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辑是作者关心国家政治与文明,关心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解读权力与制衡,思考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分析“群众利益无小事”等颇有一定见解。
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最好行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全面深入阐述了如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强调了“三个代表”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内涵。他在讲话中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作为我们党八十二年奋斗的一条基本经验,并强调指出:要始终坚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三个“一致性”,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对指导我们伟大复兴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倾听群众呼声,是相信群众的前提
当前有少部分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了,只习惯于在办公室打转,不愿意深入基层,不愿意跟群众接触,不愿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对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声音充耳不闻,与群众的感情疏远了,甚至滋生追逐名利、贪图享受思想。这种干部是危险的,对党对事业都是有害的。其思想根源是共产党员本色退化了,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了,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膨胀,终归是私心杂念在作怪,这就不可能为群众着想,就会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因此我们要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首先我们要放下架子,转变观念,拉长耳朵,做群众呼声的忠实听众,而且要善于听取群众的呼声,善于同群众交朋友。为人民谋利益是非常实在的,来不得半点的虚假,而倾听群众呼声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前提条件,如果离开研究群众意见而去谈为人民谋利益至少是不合实际的,也是不彻底的。其次是广开言路,主要通过定期向群众征求意见,建立各级意见箱(意见簿),重大决策前要开展民意调查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现实告诉我们,现代民意取向对决策是有无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如,在青岛,“看民意,知民情”作为一种现代意识备受重视。在广州,民意的向背对决策的影响力不断上升,如果经调查有75%的人持反对态度的,一般政府决策就很难顺利出台。其三是畅通民主对话渠道,通过信访、工会、女工、共青团、居委会等组织建立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关系,建立定期的对话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下情上传。
二、集中群众智慧,是依靠群众的前提
现在有少数领导干部自以为不必要从群众中汲取营养,也不想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喜欢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心态突出,最终使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工作越来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只有端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只有深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车轮前进的动力,才能心中装着人民,才能俯下身去,静下心来,从群众中汲取营养,从群众中得到决策的智慧,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当前迫切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广集群众智慧:
首先要重视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其实质是重视人民群众三个素质的提高,鼓励人的个性(在法律和道德规范内)自由发展,引导人民群众构筑现代人格:高度责任心,进取精神,民主和科学作风,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个人素质。激发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热情,激发人民群众对社会的关注热忱,才能使人民群众的智慧得到展示。
其次在用人问题上,要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风气,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的“四权”,特别是知情权和监督权,另外要扩大群众对干部的推荐权和评议权,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是拓宽选人的视野,广开进贤之路,防止“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其三在进行强国富民的实践中,更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凡是广大群众拥护的、关心的事都是大事,凡是广大群众共同向往的愿望都是良好的,我们一定不要辜负众望并努力付诸实践。如全国人民关注的2008年奥运会,如何办成“绿色奥运、科学奥运、人文奥运”,不仅要听取包括各国专家在内的建议,也要靠人民群众出主意,只有这样我们的决策才有群众基础,才有生命力。
三、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是赢得群众信任的关键。
现在有的机关存在有时间学习、没功夫办事,有时间开会、没时间下基层的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在于没有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八十年来我们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要端正思想,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赢得群众信任的关键来抓,我们始终要做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要做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做群众向往的事,做对国家对民族强盛起作用的事。
当前迫切要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主要是就业、就医、就学问题,目前的“三项制度改革”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解决好,不能让群众吃亏,要让群众受益,如果群众的收入得不到明显的提高,如果群众关心的就业、就医、就学等热点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我们的思想工作显得苍白无力,说什么都没有说服力,群众也一定不会满意。
当前迫切要解决腐败、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这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这也是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四、树立勤政廉洁作风,是团结和带领群众实践民族伟大
复兴的榜样。
当前群众对公务员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作风问题,说具体一点是机关的腐败问题、官僚习气问题,老官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新官气“不受理,不解决,不负责”便接踵而至,这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信誉问题。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当前我们应当从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抓起。首先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战斗力,要克服只说远的、不说近的,只说大道理、不说小道理,只说别人已懂的、不说别人不懂的,只说他人、不说自己的思想认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先学、先知、先会,要有“先生”的水平,不能成为群众的尾巴。其次是建立工作作风监督机制、生活作风监督机制,加大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纠正机关作风特别是领导作风问题,要让群众对干部进行评议,还群众对干部的评议权和监督权,加大议论监督。其三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法治的实质,不仅是以法律来治理百姓,更是以法律来约束当权者,建立依法治政机制,特别是依法治官机制,显得特别重要,其目的要使公务员不敢不勤政,不敢不廉政,不敢不为民。
