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庄子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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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道枢与圆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呜呼,是非正误,谁又能说得清晰呢?一时或可清晰而且无可怀疑,谁又能永远清晰永远了断分明呢?

然而庄子的原义要彻底得多。哲学是一门讲究彻底的学问,是一门不让你瞠目结舌一口气上不来不会轻易罢休的学问。庄子不但看到了公婆的各执一词,而且从根本上怀疑公婆之分是不是多余,是不是靠得住,是不是假象;而有理无理云云,是不是压根就是伪问题。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或谓“知”乃“是”之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世界万事万物,不属于这边就属于那边,不是彼方就是此方,不是自己一头的就是对应或对立的另一头的,这就叫立场,立场的特点在于非此即彼。人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思路这样的分野这样的模式了。而且人们往往认定:彼方、别人、对立面是不了解自己,是歪曲了自己,自己总是受误解受冤枉被歪曲的一方。而只有站在己方这一头,否定推翻了另一头,才能了解理解同情自己。立场决定认识,这就叫做屁股决定脑袋,你坐到了谁那边,你当然就向着谁。

然而,再想一想,没有你这一头,怎么会将没有站到你这边的他人看作另一头?没有另一头的对比,又如何产生一个印象叫做你们是这一头?你看着他是另一头,那么他笃定看着你是他的另一头、对立面、另类。一个巴掌拍不响,彼此的分野,是互为条件,互为前提,互为对立面,互为他者,英语叫做others,“他人即是地狱”。

是(此)与彼互为对立,互为你我,互为是非:你认为他是,他才较可能认为你是,你认为他非,他恐怕也会认定你非,只有个别的少数的彼,你附和他的是非,他也还要找你的岔子,把你推向另类,乃至非把你往死里整不可。同样也只是极个别的,闻过而喜,听非议而不以为非,不但考虑到此方己方,而且能考虑到彼方,兼顾彼此的观点与利益。

不仅彼此,你、我,是、非,认同或者反对,这些都是相对的、相反相成的,没有这一头就没有那一头,没有那一头同样不会有这一头的思量。

庄子,还有老子极端地沉迷于、得趣于概念的相反相成,相悖相生,相逆相连以至延伸于无穷的妙奥。他们的智慧与思绪像风一样自由,来往穿行神游于截然对立的彼此、是非、可与不可以及北溟南溟、鲲鹏槁木、大瓠巨樗……之间,游刃有余,妙趣横生,无往而不胜。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循环反复的圆形思维、可逆性思维、循环思维、阴阳五行八卦相生相克互补互制思维。

老子早已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庄子则抓住了(外)物与我,彼与是(此),是与非的相对性大做文章。物看着我是外物,我看着物是外物。此看着彼是彼,彼看着此才是彼,同时彼看着彼才是此。而世界看到的人自己这个“彼”,恰恰是人自身的“此”。如此这般,何苦那样地彼彼此此,势不两立?

这首先是一种语言感受,是语言、概念(名)、词汇、语法、逻辑的智慧游戏。语言的流通流动流畅流转带来了思想的新发现新路径。其实世界万物远远不只是彼此、物我、是非、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两组概念、两分天下。对于世界来说,毋宁说是彼中有此,彼中有彼,此中有彼,此中又有此。

例如国家利益中有所谓核心利益一说,那就是此中之此。与大多国家针锋相对的力量中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与恐怖主义,那可说是彼中之彼。同样的对立面中又有鸽派、温和派、相对能以谈判、能够对话、相对容易沟通与和解的一派势力,可以说是彼中之此。今天的温和势力,由于价值体系或利益关系的冲突,终于无法避免一些根本性的矛盾冲突,终于变成了强硬派,此中又有了彼。

而且,世界上永远会有大量的中间力量、中性现象的存在。非此非彼者有之,亦此亦彼者有之,此而后彼者有之,彼而后此者有之。彼此彼此,此彼此彼,彼彼此此,此此彼彼,可能是绕口令,可能是糊涂账,可能是一风吹,可能是天晓得……更可能是更加大量的叫做无声的大多数。

