照劳尔的命令,雷弄到了驾驶执照,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辆“野马”牌汽车。
最后,根据劳尔的指示,雷又在蒙哥马利市买了一支“雷明顿”步枪,并于1968年4月4日驾着“野马”来到了孟菲斯市。他严格地执行劳尔的命令,在布鲁尔太太的出租公寓租下了5号房间。这个房间与浴室毗连,从浴室窗口能清楚看到洛兰旅馆的阳台,而且正好是“306”号房门所在的位置。
休伊的文章非常令人信服。在雷本人的每段亲笔供述之后,都有休伊的附文。他在附文中提到,他是如何核实雷所提到的每个姓名、每个地址、每个人物的。
体伊走遍全国,重复了雷按照劳尔的吩咐完成的全部旅行。他拜访了几乎所有与雷见过面的人,用磁带录下了他们的谈话。他确信,雷没有搞错一次谈话,也没有记错一个地址。如果雷记不清或不知道地址,他就按休伊的要求画出详尽的示意图。结果证明,示意图没有一次是出于空想或画得不正确的。
《展望》杂志发表了头两篇文章,许诺将刊登第三篇文章。预告宣布,正是在第三篇文章中,作者将谈到马丁·路德·金如何在4月4日被害。
美国人民焦急地等待这具有结论性的第三篇文章的发表。
突然,新的意外出现了。
在刊登第三篇文章的《展望》出版前几天,报纸刊出消息,说文章不再发表。这是谁的决定?作者?编辑?杂志老板?
不得而知。
应该说,决定不刊登已发出了预告、千百万读者翘首以待的文章,这在美国新闻是空前绝后、引人注目的怪事。
前两篇文章已经深深地吸引了读者,杂志的印数几乎增加到了100万份。第三篇文章看来还不知会使印数增加多少。对经济状况不那么景气的《展望》杂志来说,这种名利双收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文章却不再发表了。
记者们迫切地去找作者威廉·休伊,以尽快地弄清连载文章夭折的真相。
休伊长时间不愿接见记者,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尽管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由于曾到了编辑部、看过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人。所以,有关这篇文章内容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
按雷本人所述,他的确在洛兰旅馆对面的布鲁尔太太出租公寓租了一个房间,然后,劳尔来到这个房间,而雷则按他的命令下了楼。枪响片刻之后,劳尔匆匆奔到“野马”车前,途中把装有步枪的口袋扔在人行道上。他钻进汽车,躺在后座前的地板上,连头带身子用垫子盖住。雷驾驶“野马”向市区北部疾驶。过了一会儿,当他在红绿灯前停车时,劳尔打开车门,下了车,就不见了。
雷驾车来到亚特兰大市,从那儿搭飞机逃到加拿大,接着又用劳尔事先提供的证件取得护照飞往伦敦。然后,劳尔应该来找他,付给他应得的钱——1.2万美元。这就是雷所说的经历,而且完全可能已得到休伊的证实。
虽然,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休伊在第二篇文章末尾已得出了结论:马丁·路德·金的被害出于密谋,雷不是单独作案。
然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密谋?除了劳尔和雷,还有哪些人参与了密谋?劳尔的幕后策划者是谁?
人们疑窦重重。
能够和应该回答这些问题的只有侦查工作。
人们等待着对雷的公开审判。
5.一波三折的审判:到底谁是密谋者
经过6周的预审期,法院终于决定在1968年11月12日正式进行对雷的审判。
就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詹姆斯·厄尔·雷却突然宣布,他决定更换辩护律师。
孟菲斯司法部门解释说,这个决定完全是由雷本人做出的,没有任何人向他施加任何压力。然而人们仍然对这个变故产生了很多疑点:新律师还得从头开始工作,熟悉侦查材料,进行核查,并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这又会像前一个律师一样耗费半年多的时间。如果雷真是他自己所描述的那样受人指使,他为什么不尽快开庭使自己平冤昭雪?而且,雷所更换的是著名律师珀西·福尔曼,上千美元的律师费又是从何而来?
经过多次延期审判,最后开庭的日期终于确定在1969年3月10日。
但是,事情又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新情况。
在开庭的前夜,孟菲斯司法当局宣布,公诉方和辩护方已达成协议:雷承认自己有罪,作为交换,他将不坐电椅,而是坐99年牢。
审判的当天,公诉人作了发言,他竭力要人们相信,雷是单独作案,他赞扬了被告“承认自己有罪”的配合态度,并慷慨地表示公诉方同意以99年徒刑代替电椅。
法官最后陈词说,法庭很满意雷终于诚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一切疑问都已揭晓——雷是唯一的凶手。陪审团一致通过被告与公诉方和辩护方一致同意的处置方法,即99年徒刑。
雷在被送进监狱后,没过多久就向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法庭提交上诉状。他声称,自己是无辜的,是在被人胁迫、诱骗下才认罪的。他请求法庭重新审理他的案件,但当局根本就不予理会。
1986年8月1日,《进步》杂志记者约翰·伊杰尔顿对雷进行了3个小时的采访。雷表示:如果将来查明,联邦调查局插手了杀害金的准备工作,他不会感到惊奇。在马丁·路德·金的身边就有很多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他们监视金,并企图杀害他。当马丁·路德·金被害后,联邦调查局就急忙寻找像他这样的单独的替罪羊。
20世纪60年代,黑人争取种族平等和公民权利的斗争风起云涌,席卷全国,随着黑人群众反对种族歧视、要求种族平等的斗争广泛深入地发展,民权运动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成为联邦调查局调查的主要对象。早在1957年,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就曾派遣特工在马丁·路德·金下榻的旅馆里安装窃听器,企图在“亲共产主义”和“性行为不端”这两个敏感问题上抓他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