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辑是作者用犀利的目光洞察金融改革与发展,关心央行政策与调控,关注“三农”与农村金融,在金融的稻田里留下耕耘的足迹和收获的喜悦。
构筑“中华经济圈”框架之管见
近年来,随着东西方关系的缓和,世界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世界经济大市场正在形成。但是,应当看到世界经济大市场也正面临分割、壁垒、保护的阻挠,出现了区域化、集团化的趋势,诸如欧洲统一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因此可以说迈向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是世界经济割据。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开始步入高速度发展期,打开国门,开展全球贸易已成为必然趋势。中华民族如何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如何走贸易立国道路已成为海内外华人热切关注的课题,因此建立“中华经济圈”已成为炎黄子孙的共同愿望。基于这一思路,笔者就如何构筑“中华经济圈”框架谈点浅见,愿与各位同仁共商榷。
一、构筑“中华经济圈”框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民族工业的脆弱性与世界经济抗争的幼稚性,正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在此情况下,中国经济如何同世界经济接轨,如何在全球贸易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必须通过建立“中华经济圈”并发挥主导作用,才能推动民族经济走向世界。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对国际经济的依存度大为提高,1992年对外贸易总额将超过一千五百亿美元,占世界贸易额的3.75%,每年将以15%递增,今后要更大发展,也必须借助圈内共同的力量。
2.适应严峻的世界贸易格局的需要。世界经济在从倚重自然资源和制造业的国别经济时代转向倚重信息资源和服务业的国际经济时代。尽管如此,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并没有削弱,反而不断增强,干预包括贷款、外援贸易、投资甚至私人资本的流动,尤其是国家对汇率和技术转让则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因此可以说经济外交是全部外交活动的重要配额。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国际贸易中有75%以上的非政府贸易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预。因此可以说,世界自由贸易并不“自由”,区域互惠贸易正在形成,世界经济的外表正滋长着“干预、壁垒、分割”的痣斑。
3.台湾、香港、澳门他们各自经济的脆弱性和依赖性的现实所决定的。从地域上看他们是岛屿型或半岛屿型,从贸易角度看属于加工型和转口型。资源不足和地域局限性客观地决定了台港澳必须以内陆为腹地联手走向大市场这样一个事实。再者同是炎黄子孙,且一脉相承,民族传统习俗相同,团结、抗争的中华民族精神呼唤着我们加强合作,发展互补、互利的区域经济。
4.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需要。美国与欧共体就农产品补贴问题上各持己见,贸易争端擂台抗衡多年,尽管去年11月20日达成协议,但并没有扫清乌拉圭回合谈判道路上的所有障碍,乌拉圭回台谈判的前景仍趋黯淡,如果破裂,整个贸易体制将告瘫痪,无疑将窒息亚太地区同美、欧这两个贸易伙伴之间的经贸往来,对亚太地区特别是对中国将带来较大的打击。因此,中国只有按照关贸总协定要求逐步降低关税,才能尽快恢复关贸缔约国地位,并在关贸总协定的原则下建立圈内区域经济才有可能性,同时也可以摆脱美国在对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上附加种种政治筹码。
5.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对我经济圈的促进效应。东南亚国家联盟六国领导人去年在新加坡举行的首脑会议,拉开了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序幕。宣布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在十五年内将工业制品、农业加工品和生产设备三大类共十五种产品的关税逐步减到0至5%,最高不超过20%,并提出加强内部合作,协同对外,正迈出实质性步伐。这一举动与其说是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不如说是回应北美、欧洲市场的挑战,值得我们借鉴。
综上所述,欧洲大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域已起步,东盟自由贸易区也将形成框架,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强的形势下,“中华经济圈”内各地区都有必要审视一下本身的情况(尤其是各自劣势和不足),并共同制订未来的贸易及经济合作方针至关重要,也是唯一选择。因此,构筑“中华经济圈”不应是学者争论的话题,而应变为行政当局关注和努力的目标。否则在世界贸易战场上被动挨打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
二、具体构想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与大陆经济的联动性和相关性将更加明显,另外台湾与大陆实现“三通”并不遥远,台湾游资的出路在大陆已成为商界的共识。框架的具体构想是:第一步建立华南经济圈,包括广东、福建、海南、香港、澳门;第二步包括大陆其他省市在内的经济圈,简称“中华经济圈”。
