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钱谦益的《初学集》《有学集》,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先后出版。《有学集》中的诗文,都是钱氏于入清后所作,正如出版说明所说:“从中可以看到钱谦益进行的抗清宣传、活动和其他有关人物的事迹,也可以看到他对自己身仕两朝的自惭自悔与深刻责备。”他的《病榻消寒杂咏》云:“年老成精君莫讶,天公也自辟顽民。”就是自比于殷顽。又如“莫叹曾孙憔悴尽,大梁仍是布衣僧”,简直是对新朝的怨诅了。他的《吕留侯字说》,还要吕留良改字留侯,以隐合张良为韩报仇故事。他的《答吴江吴赤溟书》,直书“本朝养士三百年如此其久也”。此书作于清顺治十八年辛丑,此“本朝”指明朝,吴赤溟即吴炎,后罹庄氏史案之难。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中的“复明运动”一章,亦论钱氏在行事上的种种反清活动。
对于钱谦益本人来说,固可由此而略明其“顽民”心事;对清人来说,自然十分痛恨,高宗尤为切齿,凡是有钱谦益作序跋的文集,不是销毁就是抽毁。高宗对死节的史可法、黄道周等以为各为其主,特加表彰;对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僧澹归)等则一再斥责,声色俱厉,并以钱谦益为自附清流,以吕留良等为诡托缁流,恋生惧死,这却是不公道的。吕留良等能躲则躲,但并不怕死,是随时随地准备着这条命的。
就诗论诗,钱谦益固不失为清初一个大家。沈德潜为此而选入《国朝诗别裁集》,又为此而失欢于高宗。
沈德潜在六十岁时还是一个诸生,次年始中进士,后却成为晚达的显宦,在籍晋尚书衔、太子太傅,食正一品俸,享年九十七岁。其《甲申除夕》诗有“此身剩有筋皮骨,明日居然九十三”语,但他的诗缺少才情,别无特色。
《国朝诗别裁集》共选诗人九百九十六人[6],而第一个赫然为钱谦益,选录的多至三十二首,仅次于王士禛(四十七首)。小传中又多推崇之词,如说“推激气节,感慨兴亡”等。这里试举入选的钱氏《奉谒少师高阳公于里第感旧述怀》为例:“苍黄出镇便门东,单骑横穿万骑中。拊手关河归旧服,侧身天地荷成功。朝家议论三遗矢,社稷安危一亩宫。闻道朝廷饶魏绛,早悬金石赏和戎。”诗中的主人公为孙承宗,高阳人。崇祯十七年,清兵攻高阳,承宗率家人拒守。城破,自缢死。
这样的诗,如果是别人写的,高宗倒不一定计较,出于谦益之手,就要引起敏感,讥为“自附清流”,高宗是看到钱谦益的名字就讨厌的,特别是结末的“赏和戎”云云,又置已入主中土的清人于何地?
《别裁集》卷一中,将钱谦益、王铎、龚鼎孳等专列一卷,等于是首卷,在凡例中说成“我朝从龙之佐”。但清人只把他们看作贰臣,怎么会当作“从龙之佐”?而钱、王、龚诸人也未必恬然自安于这一啼笑皆非的称谓。又因诸人既列于首卷,而在这一卷中,将钱谦益安排在第一名,也是顺理成章,“从望所归”。
乾隆二十六年,沈德潜还请高宗为《别裁集》作序。高宗审阅后,乃命儒臣重新编选后而为之序。这序其实是在训斥:“因进其书而粗观之,列前茅者,则钱谦益诸人也。不求朕序,朕可以不问,既求朕序,则千秋之公论系焉,是不可以不辨。夫居本朝而妄思前明者,乱民也,有国法存焉。至身为明朝达官,而甘心复事本朝者,虽一时权宜,草昩缔构所不废,要知其人则非人类也,其诗自在,听之可也。选以冠本朝诸人则不可,在德潜则尤不可……谦益诸人,为忠乎,为孝乎?德潜宜深知此义……因命内廷翰林为之精校去留[7],俾重锓版,以行于世。所以栽培成就德潜也,所以终从德潜之请而为之序也。”
