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年底,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完成的情况下,中央领导同志着手对我国经济建设情况进行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并思索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
1955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和天津分别找14个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讨论发展农业问题。经过共同商议,由毛泽东起草了《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通知,交给上海局及各省委、自治区党委。1956年1月10日,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1月23日中央政治局提出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随后,中央邀请各界人士、人民团体负责人共1375人分组进行讨论。1月25日下午,毛泽东召集最高国务会议,讨论中共中央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从1956年2月开始,毛泽东用了一个半月时间,听取了工业、运输业、农业、商业、财政等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都亲自参加了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那时,他们工作紧张得很,毛泽东叫作“床上地下”,就是起了床听汇报,听了汇报才上床休息。毛泽东认为这些汇报很好。这是一次重要的调查,边汇报,边议论,总结了经济建设的经验,反对了教条主义,反对了我们学习苏联经验中那些不适合中国情况的东西,明确了适合我国情况的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在这样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又作了多次讨论,认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进一步研究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错误教训,并且检查了我们过高地估计了战争危险,因而不重视发展沿海工业的问题,在行政措施上照搬苏联的做法等等。毛泽东集中集体的智慧,并根据周恩来的纪录稿整理成《论十大关系》的讲稿。10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向与会同志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接着,5月2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话时,又对十大关系作了进一步阐述,便形成了《论十大关系》这篇历史文献。
周恩来曾概括过毛泽东提出的十大关系。前五种关系是属于经济方面的,即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后五种关系是属于政治方面的,即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毛泽东明确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其目的,在于寻找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正如毛泽东后来所说,提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了自己的建设道路、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这是“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