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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读《安娜·卡列尼娜》的女人

偶然看到一张照片,上面的女人手捧着一本《安娜·卡列尼娜》在读。可惜是个金发大胸妹,否则就是村上春树小说《眠》的真人版了。

我最早读的是赖明珠译本叫《困》,后来大陆引进的单行本是《眠》。寂寞主妇失眠多日,身边人都无从察觉,只能一个人读《安娜》,光是安娜,这个寓意已足够凸显。但评论者好像都没注意到这个道具。

《安娜》里,她初见渥伦斯基是在火车站站台上,后者来迎接妈妈。安娜对他说,“刚才我一直和你妈妈在聊天。她谈她的儿子,我谈我的”。——无论安娜多么魅力出众,也是个被划入已婚妇女集团,只能谈儿子的妇人。村上书里读安娜的女人也一样。个体价值已经泯然溶解于已婚身份。

爱我,就对我守口如瓶

这本书,以它毫无心机的粗劣样子吸引了我。名字粗劣,书脊上死眉瞪眼的印着“爱与恨”三个字;装帧粗劣,封面是托尔斯泰和托太太的合影,像是显影液搁多了又没搅拌好,郁郁的暮色里是两张郁郁的老脸,托尔斯泰穿得像个农人,粗布袍子,腰间系条粗绳子,毡鞋。蹙眉下,那双著名的狼眼森森地直视前方,发出幽蓝的光。

这曾经是一对神仙伴侣,也是一对旷世怨偶。在托尔斯泰庄园,那个连油灯都没有的蛮荒农庄里,这个照片里的女人,当时还是个眉色尚青青的初婚少妇,每晚当家人全睡下后,补缀好全家的换季衣服,她用纤白的手指,工整的花体字,把她爱的那个男人白天写下的字迹飞舞的天书誊抄下来,一边为书中的情节走向和人物的离合流泪。那本书叫做《战争与和平》,它的手稿是三千页,而她,整整抄了七遍,也就是两万一千页。

我试着为托尔斯泰换个太太,比如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老婆换给他,可能托尔斯泰就成不了后来的托尔斯泰。一,老陀的老婆体质孱弱,不可能夜夜为老陀在油灯下疾书,此外还要在几乎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生养十三个孩子,照顾一个大农庄,一个农民子弟学校,无数的托尔斯泰信徒。二,老陀老婆的脑力,绝不能与托尔斯泰匹配,因后者需要的不仅是个信息收集板,他还需要交流的快感。

三,神经强度。很久以前我说过,老托是个严重的分裂症患者,当然,这是天才高发病,它可能也成就了他的小说事业,这样的人很容易把自己代入角色思考。可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非常困难的。

真的,这两个人无论脑力,体力,情感模式,都太匹配了。

也正因为此,才能找到对方的痛点,彼此摧残。突然想起阿赫玛托娃看完《安娜·卡列尼娜》后说的话:“托尔斯泰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女人,至多只是同情,因为她是个婊子。”我觉得阿赫玛托娃真是聪明绝顶,在老托的多重自我里,至少有一重是对女人有敌意的,不信任的。一直到三十四岁遇见托太太之前,他都过着非常放荡堕落的生活,在高加索和哥萨克人混居的那两年,他就像所有的俄罗斯军官一样,夜夜喝酒,赌博,嫖妓。还染了梅毒。并且和他爸爸的一个女奴生有私生子。老托从向托太太求婚到结婚,只给了对方一个星期的准备时间,他是怕自己动摇。他太知道自己的摇摆不定。而且这一个星期里,他强迫对方看完他青年时的日记,记录了他全部堕落生活的日记。

老托是个自省机制极度发达的人,一般人的自省力如果是一百万像素,那老托至少有四百万。然而高度清晰、直白的诚实,引发的一定是良性后果么?对一个只有十八岁,在一个封闭家庭中长大,对男人的经验一片空白,对爱情还怀抱玫瑰色梦想的少女而言,这种真实又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果然,这个少女几乎给他逼疯,当她流着泪看完丈夫的堕落日记后,她甚至还看到了日记里的女主角,那个女农奴,带着她的儿子(和老托的私生子),常常来农庄里干活,这个少女在日记里写“那阵子我见到枪就两眼发光,我一直想杀了他们”。而老托呢,还非常“迟钝”的,和妻子探讨私生子的生活问题,并且在小说里,把那个美丽的女奴一再摹写,连名字都没有改。这些小说,都得由托太太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抄,就像是插入一把生锈的钝刀子,把丈夫与其他女人的艳史,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拆散开,重新放映,凌迟她。

