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磨尖掐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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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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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星期天特别安静,像所有的声音也要在这天休息,或者那些声音都跟在人的屁股后面,进茶馆去了,逛公园去了。费远钟躺到床上去,想看看书。以往的这半天休息时间,只要许三不找他玩,或者楚梅不提出请许三等人吃饭,费远钟基本上都躲在家里看书。这时候他丢开教学用的课本,看自己喜欢的文学书。但他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极少。他有一间书房,那本是饭厅,他在饭厅与客厅之间,装了两扇玻璃门,里面再挂上白底带粉红花团的窗帘,一间几个平方米的书房就成了。平时他都是在书房里看书,今天实在太累了。楚梅回老家后,家务活就由他一人承担。楚梅的老家在甘肃省西北部乡下,那地方靠近内蒙,远得很,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她父母来四川修铁路,就留在了巴州,楚梅是他们来巴州后才生的,三十多年来,楚梅从没去过甘西北,她对甘西北的老家只有一个地理上的概念。那里只是祖宗留下的陈迹,其实算不上她的老家。这次随母亲一道,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屁股还没坐热,外婆就呼出了她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口气。费远钟听说,那里的人跟巴州地区的乡下人一样,在生时命如草芥,死去后却弄得很隆重的样子,丧事拖得相当长。这就是说,楚梅还要些天才能回来,他还要独自承担好些天的家务活。

其实仔细想来,把费远钟弄得这么累的,并不是家务活。他平时做家务的时间就相当多。他主要是心累。由以前的平行班,通过他几个月的努力,培养出了数量最大的尖子生,领导却依然不信任他;郑胜的情况,又很难讲--他甚至有一种预感:分班考试过后,即使他班上考进火箭班的人最多,只要郑胜没能恢复状元气象,冉校长和张成林也不一定把火箭班拿给他带。他们是在郑胜身上押宝,特别是张成林,私下里和当众都表过态,说定要在这一届把状元"整"到锦华中学来,足见在张成林的心目中,郑胜的分量已超出众多尖子生的总和。这是他从去年的汉垣中学受到的启发,从整体上说,去年的汉垣中学考得非常一般,就因为掐来了一个状元,就大红大紫。

另一方面,妻子楚梅也让费远钟焦心。那次受了学生的羞辱,使她一直没回过神,即使不值夜班睡在家里,晚上也要醒好多次,醒来后就半躺在床上,望着黑暗发呆。跟费远钟一样,她最气恼的,并不是何超等人,而是战小川,战小川是你费远钟班上的学生啊!何超他们做出前冲的架势吓唬楚梅的时候,她惊慌地喊战小川的名字,喊好几声战小川都没理她,不仅没理她,还笑得喷饭,笑得差点把碗扔在地上了。不看僧面看佛面,再说得难听点儿,打狗也要看主人,你费远钟在学生中就这么个威性?更让她伤心的是,费远钟到食堂打饭去了,伍明西急匆匆地从东校门进来,战小川他们看见了,忙跑过去招呼,恭敬得不得了,伍明西只是个高一教师呢!

楚梅把这些话说给费远钟听,费远钟心里当猫抓,却无法给妻子解释。他知道伍明西特别地受到学生的欢迎,课堂上,伍明西讲知识的时间非常少,把大半精力,用来批判社会:官员如何腐败,商人如何奸诈,理想如何的没有价值......学生们都说:"伍老师思想深刻!"他费远钟是不是也要像伍明西那么深刻下去?--不深刻都快弄出一个神经病来了!要是当教师的都像伍明西那么深刻,锦华中学就该改成锦华疯人院了!这些话,费远钟没法给妻子解释清楚,他只是这样劝慰她:"跟黄师傅比一比,你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黄师傅是守学生宿舍大门的,特别的负责任。跟不能去教学楼里吃饭一样,学生也不能进宿舍楼里吃饭,黄师傅为了把学生拦住,硬是把一副好身板忙乎垮了,年轻时候能唱川剧高腔的嗓子,变得浑浊沙哑,说话就跟割肉一样,又钝又腥,现在接近六十岁,就更不行了。可学生为了收拾他,即便住在很高楼层上的,半夜起来撒泡尿,也不辞辛劳地跑到底楼来,对着门卫室大声叫:"老黄!老黄!"这学校只有校长才把他叫老黄,他就以为是校长喊他,急忙应了,开灯起来,起来后才发现鬼影子也没一个。可每次听到喊"老黄",他都无一例外地起来,万一是校长呢?万一校长有什么急事要进学生宿舍里来呢?热天还好说,像眼下大冬天的,起来的次数多了,很容易患感冒。一天二十四个时候,他看上去都是病病哀哀的。

不这么比还好,一比,楚梅更觉得窝气,更觉得没有希望。她说:"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去给别人打工,去超市当收银员没人要,去饭店酒楼洗碗刷锅总有人要。"

费远钟很想朝妻子发火,可他自己首先就心虚气短。楚梅的抱怨并非没有道理。她那工作实在窝心了。说她只念到高一,文化不高,在学校找一个好工作难,可朱莹读的书更少,以前在长丰煤矿管矿灯,来学校却做了实验室管理员,她连烧杯和试管都分不清楚,怎么能管理实验室?事情都是别人做的,她纯粹就是去拿工资。还是那句话,她是教务主任的老婆,不去跟她比,可文显慧在总务处跑上跑下,不也体体面面地过着日子吗?

