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最新校园德育建设丛书-校园德育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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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德育与个性心理品质发展(2)

智力活动不协调或智力水平低下。在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方面存在障碍。感知障碍包括错觉、幻觉,对事物过于敏感,或感知过分迟钝等。注意障碍包括注意力极不稳定,有时极难转移,心神不定,注意涣散,或者对某些事物的注意力又特别强烈等。记忆障碍包括记忆减退,对往事不能回忆或虚构,再认和再现困难等。思维障碍包括思维迟钝、不连贯、混乱等。

3.情感异常。

主要表现在情感幼稚,喜怒无常,过分抑郁与恐惧,情绪冲动,难于控制,在青春期还可能表现为性敏感,或热衷于异性或拒绝接触异性等。

4.意志行为异常。

表现为意志脆弱,行为受直观感知支配,极易受暗示,极端缺乏自制力等。

5.性格异常。

如性格显著偏执,具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极端自私、孤独、怪癖、多疑、急躁易怒,多愁善感而不能自拔。

(四)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个性心理素质教育必须借鉴国内外个性心理品质培养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有益的实践经验。日本近年来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重视个性发展,其目标是:广阔的胸怀,健壮的身体,丰富的创造力,自由、自律和公共精神,世界中的日本人。服从于这一目标,体现在小学德育方面就是要使儿童学会尊重别人的自由,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分清正确与错误并付诸行动,富于进取创造,不畏困难,有毅力,培养独立思考和认真钻研的习惯,心地纯洁,热爱崇高事业,了解自己的特点,发挥自己的特长等。新加坡德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好公民”,其中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与训练占有很大的部分。总之,借鉴各国心理品质教育的经验和研究成果,不仅可以为我们确立个性心理素质教育的目标、内容等提供有益的参考,而且对我们培养中小学生适应时代发展的心理素质也具有积极意义。

(五)时代性与民族性

时代性和民族性是指个性心理素质教育必须把培养现代人的新品格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相结合。人的个性品质是人对自己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与社会、他人关系的认识和把握,具有特定的历史和时代的内容。因此,我们对青少年儿童个性心理素质的培养是要造就他们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人格,体现出时代精神。

第三节个性心理品质教育的原则

一、个性心理品质形成的原因

人的个性是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在家庭、社会环境影响下,特别是教育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活动和交往而逐渐养成的,是在内外因交互作用下,主体通过不断的同化和异化,内化和外化而逐渐形成的。个性的形成,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先天的遗传因素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征,可以表现出人的各种不同的学习潜力,不同的生物节律,反应时间及对挫折的忍耐力。这些特点是构成一个人个性形成的生理基础或基本条件,也是个性发展的潜在因素。

(二)家庭因素

家庭是影响一个人个性形成的主要社会因素。家庭中的亲子关系、家庭结构、家庭气氛和父母的榜样示范对一个人的性格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三)社会实践活动

个体的遗传、家庭、教育等因素对个性的影响,都必须通过个体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发挥作用。活动影响着性格的形成,同时也培养着个性,表现着个性。一个人一生要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些角色反映出来的是社会对处在这个角色位置上的个人的期待。而且,当个人恰当地扮演了某种角色,获得成功的体验时,它既符合了社会期望,也满足了个人的心理需要,成为个体从事新的活动的驱动力。

(四)主观因素

个性是在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是,任何环境因素都不能直接形成人的个性特征,它们都必须通过人已有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心理活动才能发生作用。社会的各种影响,首先要为个人接受和理解,为他所同化和内化,才能转化为个体的需要和动机,才能推动他去行动。实质上受教育者个性品质的形成正是通过其内部的矛盾斗争而不断将外部要求转化为自己个性的过程。

二、个性心理品质教育的原则

根据个性心理品质形成过程的特点,进行个性心理品质教育,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是指教育者要明确学生是自己个性心理品质养成的主体,尊重学生在各种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及创造潜力,培养自我教育能力。

贯彻主体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即要使学生在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中有主人翁感,养成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参与意识,培养自我教育能力,激励学生自我实现。第二,建立平等、民主、友爱、合作的交往关系,为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教师对学生要以保护、爱抚、友善、关心、热情的态度,尊重、信任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注意与学生建立感情基础,并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寻求与学生合作,使学生主体作用得以发挥。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在同学交往中,增进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帮助,教育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和认识他人。

(二)激励性原则

教师采用激励的教育行为,以激发情感为中心,从外部给予学生适度的正刺激,使教育要求内化为学生自觉行为。

贯彻激励原则的要求有:第一,教师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善于用一分为二的观念去观察研究学生,能够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第二,要及时激励学生,即对学生的良好行为要给予及时的正确化,使学生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强化该行为。第三,教师要善于从消极事件中给予学生激励。这一要求主要是指教师在学生发生一些消极事情中,不要一味地给予惩罚、批评,而是要在指出缺点的同时,从另一个视角去寻找学生该行为中的积极因素,给予肯定和鼓励,使之发扬光大,成为克服消极行为的一种动力。