但是琢磨出这个“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即由于把自己看作此,才会把对方看作彼,反之,由于有了对于彼的定位,由于假定对方是与己对立或对应的彼方,才更明确了自身的此方性质,才更要巩固自己人、骨干、铁杆、盟友的团结凝固。这样的琢磨很令人得趣,令人如发现了新大陆。由于人们喜欢或习惯于人分彼此,物分你我,言分是非,利分得失,品分长短……人们、族群、地域、侯国就是这样越来越拉开了距离的,世界就是这样日益走向隔膜、分裂和敌对的。

对于庄子老子来说,一念之差,在应该齐而平之的万物万事上,偏偏热衷于争拗与分别,人类为自身找了多少麻烦痛苦纷争与自取灭亡!上述逻辑虽然感人,却未免有些走火入魔了。思想者们太拿自己的思想当作一回事儿啦。他们以为世界上的一切吉凶祸福都是思想方法、方法论、逻辑运用造成的,却忘记了还有民族、还有阶级、还有地域、还有行业的分野,还有利益的追逐、还有欲望的吸引、还有冲动与血性的煽惑呢。

现代心理学认为,婴儿本来是分不清物我的,要发育一个阶段才能分出物我彼此。《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的许多冲突,也是由于他们坚信既然相爱就应该相知,就应该心心相印,共鸣共享,不分彼此,实际上是只要求对方成为自己,要求物成为我,要求对方像自己一样地看事想事处事;但实际上作不到。而庄子追求的是,等到人长大了,分得清而且势必要分清物我与彼此之后,再通过哲学的思辨与大道的修养,重新回到物我无异,彼此同感,齐物齐论,如婴儿兮的境地。

同时,彼此的区分不仅在于位置、立场、空间座标上。也在于生死、可不可、前后、变化等时间座标上。

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

彼此之说一旦发生,方生方死之说也就形成了。什么是方生方死呢?一旦你开始了生命,也就开始了死亡。一旦有了此,也就有了彼。生命的彼方就是死亡,死亡的此方就是生存。存在的彼方就是虚无,虚无的彼方就是存在。同样,认可、认同、接受的开始就是怀疑,就是不接受不认同不认可。你认定了某种东西、某种主张、某种道理为是,那么,同样的原因,同样的道理,也会使你认为原来你信仰为是的东西,后来成了非。你认定了某种东西某种主张某种道理为非为错误,那么同样的逻辑也就可能使你开始认定原来认定为非为错误东西为是为正确。

这话太精彩了,太深刻了,且听我慢慢道来。

生其实就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从生的那一刻起,细胞的分裂死亡与器官的老化已经开始。同时,死亡的过程也是重生的过程,与你的死亡与老化的过程同在,是诞生、成长、延续、更新、激活的过程。而当你认同(可)某种观念的同时,必然存在着从此不再认同、未必完全认同、逐渐修改认同的趋势。因为你的认同是有理由的,同样的理由可以使你认同,也就可以使你保留、怀疑与否定。例如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的中苏同盟,有意识形态、国际战略、国家利益的考量,也有美国反华政策的原因,同样的原因,又造成了六、七十年代中苏的极端交恶。

相知的过程中同时难免有相误解相错位的趋势。相爱的过程中可能有相不爱乃至相厌的元素。越是如胶似漆地相爱,越是由于期望值过高,由于爱的疲劳感陈旧感单调感,由于爱恋生贪欲,贪欲生嗔怨,嗔怨生烦恼(佛家语),尤其是由于你会因同样的理由同样的心态移情别恋,爱的开始不但是嗔怨的开始,而且可能是不爱的开始,背叛的开始。越是方可,也就是方不可,只有能够很好地克服相不爱相不知相厌,才能巩固相爱而至于永久。亲家往往也就是冤家,冤家往往也就是亲家。所以《红楼梦》中的宝黛,听了“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语,竟然如醍醐灌顶一般地震撼灵魂。