1.成立机构与组织。建立中华经济圈促进委员会,以中国的贸促会、台湾的工业总会、香港和澳门的总商会为背景,委员由金融界、企业界、经贸界知名人员以及主管经贸的官员组成,确定宗旨、目标和章程,委员会可以是官方或半官方性质,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旨在协调圈内经贸往来及对外经贸政策,特别是汇率、关税投资等。
2.确定方向与目标。优先发展圈内互惠贸易,对外追求“集团效应”,寻求1+3大于4的目标。
3.具体步骤与做法。第一步华南经济圈用五年时间完成,在产品与劳务往来方面享有减免关税等优惠待遇;第二步也用五年时间,实现港、澳、大陆的贸易优惠待遇;第三步同样用五年时间在圈内实行统一关税,统一标准和规格,并采取严格的进口产品检测和卫生检验,产品配额和反倾销等措施。实现圈内金融一体化,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统一汇率,开放黄金、外汇市场。
具体做法是:(1)1997年以前,华南经济圈达成经贸协议,包括降低关税,降到关贸总协定规定的水平,汇率实行联合浮动,中国首先应放弃进口许可证做法,其次应逐步在降低关税和放松对外汇及资本流动方面的管制做出努力。(2)2002年实现第二方案,关税应保持在5%至关贸总协定规定标准以内,实现贸易和劳务较宽松往来,并实现金融一体化,实现人民币为可兑换货币职能。(3)2007年实现第三步方案,关税保持在5%以内,实现贸易、劳务及资本流动自由往来。当然通过建立“中华经济圈”,并不影响台港独立的涉外经济权力,借助大陆的力量反而会促进其涉外经济权力的发挥。中国应在经贸、金融等方面放松直接管制,逐步采取间接调控和“窗口”指导的方式发挥作用。
三、框架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1.促进圈内互惠贸易格局的形成,实现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通过建“中华经济圈”,一方面既协调圈内的经贸政策,增进交往和友谊,又能促进圈内各地区的经贸往来和增加就业等。欧洲大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其大市场的逐步形成,已增加一百五十万人的就业机会,十二国之间贸易额在总贸易额的比率中已从1985年的54%上升到1991年的60%,这充分显示出其大市场内互惠贸易重要地位。同样可以想象我“中华经济圈”目前拥有十二亿人口、十二万亿美元年生产能力的大市场,其前景是如何广阔。另一方面,利用台港澳在世界贸易的前沿阵地作用,继续发挥台湾在涉外经济方面的优势,特别是香港金融中心的作用,大力筹措资金,促进资金向大陆流动,实现圈内经济的振兴,并保持在亚太地区经贸活动中的火车头作用。台湾、香港、澳门只有依赖大陆这个市场和原料,才能克服自身地域的局限性和经济的脆弱性,因此,“中华经济圈”的形成将会推动台湾与大陆的交往,促进台湾的回归。
2.抗衡世界贸易壁垒,提高贸易地位。如前所述,世界大市场的前景并不乐观,贸易壁垒的幽灵正四处游荡,贸易集团化在所难免,特别是欧、美两大集团采取公开的排外措施,给世界贸易蒙上阴影,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我“中华经济圈”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只有尽快建立才能同两大集团相抗衡,并形成互相竞争和互相牵制作用。尽管中国在1993年将加入关贸组织,其利弊自不待言,但是应当看到美欧贸易纠纷日趋白热化,总协定在世界贸易所起的作用不能高估,现在,由于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抬头,关税作为对外贸易政策措施的意义正在不断下降,若放弃建立“中华经济圈”意愿,欧美两大集团相争造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是我们。因此,只有通过建立“中华经济圈”,实行统一对外,对两大集团的排外措施予以回击,才能提高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可以预见,十五年后的2007年,中华经济圈将以十四亿人口、八万亿美元年生产能力,与欧洲共同市场五亿人口、八万亿美元年生产能力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五亿人口、八点五万亿美元年生产能力相比,未来“中华经济圈”将领先世界。
3.提高在联合国的政治地位。随着“中华经济圈”的建立,贸易立国得到重视,与世界贸易交往将会进一步增强,在世界贸易中,赢得贸易,就是赢得外交的主动权,当今各国外交是以经济利益为轴心,离开了经济利益的驱使,纯政治外交似乎不存在。只有通过拓展世界贸易,以贸易实力为资本的政治地位才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中国在履行联合国宪章,尤其是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才能起更大作用。
(原载《福建金融》1993年第4期)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
我国已加入WTO,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将日趋扩大,竞争将更加激烈,这是金融界所面临的且无法回避的现实。本文拟就当前我国银行业不公平竞争的表现、不良后果以及如何完善竞争机制、法律体系、监管体系进行探讨,旨在创造和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金融行为,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
一、当前银行业不公平竞争的表现
