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你我依然在红楼:白坤峰串讲《红楼梦》冬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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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审薛蟠:中国式破案定罪

(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dú寄闲情淑女解琴书)

(注老官:官场老手。案牍:办公桌上的公文,此指案件)

明明是薛蟠斗殴打死了人,但经过一番“认真”审理,情况全变了,《红楼梦》版的“罗生门”(芥川龙之介的著名小说《竹林中》)正式上演:

小厮道:“……自从家里闹的特利害,大爷(薛蟠)……所以要到南边置货去……遇见……那个蒋玉菡hàn带着些小戏子进城,大爷同他在个铺子里吃饭喝酒。因为这当槽儿的(酒保儿)尽着拿眼瞟蒋玉菡(其为男旦,艺名琪官),大爷就有了气了。当槽儿的来迟了,大爷就骂起来了……拿起酒碗照他打去。谁知那个人也是个泼皮,便把头伸过来叫大爷打……一下子就冒了血了……”

薛姨妈道:“怎么也没人劝劝吗?”那小厮道:“这个没听见大爷说,小的(自称)不敢妄言。”

薛姨妈的话当然是废话,薛蟠那官二代脾气,是仆人们能劝得了得吗?况且,仆人们的自豪感优越感可能更强,要劝也必定是:狠狠地打,你爸是“薛刚”,不要怕!

案件的真相是:蒋玉菡身为男旦,很有女相,引得店小二多看了几眼,这让薛蟠很生气,接着引发斗殴出了人命。薛蟠对仆人说的,已经与真相很不一致了。别笑,也别气,还有更绝的;(最绝的还要在后边)我们再看薛蝌向衙门递交的呈底(申诉的底稿),更是像小说一样离奇。薛蝌为了救薛蟠,在大娘薛姨妈的授意之下,大撒其谎:

胞兄薛蟠,本籍南京,寄寓西京,生(我,自称)……知兄误伤张姓。及至囹圄líng yǔ(监狱),据兄泣告,实与张姓素不相认,并无仇隙。偶因换酒角口,先/兄将酒泼地,恰值张三低头拾物,一时失手,酒碗误碰囟xìn门(头顶。北方习语)身死。蒙恩拘讯,兄惧受刑,承认斗殴致死……伏乞宪慈(尊称县长。亦作宪天)恩准,提证质讯(审讯)……生等举家仰戴鸿仁(仰天感戴博大仁义),永永无既(永远不忘)矣!激切上呈。

批的是:尸场检验,证据确凿。且并未用刑,尔兄自认斗杀,招供在案。今尔远来,并非目睹,何得捏词妄控……且恕不准!

事情到了薛蝌的申诉文字里,就变成了误伤人命,而且伤得很凑巧:我哥哥薛蟠往地上泼酒,恰好“张三低头拾物”,酒碗滑落,不小心碰到了张三的脑门,于是张三死了。(这事不怪薛蟠,只怪酒碗太硬,张三的头太不结实)希望知县重新审理此案。

中国的案子只要重审,往往就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知县严肃地驳回了薛蝌的要求,暂不同意重审。(言外之意:你先给我一大笔钱再说)

薛姨妈……即刻又到贾府与王夫人说明原委,恳求贾政。贾政只肯托人与知县说情,不肯提及银物。薛姨妈恐不中用,求凤姐与贾琏说了,花上几千银子,才把知县买通。

贾政也不是什么好官。他明知外甥这种德性,不仅从来不管不问,还协助公关、一心包庇。当然,贾政徇私舞弊还稍微要一点脸面。

关系打通了,金钱花到位了,事情也就办成了(在中国,关系与钱同样重要。《红楼梦》写得真实可信)。最绝妙的一幕开演了,表演者正是知县大人:

监里提出薛蟠……知县便叫地保(在地方上协调官民关系的人)对明初供,又叫尸亲(死者家属)张王氏并尸叔张二问话。张王氏哭禀:“……小人就要揪住这个小杂种拚命!”众衙役吆喝一声。张王氏便磕头道:“求青天老爷伸冤!小人就只这一个儿子了。”

知县道:“……张三是薛蟠将碗砸死的,你亲眼见的么?”李二说道:“小的在柜上……他们到底怎样打的,实在不知道……”知县喝道:“初审口供你是亲见的……”李二道:“小的前日吓昏了乱说。”衙役又吆喝了一声。

知县便叫吴良问道:“……据实供来!”吴良说:“……薛大爷……嫌酒不好,要换,张三不肯。薛大爷生气把酒向他脸上泼去,不晓得怎么样就碰在那脑袋上了……”

大家注意,薛蟠朋友吴良(这名字太对了,谐音“无良”)所说的“不晓得怎么样就碰在那脑袋上了”与薛蝌所写的“酒碗误碰囟门身死”并不吻合,但是,知县坚决不注意这个重要细节,呵呵。

薛蟠道:“求大老爷开恩:小的……拿酒泼地,不想一时失手,酒碗误碰在他的脑袋上。小的即忙掩他的血,那(哪)里知道再掩不住;血淌多了过一回(一会)就死了。前日尸场上,怕大老爷要打,所以说是拿碗砸他的……”

“呆大爷”薛蟠总算聪明了一回,他综合了薛蝌与吴良两个人的说法,说出了一段有自己特色的供词,而且还特意强调自己“救死扶伤”的壮举。薛蟠在狱中无事,天天琢磨,语言能力也就提高了,“误碰”用得十分准确。

这是薛蟠第一次法庭受审,也标志着贾府的势力远不如从前了。像以前,警察叔叔们根本不敢抓他,法院的伯伯们根本不敢审他。

知县假作声势,要打要夹。薛蟠一口咬定。知县叫仵wǔ作(验尸员):“将前日尸场填写伤痕,据实报来。”仵作禀报说:“前日验得张三尸身无伤,惟囟门有瓷器伤,长一寸七分,深五分,皮开,囟门骨脆,裂破三分。实系磕碰伤。”

知县查对尸格(验尸报告单)相符,早知书吏改轻,也不驳诘,胡乱便叫画供。张王氏哭喊道:“青天老爷!前日听见还有多少伤,怎么今日都没有了?”

死者张三的娘大哭,揭示出案子的实情:张三是被薛蟠及手下乱打而死。但“事实”在以前中国法官眼中是一文不值的,只要验尸报告说没有其他伤口那就是没有,尸体上有也不算。

知县道:“这妇人胡说!现有尸格,你不知道么?”叫尸叔张二,便问道:“你侄儿身死,你知道有几处伤?”张二忙供道:“脑袋上一伤。”……张王氏哭着乱嚷,知县叫众衙役撵niǎn他(她)出去。张二也劝张王氏道:“实在误伤,怎么赖人?现在大老爷断明,别再胡闹了。”

在利益面前,亲情有时等于狗屎,死者的亲叔叔张二必定得了一笔造孽钱,才当众作假证明:没有见过其他伤口。虽然侄子尸骨未寒,虽然嫂子在哭喊,他仍然坚持:确是误伤。这种无耻,鲁迅先生《药》中的夏三爷做过,文革中更多的人模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