国际关系上的这种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的事情天天发生。除中苏关系外、中美关系、中印关系、中日关系、中欧关系,都有自己的方生方死、方可方不可的轨迹。

同样是非也是如此,认同其为是,说不定是怀疑的开始。你认同A为是,原因在于A满足了你的衡量标准X,而不在于因为它是A。你否定B,你认B为非,不是因为它是B,而是因为它与你的“师”你的成心你的标准X相悖谬。然而,第一,A并不就是你主观上的成心X,A是一种客观存在,仍然是彼而不是此,A与X可能过蜜月,也可能出现龃龉。第二,你的X是发展的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你的X会变成X1、X2、X3、X4……在你因X而认同认可肯定A以后,会不会因了X的发展,因了X1、2、3、4而反过来不认可A了呢?当然可能。就像一个钟情的公子,由于A的善良和美丽,由于A的性感和气质而热恋上了A,你怎么能够保证他不会因为同样的善良美丽性感气质的原由,而移情别恋B、C、D呢?

同样,你的否定B并不是由于它是B,同样也是由于X的作用,当X发生了变化,当B发生了变化,当你对B的感受认识发生了变化,谁知道事情会怎么样发展呢?这样就不仅有爱恋生嗔怨的可能,也有庄子此段所分析的爱恋的原由变成了背叛的原由的可能,虽然不是绝对的必然。

你的标准、你的“师”、你的认同,给予一种观念了,你就会要求此观念的有效性、实用性,逻辑性、完满性、可验证性。你还要求此观念符合你的心思你的要求你的理念你的理想,能够达到你的目的。但是任何观念都不是万能的,都不是绝对理想的。期望值高了,就只能因是因非,因为你觉得它“是“,但他没有能够全部满足你的预期,从而你反过来认为它恐怕仍然是“非”。你期冀它的真理性如太阳般耀眼光明,你期冀它的有效性如神物般无往不胜,发现了半点不足便更易大失所望。你期冀它如硬通货一样到处好使,一遇拒收立马认定乃是假钞。

因非因是,因为觉得它错了,便认定它会迅速自行腐烂灭亡。如果它没有立即腐烂灭亡呢?尤其是,当自己背离了它之后,恰恰是你自己钉子碰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会不会反过来认为它才是千真万确的呢?这样的例子还少吗?越是西方发达国家,越可能产生真诚的与理想主义的左翼分子,真诚美丽的社会主义理想。而越是社会主义国家,越会为一心崇拜西方的不同政见者而头痛。

其实A的有效不等于B的无效与荒谬,也许B更有效或同样有效或庶几有效。A的无效更不能说明B的有效,也许B更无效或效果适得其反。但是人的思路往往简单粗糙,人的心态往往感情用事,人的急躁往往颠三倒四。人们一沾是非彼此,一沾选择利害,一沾方生方死,因是因非,更会是一错再错,将荒谬进行到底。中国人多了,世界上的人更多了,有几个能像老庄他们那样看得深刻,想得灵活多面长远?

依庄子的说法,不如减弱与取消X,减弱与取消对于A与B的不同的认知,大而化之,齐而一之,无爱恋,则无背叛,无方可,则无方不可,无因是,则无因非,甚至于是:无方生(的欢呼雀跃),则无方死(的悲哀虚空)。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所以高明的人,得道的人不走这个分裂对立偏执纷争的路,而宁可问道于苍天,也就是以大自然为主要的参照系统,不以自己的成心X为参照系统。由于你认为某个东西某个观念是正确的,才会认为不同的一切是错误的,由于你认定某种存在是错误的,才会认定其对立的存在是正确的。由于你认同了这一个思潮、学派、山头、圈子,才会与不同的思潮、学派、山头、圈子处于对立的地位。他则认同了另外的思潮学派……从而与你处于对立的地位。彼有彼的是非观,此有此的是非观。果真有这样的是非标准吗?还是压根就没有这样的标准呢?

