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刘诗白文集(第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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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价值理论与现代多样类型的商品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理论讨论中,对商品、价值、创造价值的劳动等范畴的学术研讨,一直在进行。在当前我国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新时期,结合新的实践来对商品、价值等经济学基本范畴内涵再次进行探讨,不仅具有实践的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商品、价值范畴进行再学习和结合新的实际对劳动价值论进一步加以阐述,将有助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产,交换,分配,以及经济运行的规律的理论分析,并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建设,提出一个新的视野。本文只就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商品类型多样化,多样类型商品的价值形成两方面的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商品类型的多样性

1.商品类型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商品是一个表现商品经济生产关系的范畴,是一个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或对象,“是一种二重的东西”,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一二重物,构成商品一般的内涵。商品一般只是一个理论的抽象,现实的商品世界结构十分复杂,呈现出多样商品类别,或商品特殊。马克思不仅主要分析了工业品、农产品等物质产品形态的基本商品,还把在市场上交换的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把商人经营的商品资本作为商品,也把银行家经营的货币资本,不管是金银还是支票、信用凭证、纸币等作为商品或“货币商品”,马克思对不同于“简单商品”的多样的特种商品进行了十分细致的分析。可见,马克思将唯物辩证法的一般到特殊的分析方法,用于分析工业化初始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成了广义的,即表现为多样类型的商品范畴,建立了一个多样性商品结构的理论模型,并通过对不同类型商品范畴内涵的分析,揭示了诸如一般物质产品、服务,以及劳动力、货币、资本等等特殊商品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上的特点。我们当前面对着的新情况是:世界上一方面出现了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出现了正在形成和完善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进一步表明:高度发达的市场拥有十分广阔的包容力,它把一切拥有使用价值的对象或“物”,不管后者的具体形态——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固定形态与非固定形态,可贮存形态或不可贮存形态,可感觉形态或不可感觉形态——是多么地多种多样,统统吸纳入现代市场流通之中,使之具有价值形式,成为了商品,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商品具体形式的多样化。

2.现代商品结构的五种类型

本文中把现代商品结构划分为五种具体类别来加以分析。

(1)物质产品越加丰富。商品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生产品。最基本的商品是物质生产领域产出的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通常称为物质产品,这里称为物质、实物产品,如像食物、衣服等一般的日用消费品,以及机器、工具、原材料等一般生产资料或资本品。物质产品是用于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一般生产需要的,不论商品经济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还是发达阶段,最基本的商品都是物质产品,只是后者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属于不同的层次。如果说初期工业经济的基本物质产品的代表是纺织品、蒸汽机、轮船、电灯等实物产品,这些产品在物质技术性能上属于低层次,是浅采掘、初步加工的工业产品,在品种上也是有局限性的,那么,20世纪现代工业经济,则创造出精加工、科技含量高的现代产品,汽车、喷气客机、电影、家电产品是其代表。而当代新的信息经济时代更创造出计算机、网络、软件及其他物质信息产品以及基因产品、航天器等等高科技产品。现代物质产品不仅技术质量高,而且迅速横向衍生,品类越多,达数10万种。现代物质产品不仅在使用价值上具有新的内容,而且在其价值形成上也有其特征,例如就高科技产品来说,智力劳动成为价值形成的主体。