那么,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对伴侣诚实呢?我想秘密就像牛面前的那块红布,它能激起牛的怒火,不仅是因为它本身的刺目色彩,也是因为它经过训练的挑衅动作。算我怀揣小人之心吧,托尔斯泰把一切托盘而出,他的动机是什么呢?是虐人?有这个可能,想起他之前追求的瓦尼亚,他可以通宵骑马,越过滩涂去看她,也可以令人发指地菲薄她:“你真肥啊,拜托你无论什么天气都要去散步好么?”“你太蠢了,不可能理解我的智力生活。”他体内的那个愚夫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而另外一重分裂自我,那个智者,极度鄙夷女人。或许,他抛出秘密是为了转移道德负疚?也有可能。

但最大的可能是一种理念的纯洁,就像他晚年非要抛弃财产,与农人共享,从而与家人决裂一样。有些理念,在真空运作的时候,真是完美圆熟,像咬着自己尾巴的金环蛇似的,可是一旦落到操作面上,就是最没有人情味的事。比如托尔斯泰的这种诚实。

然而诚实也可以是一种共同成长。我想起马尔克斯夫妇。马尔克斯年轻时颇为放浪,常常出入妓院,有一阵子迫于困窘,居然就寄居在一个妓院里,还和侠气冲天的妓女混成了哥们,后者常常从嫖客那里偷来啤酒和煎鸡蛋给他做早餐。他还视一个老鸨为“第二母亲”,后者常常为他打理生活,借出妓院里的地盘为他举办文青party。一开始我的理解是:哥伦比亚是个热带海区,拉美后裔都比较热情奔放,高度文化混血质的国家。简直是个巴别塔,全世界的“枯枝败叶”,难民,政治避难者,投机商,都在那里集居,所以那里的人天生就有容纳异己的宽容生活态度。

直到前一阵查资料时发现马尔克斯太太的一张照片,那双美丽的杏仁眼,真是……撼人,照片是被反复冲洗过的,微黄,有种时光沉沉的旧意,真让人陷溺。我想:这是天蝎女,蝎女常常会有这种时空恍惚的眼神,伯恩哈特,苏菲玛索,甚至那个丑丑的欧姬芙,都有这种眼神。一查果然。我霎时理解了,这是一个典型的鱼男蝎女的爱情模式(马尔克斯是双鱼),同为水象星座,蝎子是条暗涌的地下河,波澜不起的,单向的流,双鱼是个水网,曲线思维发达,精灵可爱,想法多多,出口多多,总能迷住直肠子的蝎子。

十三岁,也就是小学毕业的那年,这个埃及血统的小蝎女,第一次被一个鱼男求婚,之后他们经过又一个十三年的爱情长跑,她在彼岸目睹着他从一个多情的少男,成长成一个温厚的成年男人,他可以在她家窗下夜夜吹着六孔箫求爱,也会在途经的每一个港口给她写下粉红色的情书,而这些,都没有耽搁他去嫖妓,找乐子,饱览爱情沿途的风景,而她呢,只是水波不兴的,在那里等着与他的水系汇合,他始终会回归她,这点,他知道,她也知道。

有一种秘密只能在暗夜盛放,比如蒋韵笔下的爱情。蒋韵真是写暗恋的圣手,《上个世纪的爱情》把我看得大恸,爱情的质地就应该是这样:莲花美在未出水时,爱你,且让我终生为你守口如瓶。就像书里的那个女孩,直到心爱的人死后,才用他教会她的手语,在他的枪决令前,一个字,一个字,无声地说出,我爱你。后来蒋韵又写了《隐秘盛开》,书中最动人的一段,是那个女孩在暗恋她的那个男人临终前的床头,苍蝇吸着他的血,他用咏叹调表述爱情,真是悲壮极了,凄美极了,也失败极了——秘密,好比暗夜里拔节生长的植物,它的幽香,一旦暴露在日光下,就苍白,失血,灰飞烟灭。

我见过最美的秘密是在一本书里(《日瓦戈医生》?),读书的时候,脑子里都随时配备灯光师,化妆师,演员的,一边文字情节铺陈,一边就相关场景动态成活,这个故事在我的脑海里被剪接成:“娜娜走在黄昏紫色的暮霭里,身后是公车上的日瓦戈医生,他看到她,飞奔下车,心脏病发作,就在他爱的这个女人身后,慢慢地倒下,而她,还在大步向前,以她一贯明丽的样子,无畏地向前走去。”这个秘密的动人处在于:它是天设的,不是人设计的,娜娜永远不会知道,她这一生,再也见不到她深爱的那个男人了,她满怀坚定的希望,背对秘密,向前走去,把这个阴冷的秘密抛给了读书的我们。背对秘密,渐行渐远的娜娜,是幸福的,而从她手中,接过秘密的我们,是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