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从会计角度分类
从会计的角度,可以把不良资产分为不良货币资金、不良债权资产、不良有形资产、不良无形资产和不良投资资产,具体由待处理财产净损失、潜亏挂账、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应提未提的减值准备(含3年以上应收款项、积压商品物资、长期无效投资、应提未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无形资产)四大类十一小项构成。
1.不良货币资金
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不良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金融机构存款发生的短缺。
2.不良债权资产
不良债权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委托贷款和未入账的因承担连带责任产生的债权及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款项等。
3.不良有形资产
不良有形资产是以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
4.不良无形资产
不良无形资产主要是指已经丧失了部分自身价值的商誉、专利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而本身的费用尚未摊销完毕,仍然挂在账上。
5.不良投资资产
不良投资资产是以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对外项目投资、合资经营公司等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
2.2 从是否需要处置的角度分类
按照不良资产是否需要处置,可以将其分为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和不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
1.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
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是指预期处置收益大于处置成本的不良资产。
2.不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
不需要处置的不良资产是指预期处置收益小于处置成本或国家规定不允许处置的不良资产。
2.3 按照持有主体的不同分类
按照不良资产的持有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金融不良资产和企业不良资产。
1.金融不良资产
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把金融类贷款分为五级: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在我国,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所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不良债权。其中,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的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会造成一定损失;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企业不良资产
企业不良资产是指企业所持有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实际价值的这部分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主要有:经营过程中难于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企业对外盲目投资造成的损失;呆滞、积压、贬值的商品和物资;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形成的得不到补偿的工程损失等。
2.4 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分类
借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类贷款的分类方法,可以把企业不良资产分为A类不良资产和B类不良资产。
1.A类不良资产
A类不良资产是指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和价值,预计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资产。
2.B类不良资产
B类不良资产是指完全没有或具有极小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资产。
2.5 按照变现能力的不同分类
考虑不良资产变现能力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的需要,可以将其分为投资类资产、处置类资产、强制变现类资产和损失类资产。
1.投资类资产
这类资产具有投资价值。比如企业的不良债权,可以选择在一段时间内维持现有的债权关系,或将债权转为股权阶段性持有,或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
2.处置类资产
这类资产适于尽快处置。这类资产以企业的债权和股权为主,比如,可以采取以物抵消债权和股权的方法处置。
3.强制变现类资产
这类资产以实物资产和抵消债权和股权的资产为主,其变现具有内外部强制性,必须在限制性条件下变现,否则将造成重大损失。
4.损失类资产
这类资产属于完全没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或者即使具有使用价值也无法弥补变现所花费成本的一类资产。
2.6 按资产形态的不同分类
按照资产存在的不同形态可以分为实物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和投资类不良资产。
1.实物类不良资产
主要是指以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
2.债权类不良资产
主要是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委托贷款和未入账的因承担连带责任产生的债权及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款项等。
3.投资类不良资产
主要是指以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对外项目投资、合资经营公司等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