(2)服务产品多种多样。服务是人类劳动的一种形式,市场经济中服务是交换的对象,它表现为:服务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换取货币,服务由此取得交换价值形式,因而,我们可以说服务从业人员生产服务产品。但是,在这里,生产和消费具有同时性,这是服务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生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服务业是一个综合性的生产门类。我们在这里将它划分为:商业,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例如生产性通讯、运输等基础性生产服务以及维修、安装、仓储、技术、经营设计等服务;休闲、文娱和个人生活服务,如旅游、餐饮、健身、影视等;公共服务,如医卫、保健教育、城市供水、电、气等等。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服务主要以商品形式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和生产。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商业服务尚未充分专业化,金融服务处于不发达状态,一般生活服务尚未产业化,旅游、休闲、健身、医疗、心理咨询等多样生活服务还未出现或尚未充分发展,更不存在信息、网络,快递等现代服务。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很低。但是在当代经济发达国家服务业已占总就业70%以上,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也达50%,即使除去物质生产性质的货物运输而外,新兴的旅游、餐饮、保健、教育等新兴产业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从这一点来说,现代经济已成为人们称谓的“服务经济”,在当代交换领域的主要内容已经是提供服务和购买交换服务,服务事实上是商品世界的数量最大的组成部分。作为商品的服务,在使用价值上和价值形成机制上有其特征,从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类别。(3)信息和技术产品越发众多。20世纪末发达国家由工业经济进入了以计算技术与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经济,信息成为一般的生产与经营要素,是生活、交往的一般工具和管理(企业、机构、家庭、政府管理)的手段。信息产业不仅增长率最快,而且其拉动力和影响日增。信息向传统制造产品、服务产品渗透,不断形成有信息内含的新型产品。在当前,信息正在成为每一个现代人不可须臾离开的日用品,而信息的生产、收集、整理和交换的产业也就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大产业,信息产品已经是当代商品世界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信息产品而外,生物工程、新物质合成、纳米技术、航天技术等等高新技术产品正在快速增长。信息与高科技产品,不仅仅表现在可消费的最终产品形态上,也表现为由新思想(创意)和新思想引发的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图纸(不少是取得专利权的),即虚拟的或图纸上的技术产品,而越来越多的图纸形式的技术产品是以可交换的商品形式提供和生产的。可见,信息、高科技产品,特别是作为生产手段的科技产品(包括图纸形式的科技产品)在商品总产值中比重日益增大,成为当代高科技经济的新特征,而这种崭新的高科技产品,在使用价值上和价值形成机制上都有其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的新的特征。

(4)精神产品大量涌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出现了精神产品——文化艺术产品和人文社会科学产品的商品化,相当大部分的上述精神产品是以商品形式来提供和交换的。精神产品是用于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的对象,如像小说、诗歌、音乐、影视、戏剧表演等等文化、艺术产品,后者拥有多种多样的精神使用价值,可以用于满足人的休闲享受的需要;文化、艺术产品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产品,拥有提高思想和品德的使用价值,可以用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与素质提高的需要。越是成熟的、进步的社会,不仅仅人的物质生活需要不断扩大,而且,健康的精神生活需要也愈加发展。精神产品的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商品形式的精神产品扩大再生产就成为经济的必然。而文化、精神产品也就成为当代市场经济商品的又一重要类型。

(5)劳动力商品——商品世界的特殊组成部分。劳动力商品是现代商品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是体现在人的身体中的劳动生产能力,它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古代商品经济中作为奴隶的人是商品,劳动能力不是商品,而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运行中劳动力成为了商品,而且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出现了更广泛的劳动力的商品化。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一特殊性首先在于:劳动力使用价值是提供活劳动,后者创造价值。劳动力的价值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即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的费用,马克思指出,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表现在其独特的使用价值中,这种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其实,作为人身材料的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还表现于其价格围绕价值而变动的机制中。如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的发展与有关劳动最低工资以及失业保障的立法,对劳动力价格向下偏离价值起着某些抑制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摆脱了制度桎梏的一般劳动力,仍然具有商品的形式,但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会赋予劳动力商品以某些新的特点,后者表现在劳动力价值决定的新机制中。可见,把劳动力商品作为商品的一种特殊类型,并且从理论上把握这一特殊人身商品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上的特征,是政治经济学的商品、价值理论的组成内容。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上的伟大创新和他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也是以这一独具特色的劳动力商品、价值理论为基石。我们上述分析,把当代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商品分为物质产品,服务产品,信息和科技产品,精神与文化产品,劳动力,这就是商品类型的五分法。需要指明的是,我们所作的理论分析,主要之点不在于“五分”,而在于指出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和高度现代化生产方式,劳动分工更加发达,具体劳动越发多样化,商品的多类型化也就是必然的趋势和规律。

二、价值体现于各类型商品之中

既然,发达市场经济中商品类型具有多样性,人们就需要回答的是:按照劳动价值论,是否用于生产多样类型商品的劳动都形成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有关商品和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阐述,可以简括归纳如下:(1)具体的有用劳动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使用价值,即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后者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或物质载体。

