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住宅市场与政府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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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引子

与商业用房地产市场一样,住宅市场也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住宅需求的特殊性,住宅市场的运行既要遵循经济原则,也要遵循政治和社会原则,这就使得住宅市场成为房地产市场中风险最集中、稳定性最差、最需要政府施加必要干预的市场。住宅完全市场化的部分是优质住宅和租赁住宅,其他部分包括普通住宅和公租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社会福利成分,原因就在于居住是最基本的人权,中低收入人群尽管按照完全市场原则缺乏必要的支付能力,但不能将他们排除在住宅市场之外。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刚性决定了普通住宅和公租房必须成为政府管制和干预的主要对象,一方面政府必须根据自己的财力承担社会保障义务,另一方面政府必须确保干预和管制不会引发宏观经济的整体失衡。如何协调政府在现代住宅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尽管在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中国政府主要借鉴的是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但实施的客观结果是,在土地开发权和所有权均收归国有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不积极干预普通住宅市场,不努力建设公租房,热衷于以地生财,任由中低收入阶层望房兴叹,是典型的政府不作为。美国虽然号称是世界资本主义经济最自由的国家,政府既不掌握土地开发权也不掌握土地所有权,更缺乏必要的财政积累,却是碍于各种考虑,从中央到地方竭力确保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居所,不在乎产生次贷,不在乎引发宏观经济的失衡,是典型的政府过度作为。吸取已有的经验教训,中国政府必须努力探寻住宅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

放眼未来,中国住宅市场将发生几个方面的变化:第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改善势必也会提上日程;第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的城市人口将大量增加,居住问题会日益突出;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普及,公众会对政府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第四,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包括住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显得更为紧迫;第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会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实现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还缺乏必要的经验积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在住宅市场发挥作用,如何权衡社会的各种需要,无疑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课题,需要我们各个阶层的人士好好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