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有过“特委”之设,毛泽东同志就是我党任命的第一位特委书记。
特委是党的特别委员会的简称,其最初的“特别”职能,主要是组织领导武装暴动。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尚无特委这一组织。大革命失败以后,为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的屠杀政策,由张国焘、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李维汉5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7月中旬决定发动秋收起义,中央农民部为中央草拟了《中共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并于8月3日通知各有关省委。《大纲》规定了上述4省暴动的策略,特别指出湖南省“现即须组织湘南特别委员会所能活动的地方工作”。其人员组成,“特委:夏曦、郭亮、泽东、卓宣”。5人常委会关于秋收起义的第一决定得到党的“八七”会议的追认。8月8日,中央致电南昌起义前敌委员会:“党内由泽东、郭亮、夏曦、卓宣组织湘南特别委员会:以泽东为书记。在湘省委指导下主持之,同时与前委发生关系。”8月9日,中央给湘南省委的信中指出:“湘南特委以毛泽东、任卓宣、郭亮及当地工农同志若干人组织之,泽东为书记,受湘省委指挥。”这便是中国共产党特委组织的由来。
“八七”会议后不久,毛泽东就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到湖南负责传达“八七”会议精神,改组党的湖南省委,建立工农武装,领导秋收起义。8月18日,毛泽东出席了改组后的湖南省委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制订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计划,成立了秋收起义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共前敌委员会,由各军事负责人组成,毛泽东任书记。
此后,“特委”这一组织发展很快,如1927年8月,湖北省决定建立7个特别委员会。9月,河南省委决定成立特别委员会。10月,安徽临时省委第二次执委会决定,第一暴动区域成立特别委员会等。到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便把特别区委员会正式列入了党的组织系统,规定:特别区的组织,必要时由省委决议成立之,由特别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特别委员会,按照县组织条例工作;在没有省委的地方,特别区直接与中央发生联系,按照省委组织条例工作。特委较普遍地成为一级党的地方和军队组织,在土地革命时期发挥了很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抗日战争时期,有些地方又曾沿用过这一组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