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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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河北省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专业处置机构的形式及功能

3.1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专业处置机构的组织形式

不良资产作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处置工作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减少损失乃至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河北省国资委十分重视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工作,2005年2月河北省国资委授权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组建资产管理中心,该资产管理中心是一个从事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工作的专门机构,即在全省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设置上,明确了一个专门处置机构专责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亦是一个资本运作的平台。国控资产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资产保全部和管理运营部四个部门。

(1)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管理中心的行政管理、法律事务、协议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业务信息处理,对拟处置资产向社会进行公开推介,包括发布公告、组织招标或挂牌等;社会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资产拍卖的组织、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等。

(2)财务部:负责资产管理中心内部费用管理,对不良资产的接收、处置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对各类资产处置的资金实施平衡,收入分配核算。

(3)资产保全部:负责接收划转到省国控公司的各类资产的统计、汇总工作,根据省国资委划转明细与企业共同实施实地勘察、封存等工作,将其工作结果与管理运营部核准。

(4)管理运营部:负责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2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专业处置机构的性质

国控资产管理中心属河北省国资委下设的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的内部机构,不独立核算,不进行法人登记注册,但单独核算立账,专司其职,对外统一以河北省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名义行使职权。产权主体和管理主体:即产权人是国资委,管理人是河北省国控公司,二者之间就不良资产处置来说实际上是委托代理关系。

3.3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专业处置机构的职能

国控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接收、管理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接收清理和追索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核销的资产损失;整合、重组、调剂、运营省政府国资委划入的闲置资产和其他资产。盘活不良国有企业资产——通过处置,将不良资产变现。

省国资委纳入资产管理处置范畴的各类资产,按照《河北省政府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划转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直接划入省国控公司,由资产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