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是我固执,始终承袭不下来这座城市特有的巧致趣味。广州人很少有身型过胖的,跟他们接触下来,觉得他们享受谈论美食甚于享受美食。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位置上,可能也导致了大部分时候理性压倒感性,没能和这座城市来一场推心置腹的深谈。
但我不遗憾。如果你的心里已有了永不腐朽的气味,你就不是一个没根的人。
十余年前,人们尚不知高铁为何物。仗着一股子能熬夜的耐性和对目的地的憧憬之心——其实是出于境况窘迫而无法负担昂贵的机票费,选择了红皮/绿皮/蓝皮普快火车。至于我爸爸,我不清楚他是为了折磨我,还是为了考验他自己,总之在我印象里,小的时候,提起故乡,第一感觉是卧铺车厢里锈迹斑斑的气息和列车员机械一般的叫卖声。那时候没有“抽成”这样的概念,只觉得他们的喉咙大概是被设定了特定程序,以至于能不辞疲倦地叫卖数小时。
从广州到武汉,湖南是绕不过去的坎儿。也就是那些年,我知道了株洲、常德、娄底这样新鲜的名字,只是没想到多年以后,它们仍然只是卧铺车厢里徐徐路过的地名。
在少不更事的年纪,它们更加只是过客。不夸张地说,湖南对我而言,一度只是逃不掉的驿站。途经株洲的时候,往往是后半夜,我忘了是大站还是小站,但是当习惯了数小时的均匀行进频率,冷不丁一道刹车,再怎么不省人事的旅客也还是被催生了抹一抹哈喇子的工夫。从来没有福气深度睡眠的人如我,对午夜时分的株洲火车站不敢说是陌生。那是个连茶叶蛋都能引起共鸣的年代。
撩起一角帘子,就能看见睡眼惺忪的人拖沓一脚疲态,附带一些行李,像鬼魂一样出现又消失在站台。想来不过十来分钟的光景,那时候却犹如长达半小时的微电影。
所以,湖南对我而言,始终只是湖北的一份前菜。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武汉就是湖北的第一站。无心记忆的我,终归是忘了当时抵达的是武昌还是汉口。唯一老老实实粘在回忆墙壁上的,是冬天那种死赖不走的刺骨寒冷,好像在路边拦出租车的间隙,就能顺利冻死街头。如果你亲历过,你一定明白,寒风从来不屑直击面部,而是从最缺乏防备的大衣底部钻入胸膛。
确凿可笑,这竟是我对武汉的原始印象。后来的印象多少有些不客观了,我被灌输进了太多的情谊和感怀。事实上,没有这些强迫性情结,我照样爱这片土地爱得炽热。但我不忍辩驳,而且一不忍,就不忍了十几年。
可我是爱它的,这种爱来得猛烈又持久。爱时常与记忆同患难共生死,在我这里,没有例外。
对于武汉的爷爷家,我的身份亲切又尴尬。武汉话管“想念”叫“欠”,我知道他常常“欠”我,而我却是百分之百地欠他很多。于我而言,他的形象是收音机里永不停歇的戏曲节目,更是过道里飘香的莲藕汤。
武汉人对莲藕真的是情有独钟,我爷爷兴许尤为是。可我不能扯谎说我不爱,在我的认知里,故乡和莲藕几乎就是连体婴的关系。每次我回去的前一夜,他会花若干小时煨上一锅藕汤,用最古老的方式。今天再想起来,应该是对不住他了:因为我的至爱,从来都不是一碗鲜美烫嘴的莲藕汤,而是看起来稀松平常的酸豆角炒肉末。他在自己不宽敞的起居室里支好饭桌,酸豆角炒肉末被盛在最不稀有的碎花瓷盘里,可是每一段豆角都是精品,每一团肉末都是心血。
令我不能忘怀的“爷爷出品”还有色泽红润的红烧肉,必定是用干子烧,即豆腐干。延续至今的对豆制品的狂热,恐怕因由亦是拜彼时所赐。他的作品里总有一种相通的气味,却又不觉乏味,只觉得尝到这味了,便是故乡了。有一回,他做红烧肉忘了放盐,好像是因为我压根儿没尝出来,是身边的人窃窃讨论,我才有此意识。再挖一口,仍旧是没尝出来:大概良久不能吃到的味道,本身已经裹了饱满的乡愁,而乡愁就是到了宇宙尽头都能当作傍身武器的东西。
但是你不能指望人人都懂你的乡愁。总有那么一些事,勾出你的婆娑泪眼,也成了别人的下饭好菜。对于故乡,我们一步一脚印地远离,又在心事无人问津的时刻,蓦然想起,这诚然不是选择,只是短暂人生里枯燥往事当中的动人插曲,即使五十年不管不顾,它还是像个哨兵一样,伫立成永恒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