我们不仅要治理像成克杰、胡长清这类人的大腐败,而且要治理如寻租性腐败、地下性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等的“隐性腐败”“身边腐败”“微小腐败”“灰色腐败”等。关键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新机制,旨在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监督的制度性缺陷—腐败。只有端正党风,整肃政纪,净化社会风气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巩固执政地位,才能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实践强国富民而奋斗。
保持民主和科学作风,是端正言行的重要内容之一,尊重少数人的权利,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自觉树立和发扬民主和科学作风,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同时,要善于听取和尊重少数的不同意见,要分析不同意见者是否发自内心,是否具有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精神。客观世界在不断改变,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现在少数人赞成的观点,将来可能变为多数人赞成的观点,因此,保持民主和科学作风,具备包容和学习精神,是对现代领导人的必然要求。
(2001年12月)
把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
政治内涵和现实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七?一”召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谈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论断是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高度和全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如何准确把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内涵和现实意义,并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所在。下面就如何把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内涵和现实意义作一番深入探讨。
一、什么是群众利益?
群众利益是指我国公民通过劳动、管理、技术、资本、服务和参与而获得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各种收益,具体包括: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物质利益是第一层次,政治利益是第二层次,精神文化利益是第三层次。三者的关系是:物质利益是最重要的,物质利益是其他各种利益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物质利益的满足,就谈不上追求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是物质利益丰富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当物质利益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时,政治利益以及精神利益就会居于突出的地位。所以正确把握当前我国群众利益的不同层次和重点是至关重要的。我国正处在小康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小康水平才刚刚达到,从广义来看,国民的富裕程度还很低,而且很不平衡。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才达到温饱水平,还达不到富裕程度,因此,大力发展生产力,极大地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同时也应重视群众对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的不断追求的需要,协调“三个利益”之间的均衡发展。
二、为什么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胡锦涛总书记在理论研讨会上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论断充分阐发了群众利益是最重要的,群众利益是大事、是正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核心所在。
1.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2.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追求史、奋斗史,执政党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相一致,符合人类社会进步规律。
3.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群众为之奋斗和追求的目标相一致、相吻合。群众为之奋斗为之追求为之渴望的就是通过劳动和参与生产实践活动过上富裕健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符合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符合群众的第一需要。
三、“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内涵
1.“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所决定的。新时期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切爱好和平、一切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努力工作的海内外各界人士。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参与者、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改革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广大群众谋利益。不代表群众利益,不为群众谋利益,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将会动摇,党同广大群众离心离德将成为必然。
2.“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党的基本路线和群众路线所决定的。党的基本路线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质就是强国富民,强国与富民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强国的基础必须富民,富民的之后才能推动国强。因此,“群众利益无小事”引导群众逐步走向富裕,是党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所决定的。党的群众路线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相信群众。群众路线的根本点是关心群众、相信群众。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说到底就是重视和关心群众的劳动创造、相信群众的致富智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就是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用深厚的感情和踏实的行动来解决群众的迫切问题—致富奔小康问题。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这四个标准来衡量领导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最有发言权。
3.“群众利益无小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所决定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具体是要尊重群众的劳动,尊重知识和人才,尊重创造和创新,不尊重群众的劳动和创造,就是不尊重群众的利益,那是缺乏政治眼光,也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
4.“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决定的。扩大民主,增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说到底政治民主化,是群众的广泛参与社会公共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的“阳光工程”,这是群众政治利益的集中体现,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要激活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扩大参与过程,实现群众的政治愿望和政治目的与社会主义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政治生活是相统一的、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