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对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因侵权损害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包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进行调解和处罚。当事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并不会因公安机关的处理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