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现代诗,不论在英语国家中,还是在整个西方世界,都是颇有成就的。在本世纪内,美国不但出了一些颇有代表性的诗人,而且他们有不少人同时还是颇有影响的批评家。他们写着又讲着,讲着又写着,给一大堆错综复杂的想象、印象、形象、意象等等涂抹了一层层理论的色彩。这样,就真只有“理解”了它们,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们了。
19世纪以来,西方文学逐渐形成统一的文学。西方各国的现代诗基本上大同小异。西方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本来是同西方形形色色的哲学潮流密切相关的。不管怎样估计“文学的独立自主性”,必须承认整个西方现代文学的面貌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只是这种反映再不能作简单化的单线型的理解,更不能当作褒贬作家人格和作品质量的依据。在这个意义上,现代西方文学创作(包括诗歌在内)对于我们首先具有认识价值,因此在写作方法上也不会没有借鉴的价值。
西方的现代诗是在19世纪末从法国的象征主义文学运动发源的。但是,到20世纪,却是美国诗人T.S.艾略特、庞德等人产生了“弥漫性”的影响。论空灵,论飘逸,美国诗人一般不及法国的瓦雷里;论细致,论深沉,也比不上奥地利的里尔克。但是,美国的现代诗不孤僻,不呆板,不停滞;它人情味足,生活气息浓,重视“美感的传递”;它在探索,在开拓,在发展。
美国人讲究新,诗人更不例外。美国诗的新,首先新在内容上;内容新,才能促成形式新。所谓新就是与众不同,美国诗人不同于其他西方诗人,首先在于选材广泛,广泛到可以使任何事物入诗。借用路易斯·辛普森关于美国诗的说法,“不管它是什么,它都有一个能够消化橡胶、煤炭、铀、月亮的诗的胃。”同时,他们更注重读者所理解的现实,因此多取材于美国社会,很少取材于外国和古代。他们讲究客观性,至少主观上为客观事物而描写客观事物,倒不见得一味宣扬“自我表现”,因此爱情、死亡之类主题在他们笔下往往表现得自然而不伤感。他们年轻,喧闹,外向而不内向,满不在乎地面对人生,敢于冒犯一切方面的权威。正因为这样,他们在形式上要求突破,忽视韵律和行数的规定,破坏传统形式的准则,驱逐陈词滥调,大胆采用口语和俚语,有些人(如艾·肯明斯)甚至在标点和字体上标新立异。对于他们的这些特征,我们尽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但任何看法均应以比较全面的了解为前提,否则道听途说,张冠李戴,动辄目之为“颓废”、“堕落”,是不科学,也是不公正的。
不妨让他们自己来说几句。英美意象派代表人物艾米·洛厄尔在一篇《宣言》里提出过六条准则。这六条准则未必足以概括整个美国现代诗,但从中却可见它的一般倾向,而且如果解放一下思想,也未尝不值得我国的青年诗人们参考。
一、要用普通话作语言,但总要用确切的词,不用仅起装饰作用的词。
二、要创造新的韵律,用以表现新的情绪。我们并不坚持“自由诗”是唯一的写诗方式……我们却坚信,诗人的个性在自由诗中常常比在传统形式中得到更好的表现。
三、要允许在选择主题上有绝对的自由。
四、要呈现一个意象(所以有“意象派”这个称号)。我们不是一个画派,但我们相信,诗应当确切地表现个别事物,而不应当从事模糊的一般事物,不论它们如何华丽或响亮。
五、要写清清楚楚的诗,决不朦胧或晦涩。
六、最后,我们大多数人相信,凝练才是诗的本质。要了解诗,最简便、也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自己去读诗。对于西方现代诗,包括美国的现代诗,尤其如此。我们过去读过许多惠特曼的作品,但惠特曼只是美国现代诗的“父亲”;我们读过一些桑德伯格的作品,但桑德伯格只是美国现代诗的一个“兄弟”;我们还读过几首埃米莉·迪金森的妙品,但这位女诗人在生活上和创作上都是个“女婆罗门”,更在血缘上远离拖泥带水的美国现代诗。对于美国现代诗的主体、脉络和走向,从鲁滨逊、弗洛斯特到“垮掉的”金斯伯格、“黑山派”奥尔森,我们都还不够熟悉。语言、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不相同,造成了翻译、研究、评论方面的困难;因此,原来的好诗未必能够译,译过来也未必译得好,能译过来并被人叫好的又往往未必是原来的好诗。这都是可想而知的,但有些名篇(如艾略特的《荒原》、《情歌》),并非没有较好的译文,却不知何以迄今未引起诗歌界的注意。这里可能存在着顾虑,顾虑“不良效果”或“不良影响”;其实,大可不必,鲁迅早说过,吃了牛肉并不会变牛。外国不少诗人(如庞德)对中国诗很有研究,他们一点也没有因此中国化;我国的诗人(作为一个精神劳动者)鉴赏一下外国同行们的劳作,又怎会忽然洋化了呢?倒是西方新起的所谓“新批评”、“接受美学”(Rezeptionsasthetik)究竟讲些什么,我们不访注意研究一下。
下面几首诗,只是译者平日读到,觉得可能引起我国读者的同感,才顺手译出的。至于较系统的介绍,还有待于有心并胜任的同志们的努力。
1981年
刊于《外国文学季刊》198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