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是指由于江河洪水泛滥淹没田地和城乡,或因长期降雨产生积水或径流淹没低洼土地,造成农业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种灾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河流众多,季风气候十分显著。
由于降水在季节上的分布极不均匀,全年降水大多集中在夏半年,降水年际变化又十分明显,因而洪涝灾害甚为频繁,是影响我国的严重气象灾害之一。
据中国气象局1950—1999年资料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洪涝受灾面积为9424万hm2。例如,1954年是洪涝灾害最严重的一年,这一年全国洪涝受灾面积达1 600万hm2,仅长江流域就有317万hm2耕地被淹没,33万人死亡。
降水偏多是洪涝发生的基本条件,而人类活动对洪涝发生的频率、强度及危害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根据洪涝的表现形式及危害的不同,可分为洪灾、涝灾、湿害。
洪灾:是指因江河洪水泛滥,淹没农田和城乡,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依照洪水成因的不同,又有暴雨洪水、融雪(冰川)洪水、冰凌洪水、风暴潮洪水等。其中又以暴雨洪水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
涝灾:是指因长期大雨或暴雨产生的积水和径流淹没低洼土地所造成的灾害。
湿害:是指因长期阴雨(降水强度不一定很大),地下水位高及洪灾、涝灾过后排水不良或早春积雪(或表面湿冻土)迅速融化,土壤尚未化通时水分下渗受阻,都会使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从而造成土壤中缺氧,使作物生理活动受到抑制,影响水、空气吸收,导致根系衰亡。有的地方又将湿害称为渍害或沥涝。
以上这三种类型的洪涝往往都是密不可分的。它们的形成与降水量、地理位置、地形、土壤结构、河道的宽窄和曲度、植被以及季节、农作物生育期、防洪防涝设施等都有密切的关系。但大多情况下都是由于该地当时降水量过大造成的。尤其是严重的大范围洪涝灾害,都是由暴雨、特大暴雨或持续大范围暴雨天气造成的。因此,洪涝发生及变化规律都是以降水量制定的指标来表示的。
我国洪涝地区分布的特点是东部多,西部少;沿海地区多,内陆地区少;平原丘陵多,高原少;山脉的东南坡多,西北坡少。
雨水过多常常会引起洪涝灾害,而一个地区某一时段的大量降水,又往往是一场或几场暴雨的结果,所以暴雨是造成洪涝的主要原因,以致人们把洪涝称为暴雨洪涝。分析我国年暴雨日的历年平均分布可以看出,其特点也是东南多,西北少;沿海多,内陆少;迎风坡多,背风坡少。与洪涝的地区分布特点基本上是一致的。广东沿海、广西东北部、湘赣两省北部、四川盆地西部等地是多暴雨地区,也是容易发生洪涝的地区。
1998年6~8月,我国长江中下游及嫩江流域等地出现特大洪涝。降水量一般为500~800mm,部分地区高达800~1400mm。不少江河先后出现历史最高水位,并长时间维持高水位。造成倒塌、损坏房屋约一千多万间,大量农作物受灾,市政、交通、通讯、电力等大量设备严重损毁,许多工矿企业和商业部门停工、停产,学校停课,全国直接经济损失约2 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