(2)撇开劳动的有用性,生产物中剩下的是抽象人类劳动,后者是“体现”在使用价值之中的价值,或“价值实体”。马克思使用从具体形式到一般内容的分析方法,“撇开”商品体的多样具体形式和“属性”,而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的社会内容,不论商品在使用价值形态上是小麦、鞋油、绸缎,或是金,但作为价值,它们都“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或“结晶”,“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马克思使用“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这样的词来说明价值的形成。对于人类劳动怎样“物化”“体现”为价值,学术界存在着“宽”的或“窄”的解说。较为流行的和国内多数政治经济学教材所持的是“窄”的解说,即认为真正的商品只是物质、实物产品,商品使用价值也只是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而价值形成和劳动的“物化”也就是劳动物质化、实体化,即“凝结”于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之中。按照这样的理解,经济生产中那些非“物质”性的活动以及非实体形态的产品,劳动就不会“物化”于其中,从而不存在价值。而且,按照上述理解,还会得出下述结论:

(1)市场经济中劳动创造了一个商品大世界,但只有实物形态商品有价值。在发达市场经济中劳动创造更庞大的商品世界,由于服务商品的比重增大,它们不存在价值,顶多有价格,如像土地等自然原生产物一样。

(2)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有价值的产品越来越少,没有价值的产品越来越多,从而呈现出劳动产品的非商品化,劳动的非对象化,以及价值实体的稀薄化。按照上述分析,在商品“堆积”越来越大和商品类别越加多样的发达市场经济中,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功能却日渐削弱,这是一种劳动价值消亡的悖理的论题。假如人们的分析是以劳动“物化”=“物质化”或“实物化”为前提,人们就难以回避得出上述论题。不少劳动价值理论研究者,由此陷入了理论的困境和思想的困惑。需要指出,把劳动“物化”命题含义解释为劳动“物质形态化”和“实物形态化”是不确切的。在我看来,劳动“物化”,指的是抽象人类劳动这一商品关系的“对象化”,即“体现”、“依托”于某一“东西”或“对象”之中,从而使这一看不见、摸不着的生产关系或“社会规定性”“体现”于一个劳动生产“物”或“东西”之中,并表现为这一个“物”或“东西”所固有的性质。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范畴,指的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即众多生产者付出的个别劳动,经过商品经济的社会平均化机制后形成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实质上是一种看不见的商品生产关系。例如熟练裁缝用10小时劳动制作一件名牌服装,但这件服装中实际上体现的是20小时社会平均必要劳动。不像物质生产中工人浇灌出的水泥板中“体现”了看得见、摸得着、测得出的水泥分子一样,经济生产中工人生产出的衬衫“体现”的“价值实体”却是看不见、摸不着、测不出的,“即使把它穿破了也是看不出来的”。尽管人们看不见商品的价值实体,但是作为商品,由上述熟练裁缝生产出的名牌服装,是确确实实的人类劳动的“生产物”,是在付出了实实在在的,而且是一定数量的——即社会平均必要的——人的脑、肌肉、神经、感官等生理耗费结出的果实。这里的逻辑关系是:

(1)既然是人类抽象劳动A→引起、带来“生产物”B;

(2)那么,B中就“体现”有A,或是A“对象化”于B中;

(3)在生产物是服装,即实物产品场合,A就“物化”或“对象化”于B中。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物化”原理,简单地说就是主体的“对象化”,就是劳动“体现”、“表现”、“延续于”一个“物”或“产品”中;说商品价值是“物化”劳动,也就是把价值归结为取得“对象化”形式的劳动。马克思就是这样用“物化”,“对象化”劳动的哲学命题,科学地揭示了:(1)社会生产过程中主体劳动→客体生产物的内在关系;

(2)经济生产过程中主体劳动→商品价值的内在关系。由此,马克思第一次对经济学理论中难解的商品价值作出了科学的、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分析。由于社会生产的基础是物质生产,最基本产品是实物形式的产品,对这一领域来说,基于上述价值理论的逻辑,劳动的对象化就是“物质化”和“实物化”,例如,裁缝劳动“对象化(物化)”在衬衫中,而“价值实体在这里也寓于物质使用价值”之中。由于市场经济生产的多样性和产品的多类型,除了物质产品而外,还有服务产品、精神产品、科技产品和劳动力,对这些众多领域来说,按照上述价值理论的逻辑,“劳动的物化(对象化)”,就不只是“物质化”和“实物化”,还应该包括“有用效果化”或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化。例如在服务领域,歌唱家以其劳动创造出一个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具有“审美效果的音乐演唱”;在商业领域,商业从业人员既提供柜台商品的展示、性能介绍、使用方法解说等服务——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又提供包装、送货等服务——带有物质生产性的使用价值。而在科技生产领域,科技工作者提供的新技术思路,新产品设计等蓝图形式科技知识产品,属于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在这些场合,同样是劳动→服务产品,劳动→科技产品,非实物的产品或有用效果是劳动的生产“物”,而人的一般劳动也“对象化”和体现于“物”的有用效果中,即“体现”在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中。