庄子喜欢用提问的方式而不是全称判断的方式讨论问题,这是庄子高明的地方,这是庄子启迪人的思维的地方,这也是庄子为文的波谲云诡的风格特色。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

当真有这样的对立与分裂吗?如果没有这样的相互对立呢?如果超越了这样的彼此、生死、可不可、是与非的对立呢?如果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莫得其偶)呢?如果不去给自己的生命、标准、成心去寻找对立面呢?那就进展到道枢、大道的枢纽的地步喽!

下面是庄子的奇想,高论,奇而且高,是庄子的特色与魅力。庄子的意思是:请不要、千万不要处于极端、端点,请不要认同于、自居于离心力极大的圆周边缘上,那样的话你离被甩出被抛掉不远了。你最好是处于枢纽上。

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你最好选择那个离心力与加速度等于零的圆心,作为你的家园,你的立足点,你要尽可能地与各个点保持等距离,你就尽可以应对无穷的是与非了。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无穷的是与非一定争斗上一万年的,但你还是稳坐枢纽,稳视四周,稳如泰山,与各方等距离。这里,庄子的道枢的观点、处于圆心的方法,与孔子的中庸的观点有相通之处,甚至比中庸还珠圆玉润,还高妙无极,还出神入化。它表现了中华经典文化的圆通平衡折衷相对的一面。中华文明是在激烈的争斗中奠定了自己的基础的,中华文明追求的是东方不败,是天下不败,是永远主动,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很高的提前量与预应力,是随机应变,是足够的自我调整与发展的空间,道枢论,圆心论,太神奇了。

面对无穷的“是”,无穷的自称是真理的言说著作经典,又面对无穷的非,无穷的被批判被指责被宣称超越的谬论荒唐(以及被称作的)虚伪、欺骗与邪恶,你千万莫要卷进去陷进去,莫要绑在某个山头的战车上,你要当一个明白人,你要保持清醒,心如雪亮,不要上当,不要晕菜,不要发神经,你要正确地明智地对待不同的观点与山头。你要看得透亮一些再透亮些,你要想得开阔一些再开阔一些。

作到如此的莫若以明,颇不容易。太明白了甚至会显得冷血,叫做水至清则无鱼,叫做脱离群众甚至还脱离了热闹的与有力有利的一切。按中国的集体无意识,仁人志士义士的血都是热的,例如荆轲、专诸、岳飞、文天祥、秋瑾、方志敏、杨靖宇……而智者呢?请问你的血的热度何如呢?

所以始终有所谓对于过于聪明的中国作家的责备,他们责难中国作家为何至今尚未全体成仁就义。他们认为真正的仁人志士,是不应该不可能活太多的年头的。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是怎样发展,文明是怎样进步,文学是怎样有所成果的。

例如1957年大鸣大放的高潮中钱钟书有诗曰:

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

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

钱教授确有几分或颇有几分庄子的“莫若以明”的意思,有几分居于道枢的意思。他认为世事如奕棋,争胜负,观棋子、调理照明都是多此一举,饮水便知暖寒,其实此方与彼方,半斤八两,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谁跟谁都差不多,虚枉的痴心如同一层薄膜一样遮蔽着真相,遮蔽着自己的眼睛,使你轻举妄动,自取其辱,自找倒霉,还不如在下,虽然夜过著名的古人做梦之地——邯郸,我可是无梦者也。

这样的清醒,这样的智慧,这样的境界与这样的冷峭的诗篇,令人感佩也令人无言。

作一个杠头即专门与他人作对的人,是可怖的。作一个当真果然地把一切看齐了的人,作一个认为生死善恶是非全是一个毬样的人,会不会也给人以恐怖感至少是冷冻感呢?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伸出一根手指来论证它并不就是所有的指,不如干脆用手指以外的东西说它们不是手指。拉出一匹马来,论证它并不是马,不如拉出一条年一条驴来告诉大家它们不是马。何必故意抬杠?故意较劲找别扭?天地之间,虽然千奇百怪,在处于天地之间乃是大道的作用这一点上与一根手指并无区别。万物万象,虽然琳琅满目,其存在与变化的根本道理,也与一匹马并无区别。