有些话还是言之成理的,如说“不求朕序,朕可以不问”,亦心平气和之论。又如被高宗之父世宗斥为“名教罪人”钱名世之诗[8],居然也选在里面,还在注中说:“因未见稿本,所收独略。”这时德潜年近九十,故高宗斥其“老而耄荒”。
但高宗对德潜的谴责也仅止于此,还是有些情谊的。后来南巡过常州,德潜偕钱陈群往接,还赐以诗。
沈德潜最后之受重惩,是在他身后。
乾隆四十三年,即沈德潜逝世九年后,经人告发,逆犯徐述夔的《一柱楼集》中,有沈德潜所作之传,并称其品行文章皆可法。高宗震怒,乃追夺德潜阶衔谥典(文悫),撤出贤良祠内牌位,扑毁所赐祭葬碑文,存殁恩荣,一网打尽。
上谕云:“是沈德潜于徐述夔悖逆不法诗句,皆曾阅看,并不切齿痛恨,转为之记述流传,尚得谓有人心者乎……且伊为徐述夔作传,自系贪图润笔,为囊橐计,其卑污无耻,尤为玷辱缙绅,使其身尚在,虽不至与徐述夔同科,亦当重治其罪。”但德潜退休后,仍食一品俸,何至贪小到这个地步。
到了次年,却又御制《怀旧诗》,把德潜列为五词臣之末,与钱陈群并称为东南二老,末段云:“其子非己出,纨袴甘废弃。孙至十四人,而皆无书味。天网有明报,地下应深愧。可惜徒工诗,行阙信可济。”方浚师《蕉轩随笔》卷八,载有此《怀旧诗》之注云:“德潜无子,其嗣子种松不知何所来,人甚不肖,狎邪作恶,曾命该抚就近约束之,幸而未致生事抵罪,而德潜暮年所得谀墓财,皆被其荡费罄尽,娶妾至多,养子至十四人,其因德潜赐举人者,不久即夭,其余无一人成材者,实德潜忘良负义之报也。”
从《怀旧诗》及其注语看,沈德潜原先的罪名是属于政治的,中间却转为“贪图润笔”,似乎是属于经济的,最后又归结为子孙的品德上,而所谓“忘良负义之报”云云,实也含有幸灾乐祸的心理,所以,这不是“怀旧”而是怀仇。又如说德潜的嗣子“不知何所来”,简直是市井间的拨弄阴私,大失人君的体统,与上引《别裁集》的序文比起来,气度上就差得远了。
我们试将德潜选钱谦益诗和为徐述夔作传两罪比较,应是前者重而后者轻:谦益久为高宗痛恨,德潜是深知的,因而是明知故犯;德潜为徐述夔作传时,又怎知道自己死后九年述夔会被剖棺戮尸?上谕说德潜曾看过述夔的悖逆不法诗句,并不切齿痛恨,不正说明徐述夔诗并无悖逆不法的嫌疑吗?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云:“或谓德潜以诗学致卿贰,告归时弘历(指高宗)以己所作诗集,委之改订,颇多删润。德潜死,调其诗集进呈,则平时为之点窜及捉刀之作,咸录焉。弘历大恚,始有革爵撤祀之令。又阅其咏黑牡丹诗,有‘夺朱非赤色,异种也称王’句,指为逆词,令剖棺锉尸。”印鸾章《清鉴》卷八亦云:“帝每有所作,经德潜推敲者为多,尝语人曰:‘朕于德潜可谓以诗始以诗终矣。’后德潜卒,帝微闻其以捉刀语告人,由此衔之刺骨。”此皆流俗相传的妄语。当时为高宗捉刀的也不止沈德潜一人,如赵翼《檐曝杂记·圣学》云:“寻常碑记之类,亦有命汪文端(军机大臣汪由敦)具草者,文端以属余,余悉意结构。既成,文端斟酌尽善。及进呈,御笔删定,往往有十数语只用一二语易之转觉爽劲者,非亲见斧削之迹,不知圣学之真不可及也。”高宗在《乐善堂全集序》中也说:“自今以后,虽有所著作,或出词臣之手,真赝各半,且朕亦不欲与文人学士争巧,以贻后世之讥。”则高宗自己也不讳言其所作有他人代笔。至于“夺朱”二句,更是言人人殊,究竟是谁所作,至今也不知道,近于齐东野语。但沈德潜绝对没有写过这诗,也未被“剖棺锉尸”,颇疑是后来的好事者所作,借此以泄其反满之恨。
总之,就当时文网高潮而言,沈德潜既选录钱诗,后又为徐氏作传,生前身后之遭帝怒,原是很普通的惯例,与为高宗捉刀绝无关系。流俗附会之说实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