(三)疏导性原则

这条原则主要是针对学生不良个性心理品质的改造和纠正而言的。学生的心理异常或心理障碍是心理失调的表现,这单靠规章制度、行政管理等手段是难以解决的,必须对症下药,进行疏导,做深层次的思想工作。疏导性原则就是要求教育者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在晓之以理的基础上,对学生循循善诱,诉诸心灵,通过疏通引导,使学生乐于接受教育和训练。

这一原则强调的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人格平等,心理相容。它不是采用强制手段逼迫受教育者接受教育与训练,不用命令训斥等方式对待受教育者,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启发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使他们自觉要求进步,以积极因素战胜消极因素。

贯彻这条原则的具体形式很多,经常采用的有:第一,讲解与报告。讲解是指教师根据德育大纲和内容的具体要求,向学生作系统讲述和解释。报告是联系德育中的某些问题作专题性的讲述。二者均是向学生系统传授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和社会主义品德规范,以提高品德认识水平的一种形式。它们比较适用于政治课、思想品德课,也常用于课外学生集体组织的德育活动。第二,对话。这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有组织地在一起,就某个共同关心的典型的政治思想道德问题或某些社会问题进行平等讨论,以寻求双方在思想认识上的沟通或问题的妥善解决。对话的基本精神旨在有组织地发现问题和试图在双方能够接受或满意的前提下有效解决认识清楚的问题,不致使问题隐蔽化或进一步恶化。这种形式有利于弥补强制单向灌输或训话等做法存在的不足,使德育活动成为双向交流与理解的过程,从而缩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距离,消除心理上的隔阂和戒备,易于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不过,对话要取得德育效果,教育者不仅要具有民主的作风,坦荡的胸怀,而且要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思维敏捷度和生动、流利的语言表达能力。第三,讨论。这是在教育者指导下,通过学生讨论、争辩得出正确结论,共同提高思想认识的一种形式。它的特点在于能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培养判断和评价问题的能力。讨论前应使学生做好充分准备,讨论时应鼓励大家敞开思想,敢于发表意见,以理服人,并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无论采取哪种方法,都要提高德育活动的实效性。为此,必须遵循针对性、感染性、真实性等基本要求。教师对学生讲的道理应该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所举的事例也是真实而不是杜撰或被歪曲的。第四,民主性。说理疏导法以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为前提,鼓励学生敞开心扉,积极发表不同意见,这是取得教育实效的关键。充分发扬民主,通过讨论、辩论达到统一认识,提高觉悟的目的。对于不同意见,暂时想不通的问题,允许保留意见,应摒弃训人、整人的强制做法。

(四)协同性原则

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把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渗透到全面发展教育之中,使个性心理品质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协同发展;其二是指在个性心理品质培养中,要把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力量协同起来。

德育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牵涉面广,变量多,各影响因素的作用在方向上不一致的情况常常存在。为了实现既定的德育目标,使受教育者的品德按照确定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坚持整体优化原则,统一协调好各种因素,特别是教育因素,使之有利于形成教育合力,发挥德育的整体效应。

贯彻协同性原则,首先要保证教育思想的完整性,即每一个教育者都应从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出发,明确我们所要培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是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的人。因此,学校教育应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各部分的综合协调和相互促进的过程。其次,要保证组织领导的协调性,即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校内各方面,形成分工协作,协调一致的教育整体,发挥学校德育的整体效能。其三,保证德育内容的统一性。德育内容是由思想规范、政治规范、道德规范等构成的一种完整的内容体系,其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上对受教育者提出要求的。因此,必须使德育内容形成合理结构,有侧重、有层次地对受教育者提出一致要求。其四,确保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空内构建完整的德育格局。

(五)活动性原则

个性总是在活动和交往中形成,并通过活动和交往得以表现。活动性原则就是指通过活动促进受教育者个性心理品质的养成,寓个性心理品质教育于学生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学生的活动除了以学习为主导的活动外,还有文体活动、游戏活动、工艺制作活动、艺术欣赏活动、科技发明活动、社会交友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家务活动及其他各种活动。这些活动构成了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有机统一体,为受教育者个性品质的养成和展现提供了广阔天地。

但是,不是任何活动都能丰富和完善人的个性。活动要成为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品质养成的中介,必须体现以下要求:一是活动应当是受教育者自主的活动。即活动符合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及心理发展需要,能够引起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反应,使个性得以积极、主动地发展。二是活动必须使人有愉快的感受。即对受教育者来说充满乐趣,使人兴奋,能引起内在冲动,使个性得以生动活泼的发展。三是活动要有内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四是活动必须是受教育者自由的活动。即它不是来自任何外在的压力与强迫,而是出于自我,是自己支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