指非指,白马非马,是庄子的时代由公孙龙掀起的一个逻辑学主要是概念学命名学的争论——游戏。指非指,含义历来不明,但是按照白马非马的逻辑,公孙龙可能是说具体的指如姆指食指不是一般的指,不是全体手指。也可能说指出指示的作为动词的指不是手指的指,如坚白石,其实坚是硬度,白是色彩,石是属性,不可混为一谈论述一样。白马则兼而有之,既有具体的一类马与全体马的相异,又有马的颜色与马的物种的区分。公孙龙的本领在于从无分处硬性区分。

说了一回方生方死、方可方不可、彼此是非,来了两句关于公孙氏的指与马的评说,顺手一击,不无突兀,语言简古,费人思忖。

我想来想去,觉得庄子是在反对诡辩。他是在说某些争论其实与争某个手指算不算手指,某匹马是不是马一样地自寻烦恼,自找歧异。与其说某种马不是马,某种手指或某个指(包括指挥指认指示)的动作不是指,你干脆说香肠不是指,或香肠似指,反过来可以证明指不一定似指,指既不一定似指,更不一定就是指;而兔子不是马,或一只兔子跑得如马一样快,证明马其实也似兔子,也就是证明马不定仅仅似马为马……而这些分析证明,指是指,马是马的逻辑学上的著名的同一律即A=A的公式其实并不一定靠得住,岂不更好?

诡辩的力量恰恰在于不说香肠不是指,而说姆指或食指不是指,指导不是指;不说兔子乌龟不是马,专说白马不是马,不说烂泥不可能是白色的也不可能质地坚硬,专说石头不可能又白又硬。

你以为这是吃饱了撑的吗?未必。这个问题说到这里也就齐啦。齐物齐物,齐了不结啦?

政治家与思想家,往往是喜欢与别人抬杠的人,他们的贡献,他们的忧患,他们得罪的对手,他们的政敌与论敌,都比一般人多。

表面上是研究手指与马匹,其实天下万物都是一样的道理,天下万物就像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是非、善恶、彼此、长短,都是诡辩的产物,不诡辩本来万物一体,万象归一,万法同道,万事同理,不诡辩本来天下太平。天下本无事,庸人浑人巧伪人自扰之。

一匹马儿的生死、优劣、白黑、大小、快慢,同样也是人为地比较较劲的结果,否则,马就是马就对了,能跑能拉车能拉犁就对了,不跑不拉犁不拉车也没有关系。不必管它是白马黑马,这与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同理。(而且,抓不住老鼠的猫照样是猫乃至可能是名牌猫良种猫,现在中外养宠物的人,由于饲猫以专门的猫粮,多数猫只已经、早已经不捉老鼠了。

同样的马、指、猫、狗,分什么优劣洋土黑白?人好辩论,连马都跟着倒霉。世界本来是一个,万物本来都是万物,都是世界的产物,都是大道的下载,万物即一物,万马即一马,从大处看,从道处看,从齐处看,有什么区分高下制造不平的必要?世上的一切痛苦、争拗、仇恨,无非是来自不平之心不齐之意,平之,齐之,一言以蔽之,不就好了吗?

当然这也是一面之词,然而是豁达之词,快乐之词,自解之词,是精神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享受之词。

庄子的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的说法,令人想起美国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1918——1988)的名言:整个宇宙都在一杯葡萄酒中。费曼被称为二十世纪后半世纪的物理学明星、偶象,被称为天才的魔术师。庄子与费曼不可能互相了解与沟通,但是他们都有魔术师的特色。天才与天才有自己的符码。一来自一切。一切表现为一与一与一的总和。他们从一指一马一杯酒中感悟了世界,从部分中感悟了总体。所谓总体,其实是各个部分的总和,你为什么不能够从部分中体悟总体,从一指、一马、一杯葡萄酒的具体中体悟无穷与永恒、大道与世界呢?

我们从他们的智慧中贴近了大道、真理、贴近了使我们能够安身立命的至高无上与大气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