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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莫学周瑜嫉贤妒能

周瑜是二国时候不可多得的人才。本来,他完全可以和诸葛亮风雨同舟,联合抗曹,共谋大业。但由于他心胸狭窄,嫉贤妒能,对诸葛亮屡屡加害,所以,使蜀吴联盟多次受到破坏。直到他临死的时候,还在哀叫:“既生瑜,何生亮”。

“既生瑜,何生亮”这类不允许人才共存、不允许别人超过自己的心、理,心理学上称为妒嫉心理。

妒嫉心理,是一种正常人的病态心理。是一种因自己某方面不及别人而产生的忌恨心态。凡有妒嫉心理的人,对成就比自己高的人,品德、才能比自己强的人,心存不幸感而又奋不起追赶。它不同于义愤,义愤是正义的;也不同于羡慕,羡慕是善良的;而妒嫉是不道德的。它是私心得不到满足而对进步的现实产生的反感情绪。所以妒嫉者总是视别人的成就为自己最大的痛苦。正象黑格尔说的:“有嫉妒心的人,自己不能完成伟大的事业,乃尽量去低估他人的伟大,贬抑他人的伟大性,使之与他相齐。”法国伟大作家司汤达还这样说:“嫉妒是诸恶德里面最大的恶德。”

自古以来,由于一些人的妒嫉心理引起埋没人才的现象是很多的。战国时期的楚国左徒屈原,知识丰富,深受楚怀王的信任。一些腐败的守旧贵族嫉恨屈原的才能,明里暗里有他作对,最终使屈原遭受迫害,属死江中。与屈原同时代的孙腆、庞涓,都是“鬼谷子”的学生,然而;庞涓妒嫉孙腆的才华,竟然将当年情投意合的结拜兄弟挖掉了膝盖骨,致使孙膜终生致残。

妒嫉,作为一种消极的心态,我们必须加以反对、限制,决不能在我们的队伍里发展。但是应该看到,妒嫉心理的产生,具有极为复杂的社会、文化以及心理的原因,需要经常、反复的教育,让人们充分了解妒嫉心理的危害,自觉地克服这种不健康的心态。

消除妒嫉心理,减少因妒嫉而造成的损失,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间题。每个人的任用、晋升等等,如果有比较公开、平等的竞争机制,任何一个人的随意的诽谤都不起作用。当诽谤不起作用的时候,妒嫉心理就会减少。即使还有妒嫉心理,但对社会、对他人的危害也就有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