总之,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精髓,是把商品、价值作为一种生产关系来把握,特别是把“价值实体”作为社会生产关系实体或“社会实体”,只不过是这一生产关系是体现在劳动的生产“物”之中,从而具有“物”的性质的外观。但是,只要人们能在分析商品世界十分丰富的形式中,自始至终坚持把“价值实体”作为社会生产关系来认识,特别是只要人们能摆脱价值是“物质实体”的模糊概念对思维的干扰,人们就会顺理成章地得出:物质生产领域富于物质、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中的“对象化”劳动以及其他经济生产领域中的寓于非实物形态使用价值中的“对象化”劳动都形成价值的认识。我以为这样的认识更符合马克思的“物化”,“对象化”劳动命题的含义,这样的认识也更能说明商品经济的现实。为了进一步阐述本文中提出的劳动“物化”、对象化命题不等于劳动“物质化”、“实体化”的论点,在这里还需要对《资本论》第一卷中译本中有关“物”、“物化”等词,对照德文原版和英译本,来进行一些阐述。《资本论》在分析商品和使用价值概念时,许多地方提到商品是一个“物”,例如“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这里中译本的“物”一词德文原文为“ein Ding”,英译为thing,中文版在另一些段落也译为“东西”,原著Ding一词,是指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东西和对象。一个购买者在市场上会面对着许许多多的外界的“东西”和“对象”,既可以是铁、纸等物质、“实物”形态的“东西”,也应该包括演员提供给观众的演唱,医生提供给病人的医疗等等称之为服务的东西和对象,只不过它是不同于铁和纸等具有固定的、“物质实物”形态的对象,但是它确实是消费者能购买、加以支配使用或享受到的“外界的东西”和“对象”。

《资本论》提到“使用价值是财富的物质内容”,即将它作为物质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但有时又使用使用价值或财物等提法,在德文版“财物”一词是Gut,英译为useful article。article和thing涵义相同,均可译为“东西”,而《资本论》在论述劳动物化为价值时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的德文原文是menschliche Arbeit in ihmvergegenstandlicht oder materialisirt ist,确切的中译文是“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可见,《资本论》有关商品和使用价值是一个“物”的表述中的“物”,也就是“一个对象”或“东西”,是泛指一切交易对象。而有关人类劳动“物化”的提法,不是指劳动实物化,而是指人类劳动“对象化”或“体现”,即有人类劳动寓于其中,它既可以体现于物质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之中,也可以体现在多种多样非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之中。在从上述译文与德文原文及英文译文的对照中,我们可以看见,马克思使用从一般到特殊的科学抽象法,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1)分析了商品一般的规定性,而不只是分析物质商品的规定性;

(2)分析了使用价值和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一般,而不只是分析物质、实物形态的使用价值和物质生产劳动;

(3)论述劳动体现和对象化,即价值形成一般,而不只是物质生产劳动“物化”于实物对象。马克思阐述的十分严整的有关劳动创造商品使用价值和对象化为商品价值的原理,完全足以说明:经济生产中的多种生产物,不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不论是实物形态的产品或非实物形态的产品,不论是固化的产品或是流动形态的产品,只要它是使用价值,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先行投入的(或同时的)社会劳动,就会“体现”,“对象化”于其中和形成价值。基于这种理解,我们就会得出下述结论:只要是劳动创造了多类型的商品,也就创造和形成了商品价值,只不过一些“价值实体”是寓于非实物化的“东西”或载体之中。因而,即使是对于服务产品,知识产品越发众多,实物产品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趋于降低的当代发达市场经济来说,也不存在劳动创造价值功能削弱的问题,劳动仍然起着形成“价值”的功能。可见,劳动价值论完全可以说明当代发达的、多样化的商品结构的价值形成。因此,人们完全不必另辟蹊径,例如试图以效用创造价值的陈旧理论来说明服务产品和精神产品“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