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超级商道:《道德经》的经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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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付出才有回报

老子认为,柔胜于刚,柔软也是能够战胜刚强的。这在经商中被经常用到的技巧之一。以令人不易察觉的方式将产品推销出去,以自己的“柔”去化解顾客的“刚”,这正是我们所应掌握的有效推销方式。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对待任何事物,想要合拢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增强它;想要废除它,必先推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是一般人不易察觉的幽妙的道理。

老子提出了促使一种强大事物走向衰落的高明策略,这种策略鼓励采取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手段来获得最后胜利。这种策略就是“欲取之,必先予之”。

表面上看来,老子提出的是一种不合算的做法,实际上却是一种高明的策略。如果我们先给予对方恩惠,以后必定会从对方身上收回几倍的回报。这看似糊涂,实则精明。

老子提出的欲取先予的理念,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商场中,都是大有裨益的。

美国人出外旅游,有一个去处可以不花一分钱,甚至还有节余。这个地方就是大西洋赌城。从纽约出发。到那里来回车费才20美元,到达后马上可以得到赌城当局馈赠的15美元现金,还有一顿丰盛的自助餐。第二次来时,凭车票又可以得到8美元的回赠。

这是赌场老板谋利的一个妙计。吸引顾客前来,来得愈多愈好,因为到赌场来而不赌者寥寥无几。不管赌客运气如何,总体上是赚少赔多。因此。所谓来去不花钱,实际上花费的是赌场老板从顾客身上赚来的零头。得到最大好处的当然是赌场老板,但顾客的心理上还能承受。这就是赌场老板的诀窍。所谓“降价销售”、“有奖销售”、“买一赠一”等等,实际上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商战中以此取胜的很多。看似吃亏,实则得了大便宜。

从商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追求利益。但是要获得利益,必须先有付出。

解放前,烟台啤酒厂在上海各大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启事:

某日,“新世界”按正常门票价格出售门票,持门票进入“新世界”后,由烟台啤酒厂赠给洗脸毛巾一条(上有“烟台啤酒厂赠”字样),游人可免费喝啤酒,喝酒多者,按前三名顺序分别予以厚奖。消息发出,上海新世界门前万头攒动,致使南京路上人山人海,交通堵塞。这一天,48瓶一箱的啤酒被喝掉了500箱。上海市的各家报纸绘声绘色地报道了这次啤酒比赛的盛况以及获奖者的得意之态,整个上海为之轰动。

烟台啤酒厂虽然在这次活动中花了不少钱,表面上看是吃了亏,但它因此而占据了上海啤酒市场,捞了个大便宜。这种“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做法,没有魄力的厂家是很难做到的。

古人说“吃亏是福”,或者说“吃亏就是占便宜”,是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的。有时候,吃的亏是明显的、表面的,但占的便宜却是无形的、长远的。这种以小的付出换回大的收益的行为,是一种高明的经营手段。

当然,“吃亏是福”并不是意味着迁就对方、迎合对方。恰恰相反,如果你愿意付出,不去考虑对方的利益,不表明自己对他们的理解和关心,你就无法使对方认真听取你的意见,讨论你的建议和选择,你的利益自然也无法实现。

岛村芳雄是日本的一位做麻绳生意的商人。刚开始做生意时,他采取原价销售的方法。这个办法很简单:

首先,他前往冈山找到麻绳厂商,以单价0.5日元的价钱大量买进45厘米长的麻绳,然后按原价卖给东京一带的麻绳需求商。他这样做,不但无利,反而损失了若干运费和业务费。

亏本生意做了一年之后,“岛村芳雄的麻绳确实便宜”的名声远播,每天订货单从各地似雪片般飞来。此时,岛村芳雄按部就班地采取了心中早已想好的行动。他拿出卖过去的进货单据到订货客户处诉苦说:“到现在为止,我是一分钱也没赚你们的。如果,你们想让我继续这样为你们服务的话,我便只有破产一条路可走了。”客户被他的诚实做法所感动,心甘情愿地把每条麻绳的订货价格提高为0.55日元。

接下来,他又以同样的方法来到冈山麻绳厂商洽:“你们卖给我每根麻绳的价格是0.5日元,我一直是按照原价卖给别人的,因此才得到现在这么多的订单,如果这种无利且亏本的生意继续做下去的话,我的公司只有关门倒闭了。”

冈山的麻绳厂商一看他开给客户的收据存根,也都大吃一惊,这样甘愿不赚钱做生意的人,他们生平还是头一次遇见,于是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将麻绳的单价降到每根0.45日元。

如此一来,以后岛村每卖一根麻绳合可获利0.10日元。以当时他一天1000万条的交货量来计算,他一天的利润就有100万日元。

几年过后,岛村芳雄成为名副其实的大老板。

岛村芳雄的成功与他个人的努力分不开,但谁也不能否认,其成功更多的是源于他巧用了敢于吃亏的“原价销售术”。

经商中的合作也是如此。一般来说,参与的各方都是为了利益而来,在陷入僵局时,就需要双方都有一种“付出”的心态,这样才能达到“双赢”。很多时候,商场上的谈判破裂原因之一就是双方为维护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让。但是双方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否都集中在一个焦点上,却是值得认真研究和考虑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两个人,一个人要橘子皮做药,另一个人要吃橘子。有一天,这两个人争同一个橘子,最后协商的结果是把橘子一分为二,第一个人吃掉了分给他的一半。扔掉了皮;第二个人则扔掉了橘子,留下了皮做药。这便不是一种最佳分配方法。

事实上,在谈判中每一方都有各自的利益,但每一方利益的焦点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因此,做生意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协调双方的利益,提出互利性的选择。如上面故事中的这两个人如果能互相让步,一个吃掉橘子,一个拿去橘子皮,这样双方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