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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学前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

一、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指主体对自己的意识,也就是主体对自己和自己心理的认识。人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才能进行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控制和自我教育等。动物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只有人类才有自我意识,这是人类与动物的区别特征之一。自我意识是儿童社会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性发展的基础。自我意识的内容有多种看法,我国学者从知、情、意这一角度出发,认为自我意识包括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体验三个方面。

自我评价包括自我感觉、自我概念等。学前儿童对自己或别人的评价往往是成人评价的简单再现,对于成人的评价,学前儿童有一种不加考虑的轻信态度。例如,学前儿童一般只能评价一些外部的行为表现,还不能评价道德品质等。当问他“为什么说你自己是好孩子”时,4岁儿童回答“我不打架”或“我不抢玩具”,而6岁的儿童则可以说到一些内在的品质特点,如“我听话,遵守纪律”或“我谦让,对小朋友友好”。如果成人对儿童的评价不客观、不正确,儿童往往会提出疑问、申辩,甚至表示反感。例如,小华、小军和小燕在一起玩耍,小燕因被小华欺负而哭,老师闻声过来。但是因为小军一直以来在老师眼里都是一个比较调皮捣蛋的学生,于是老师来不及问清原因便批评了他。小军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错,于是向老师提出申辩,澄清自己的清白,这便是小军自我意识的表现。

自我控制指目标受到阻碍时,个体抑制自己的行为或改变行为的能力。从科普的观点来看,学前儿童的自我控制分为五个阶段:2岁前分别为神经生理调节阶段、知觉运动调节阶段、外部控制(服从控制者的命令)阶段;2岁左右自我控制能力逐渐发展起来,即利用表征能力,以符号代替物体,在没有外界监控的情况下服从控制者要求、延缓自己要求的行为;4岁以后儿童开始运用语言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了。

自我体验包括自我感受、自尊、自爱等,自尊是自我体验的核心内容。自尊是一种胜任、值得敬重的自我体验。自尊是个体对自我价值的一种积极的评价和体验,它是在社会化比较过程中实现的。

二、促进学前儿童自我意识发展是家庭心理教育的重要任务

从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出现了问题,一部分独生子女产生了明显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考虑问题大都是围绕着自己的利益,唯我独尊。这种思维方式导致了目前学前儿童发展中的两个极端问题——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学前儿童心理障碍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自我中心,遇到问题的时候,一般是从自己单一的角度出发,欠缺换位思考,把问题的原因归于外界而产生怨恨、委屈的心理;而对他人伤害的原因也主要是由于以自我为中心。我曾在幼儿园见过这么一个镜头,一位幼儿园的小朋友看到另外一位小朋友在吃饼干,于是他伸手去抢饼干,可他因不得逞而打了一下那个在吃饼干的小朋友。他的神情动作好像在告诉我们,那个饼干他应该可以吃,吃不到的话便要伤害别人以求心理上的安抚。从这看来,在儿童早期,帮助儿童逐步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的思维方式,是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

学前儿童的自我认识、自我的情感体验和自我控制都在不断地发展。在学前阶段的家庭教育中,要注意鼓励孩子,为孩子多提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自己做事,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培养他们独立活动和控制调节自身的能力,从而促进他们恰当的自我意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