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世纪伟人毛泽东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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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毛泽东三次受“纪律处分”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党内错误路线作怪,毛泽东曾先后三次受到“纪律处分”。对此,毛泽东同志既坚持正确意见,又能服从组织决定,“堪称遵守纪律的模范”,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1927年“八七”会议后,毛泽东根据当时敌强我弱、各路起义军先后严重受挫的形势,否定了一部分人坚持“取浏阳直攻长沙”的主张,率领工农革命军向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罗霄山脉中段进军,在井冈山开辟了“工农武装割据”,开创了由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

当时由“左”倾盲动主义统治的中央,指责毛泽东等人犯了“军事投机”的错误,开除了毛泽东担任的湖南省委委员和中央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职务。

1929年6月,又因党和军队关系问题的争论,毛泽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毛泽东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出发,请求马上调换书记,让他离开前敌委员会。

红四军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之后,毛泽东服从会议决定,离开了红四军前敌委员会的领导岗位,到闽西养病,同时指导闽西特委开展工作。

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一时间,“‘左’倾遍及域中,教条弹冠相庆”,毛泽东被指责犯了“路线”错误。11月,毛泽东被撤销了苏区中央书记职务。1932年10月,又被撤销了红一方面军总政委与总前敌委员会书记职务。

面对“莫须有”的罪名和撤职处分,毛泽东没有气馁,他坚持三条:一是少数服从多数,二是不消极,三是争取在党许可的条件下做些工作。周恩来后来回忆:“撤销毛泽东红军总政委时,毛泽东说,需要我的时候,打个招呼,我就来。直到遵义会议后,才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和红军的领导地位。”

毛泽东后来回忆起遭受李立三、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排挤和打击时,深有感触地说:“他们搞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是明火执仗,敲锣打鼓,拿出自己的政治纲领来征服大家。”又说,“他们把自己封为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后头一查,他们是百分之百的机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