(一)支付手续费是当前银行业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出于银行机构自身规模和利益考虑,为了扩大在某一区域乃至全国的市场份额,从上到下层层下达存款任务,使得基层行千方百计拉存款,使出种种招数,尤为突出的是支付手续费(按定期存款额的0.8%—20%不等),而且手续越来越高明。尽管社会公众对这一行为颇有微辞,央行曾下大气力整治,但从账上很难发现破绽,查处的深度有其局限性。
(二)现有的竞争规则不公平,不完善
1.邮政储蓄的利差收入与银行在央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存在明显的不平等。目前央行按4.6008%的综合利率支付给邮政,以某县邮政储蓄为例按存款结构计算的综合成本利率为2.0687%,其实际收益利差为2.5321%(4.6008%—2.0687%)与央行按2.07%的利率支付给银行之间的差为0.4621%(2.5321%—2.07%),按此计算,2000年末全国邮政五千亿元存款比商业银行多得到二十三亿元利息收入。
2.信用社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表现在没能得到像商业银行那样的资本金补充、不良金融资产剥离、统一法人与小法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总行为一级法人,而信用社则以乡镇信用社为一级法人)在税收政策上存在不平等的国民待遇。
3.用人机制上的不平等。表现在不同银行之间在用人上的差异性,如邮政储蓄和城市商业银行大量招聘所谓“营销员”或“客户经理”,其收入与任务挂钩,这些人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拉存款,拉不到存款就走人,这一群体实质上是支付手续费的直接承担者,这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恶性竞争,且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三)客观环境对不同金融机构存在不公平的待遇。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对不同金融机构的态度不一,如在金融机构网点选址、立项审批、水电供应及平时重视程度上,对当地的银行(指地方财政入股的城市商业银行)有较大倾斜,特别是个别条管部门甚至要求基层机构不能在信用社开户,只能在城市商业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开户。这种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歧视,人为地给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二、银行业不公平竞争的危害性
(一)加大了银行业的经营成本,降低效率,降低信誉。不正当竞争给银行业带来的突出问题是存款搬家,经营成本提高。银行之间对有限的金融资源你挖我夺,最大的受害者是弱小银行,特别是规模小业绩不佳的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形成了客户“炒”银行,银行业的整体信誉下降的恶果,从深层来看将加大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最终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
(二)易诱发金融风险、道德风险乃至各种腐败。支付手续费问题是金融竞争中的一种欺诈或隐瞒行为,是一种潜在金融风险,特别是可能带来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它的最大受益者是主动索取或不拒绝金融机构给付手续费的存款单位法人或单位财务人员,对单位法人及其财务人员所收受的手续费以及各种变相手续费,大多存入小金库,供少数人使用,这已经构成非法所得。
(三)加大央行的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由于银行在支付手续费问题上手段更加隐蔽,央行在调查取证上更加艰难,且手段存在局限性,在制止垄断性竞争上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尽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实施两年多,央行也非常认真地贯彻执行,特别是2000年采取了媒体宣传和抽调大批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地毯式”检查,但效果并不显著,这无疑加大了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
三、创造银行公平竞争环境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公平的法律体系,培养依法经营的银行业队伍
1.加快银行业行业立法进程。目前的金融法规、新《刑法》和全国从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金融业迅速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加强金融行业立法,如《反洗钱条例》《城市商业银行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撤销条例》《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银行卡条例》《个人储蓄信息保密规定》等。同时要重点补充两个法律,即1994年1月1日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金融产品消费的法律条款和1993年12月1日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金融竞争行为条款。待条件成熟后,再单独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