看了不到五分钟书,费远钟就困得不行了。那种倦意是从骨头里挤压出来的,有种摸得着的质感,能掂出奇异的重量。他把书撂开,毛衣也不脱,就把头歪到了枕头上。

可正在这时候,儿子费小含的琴声响起来了。

是那首熟悉的《野蜂飞舞》。

费远钟只熟悉中国的革命歌曲,都是小时候听会的,对《野蜂飞舞》这样的外国歌剧选段,一窍不通,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儿子把这首曲子练了三周也没能还课。三周啊!每个星期去老师那里学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就是一百块钱,这就是说,为一群野蜂,儿子已花出去三百块了。小含只学了手风琴,而别人家的孩子,包括伍明西那个娇滴滴的女儿,正课之外还进了四个培训班,每个周末都是早出晚归地赶场子,中午饭都是在外面吃快餐。小含比伍明西的女儿还大半岁呢。现在不是提倡素质教育吗,这么下去,将来伍明西女儿的素质自然就要比小含高,小含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前几天报纸上才登了条消息,说北京某大学一个大一的女生割腕自杀了,原因就是自己的"素质"不够,念高中的时候,她是学校顶呱呱的尖子生,不管走到哪里,都受到人们的赞扬和仰慕,进入大学她才发现,她的成绩只能算中上;这倒是其次,关键是别的同学能弹琴能唱歌能跳舞,而她除了读书啥也不会,班上搞个活动,同学们闹得大汗淋漓,格外欢腾,她却只能胆怯地、静悄悄地坐在角落里。一只十足的丑小鸭!学习成绩她有充分的信心赶上去,可弹琴唱歌跳舞这样的事,练的都是童子功,要赶上去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不会这些东西,她觉得自己就只能永远充当丑小鸭,因为在大学里,学习成绩已经不是评判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了,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标准了,她感到绝望,并最终选择了绝路......

当然,伍明西的女儿敢于去赶场子,是因为伍明西有钱,费小含只学了手风琴,是因为父母没钱,这怪不得小含,只能怪父母,可既然只学了一样东西,你就应该把这样东西学精,老师都说你将来大有作为,你就要拿出大有作为的架势,让父母有个盼头,不至于在十年二十年之后,还让父亲为捞个火箭班的班主任也牵心挂肠,还让母亲守大门去被人瞧不起。

在儿子的琴声里,费远钟的倦意像张老皮,吱拉吱拉地蜕掉。他翻身下床,走进了儿子的房间。

小含背门而坐,瘦小的身体上缠住硕大的手风琴,长了冻疮的手快速地摁动琴键。

错了!又错了!费远钟连简谱也看不懂,五线谱更是只能当蝌蚪认,但将近一个月来,儿子天天从下午一点开始响琴,直到他上学前的一刻钟才把琴解下来,放晚学后,如果家庭作业能在晚上九点半之前完成,还要继续拉,都是练这首曲子,因此费远钟几乎对每个音符都能记住。他想自己一个根本就没有音乐细胞的人都记住了,学了四年多琴的儿子,怎么总是拉错?

显然是不上心的缘故。

他走到儿子身后去,大吼一声:"老子给你一耳光!"

风箱蠕动几下,停了下来。如同垂死挣扎的人。小含并不知道爸爸站在身后,那一声吼,把他的魂都吓掉了。他觉得自己今天下午拉得最好,正沉浸在琴声里。这样的时候并不多。他爸爸虽不懂音乐,但他是高中语文教师,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他常常对儿子说:"小含,你不是喜欢看NBA吗,你没看过乔丹比赛,但你看过麦迪、科比,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跟球有巨大的亲和力,球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你也要让琴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拉出的琴声不是琴声,而是你自己。琴声越完美,也就是你自己越完美。"今天,小含觉得他正是依照心情去拉琴的,他倾听着琴声,竟然忘记了这琴声是由他自己创造出来的。这样的时候确实不多。

过了好几秒钟,小含才回过头。这几秒钟时间超出了费远钟的耐性。在外人面前,费远钟谦和、忍耐,可在儿子面前,他就像一口烧红的铁锅,随时都可以让锅里的水煮天暴地。他站到小含跟前去,手臂高高抡起,厚实的手掌舒展开来,凶巴巴地说:"老子给你一耳光!"

小含小小的身体缩了一下。

费远钟抡了那么一阵子,把手放下了,但依然紧着,是随时准备击打的姿势。

"为什么老是拉错?你以为钱是树叶,弯腰捡得到、够着手也摘得到吗?爹妈供你吃供你穿供你学琴,而你呢,为什么就不知道争--口--气--呀!"

后面四个字,说得很慢,带着扎实的硬度。因为费远钟拧住儿子的脸,正在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