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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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良资产的定义

1.1 资产的定义

新会计准则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因此,资产应具有如下特征:

(1)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资产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单独或与其他资产组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以资产交换其他资产;以资产偿还债务等。资产之所以成为资产,就在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资产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也是企业所控制的。企业拥有资产,就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有些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所拥有,但是企业能够支配这些资产,因此同样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

(3)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只有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资产,而不能根据谈判中的交易或计划中的经济业务来确认资产。例如,已经发生的固定资产购买交易会形成企业的资产,而计划中的固定资产购买交易则不会形成企业的资产。

1.2 不良资产的定义

1.基础层面的定义

就我国的经济金融现实观察,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加之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约束,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贷款这一资产项目上。所以,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在某种程度上,两者基本上是等价的。金融不良资产在我们国内是指银行所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不良债权。

目前,人们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提到更多的是金融不良资产,本专著探讨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不良资产。

企业不良资产是指企业资产中处于呆滞状态、缺乏流动性、使用效能差,不能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的经济资源。它虽然以资产形式存在,但由于技术、市场、经济等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其实际价值已低于账面价值。因此,不良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它具有资产的特征:

(1)不良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只是这种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明显变小,或基本上失去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不良资产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也是企业所控制的,只是企业拥有或控制这种资产的程度明显减弱,或者已基本上不能拥有和控制它。

(3)不良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不良资产是现实的资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总之来看,不良资产是相对于一般资产而言的,它仍具有资产的三项特征,是一种特殊的资产。

2.操作层面的定义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是指国有工商企业为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合资、改组改制、债权重组、股权重组、股权转让、整体出售等目的,而进行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过程中所形成的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变现价值或盈利能力的债权类资产、投资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等。根据此定义,企业的不良资产应由待处理财产净损失、潜亏挂账、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应提未提的减值准备(含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积压商品物资、长期无效投资、应提未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无形资产)四大类十一小项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1)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与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损失已然发生,但一般因为:损失原因仍在调查中;处理申请上级仍未批复,故仍暂列资产中。

(2)潜亏挂账是指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将应在损益中列支的费用或应进成本的消耗,未列支损益或未进成本而挂在财务账上,是企业潜在亏损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企业为了保持账面利润而存货高留低转或产品成本大于售价、未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未足额摊销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造成资产总额的虚增部分。

(3)待摊费用,即企业已经支付但需在未来一年内摊销的费用。例如,预付租金,由于企业已经支付,除非对方违约,企业已丧失了对该笔资产的拥有和控制,但是由于会计上的配比原则,即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待摊费用往往需要以后各期均摊,而不仅是当期。长期待摊费用,即企业已经支付需要在未来一年以上的时间摊销的费用。因此,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只是会计意义上的资产,并不为企业拥有和控制。

(4)应提未提的减值准备包含3年以上应收款项、积压商品物资、长期无效投资、应提未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无形资产。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包括3年以上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一般而言,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其收回的可能性已几乎为零,因此,可确认为不良资产。

企业不良资产主要由上面四类构成。严格意义上来说,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不属于不良资产。但是考虑到它们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赢利以及习惯用法,我们也把它们归入不良资产。

1.3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与银行不良资产的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企业最主要的形式是国有企业,银行信贷资金大都投向了国有企业。国家是企业和银行的最大出资人,在新的企业需要设立和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政府会通过自身的超经济力量和非商业化手段,要求银行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一旦企业经营恶化,银行的不良贷款就形成了。(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单一出资人的所有制结构),使得国有企业的资产和银行的资产之间建立了一种天然的联系。理论上,同时作为企业和银行的所有人,国家有权利也更倾向于突破企业的边界,将银行和企业视为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单位”,按照类似于企业内部调拨的方式而非通过效率更高的市场“交易”方式,来“组织”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这时,交易成本虽然减少了,但组织管理成本却大幅度增加,使得企业银行之间的资产紧密联系在一起。企业的资产和银行的资产可以说是国家的左口袋和右口袋里面的资产。

正是由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这种特殊天然联系,因而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与银行的不良资产之间也存在着特定的关系:

(1)两者存在对立性。由于我国这种特殊银企关系,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绝大部分来源于国有企业的银行负债,这部分银行不良资产在银行会计报表中反映为资产,在企业会计报表中反映为负债。但由于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问题,导致无法偿付银行债务,这便是对立性的体现。

(2)两者存在关联性。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是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前者的盘活是后者盘活的基础。我国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最终会导致银行业的不良资产,这一部分也是银行大部分不良资产的最终根源。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也如火如荼,必须理顺政府与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当然,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我们要坚持的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总之,不良资产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出现过大量的不良资产。要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必须从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和打造现代企业文化等方向同时进行,必须把解决不良资产的存量问题与增量问题结合起来,但应把深化体制改革和解决不良资产的增量问题作为重点。如果体制改革不到位,不良资产的生成机制就依然存在,不良资产就会不断地再生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