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必要性分析
2.1.1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集中处置必要性的宏观分析
1.有利于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这个问题,完全靠政府的直接干预是不能真正奏效的,必须用市场手段来解决。采用成立专门机构的方式解决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不仅有利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而且对我国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都具有积极作用。国资委成立的专门机构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企业重组等多项业务的开展,促进企业搞活生产与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而促进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国资委成立专门机构处置国有不良资产,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资本资源的配置主要靠政府的计划手段来实现,没有也不可能形成一个靠市场力量来配置资本资源的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在短短的几年间,我国资本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资本市场的雏形。但是目前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先导力量的资本市场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这就需要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国资委成立专门机构的方式来解决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这本身就是一种促进资本市场发育的有效方法。因为这种专门机构通过划转、管理和处置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全国有资产,可以靠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来实现。如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证券化等,都是资本市场的运作手段。而专门机构在运用资本市场手段的过程中,由于触及人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国有企业、股票市场、储蓄投资等等,必然要给人们带来观念上的重大变革,尤其是人们的资本市场及资本运营观念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政府还可以考虑根据专门机构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情况,制定一些必要的资本市场运作规则,这样可以加速资本市场的培育。
3.有利于维护社会信用稳定
(1)维护社会信用稳定,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是国资委成立专门机构最根本的任务之一。专门机构收购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实质上是一次资产大转移,在这次转移中,能否保持资产少流失甚至不流失,既是对整个社会信用的一次严峻挑战,也是专门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目前一些地方刮起了“破产风”,纷纷采取破产形式逃废债务,使国有资产面临着大流失的危险。在逃废债行为中,主要是采取假破产、“挂靠”破产和为获得破产优惠政策而进行主动破产等,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2)专门机构在具体经营运作中应通过法律来规范资产的转移,维护社会信用关系。比如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其债务追偿的功能,专门机构在接收不良资产后,即取得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各项权利,这样可以对有效遏制“破产风”、保全国有资产提供法律依据。可见,专门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是构建和维护我国社会信用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
(3)信用是维护现代社会经济体系健康运行的保障,缺少信用的社会是经济健康运行的最大隐患。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专门机构的成立使社会信用机制得到强化,有利于遏制改革深化中的道德风险。
2.1.2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集中处置必要性的微观分析
1.有利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经济绩效
(1)从专业化角度看。河北省专业处置机构的成立,将实现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化操作。
首先,专业处置机构将具有不良资产处置专业知识的人员集中在一起,发挥集体优势,为实现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化提供技术保证;其次,进行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专门机构,作为债权人的代表,其可调动的资源、可运用的手段以及协调相关主体间关系的能力,均是单个国有企业所不能达到的。同时,专门机构的专业化、集中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处置方式也能为国企改革打开国际通道;最后,由于各地社会经济环境差异,导致有些企业清收资源板结,有些地方企业的有效需求无法满足。通过专门机构的集中经营管理,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和价值发现,利用已建立的广大客户群体和行业领域优势,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的兼并、联合、重组与委托经营,使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不再局限于清收与核销。
另外,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将原先由不同部门分别履行的不良资产管理职能集中到一个专门机构,可以释放企业被占用的人力及财物资源,减轻企业负担。更能使国有企业各部门明确职责,减少了管理盲区。
(2)从效率角度看。在分散处置模式下,运作往往对全局考虑较少,各个集团和企业处置国有不良资产完全从各自角度和利益考虑问题,行为方式也着眼于局部利益最大化,这对于国资布局和调整全局并不十分有利,难以暴露共性问题。在分散处置模式中,由于受各自利益的影响,使得一些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重大问题被“揭开盖子”的可能性不大,不利形成预警机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成本高,各个集团和企业原来归口管理,每个集团和企业既有不同类型的不良资产,也有相似类型的不良资产。如果分散处置起来,不仅不能形成规模效应,还会出现许多重复劳动,对国资而言,会累积起很高的成本。而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可以搭建高层次的处置平台,提高处置效率。
首先,国有资产专业处置机构在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的过程中,会按照相对质量和预期处置效果,对不良资产进行综合分析与分类排队,从而针对不同的资产状况,抓住最有利的处置时机,设计不同的处置方案。
其次,利用与单个国有企业比较相对较大和更为灵活的处置权限,可以减少资产处理的审批环节,统一协调与政府、法院、专业处置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接洽,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处置效率。
最后,通过国有资产专业处置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理,可以把国有企业众多的历史债务集中起来整体处置,从而在较短时间内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减轻企业的包袱。
2.有利于规避不良资产处置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1)从操作手段方面看。一是由国有资产专业处置机构进行不良资产的集中处置,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良性资产和不良资产,使企业可以实施分别管理,截断了企业原有不良资产和新发生业务的联系,阻止了不良资产的进一步蔓延;二是不良资产的大量存在,掩盖了企业资产与财务的真实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困扰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其不良资产的正确评估和处置就更成为重中之重。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可以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剥离并进行重组,使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可以迅速得到改善,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消除由于企业信息失真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并且维护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信心,避免对国民经济造成集中冲击,同时能够为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基础性条件;三是分散处置模式中处置平台众多,归口于各个行业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道德风险难以控制,国资委也难以有很多人力物力和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监管。集中处置的平台数量相对少,每个处置机构中处置业务人员也较少,监管半径缩短,相对易于监管和考核。将国资经营公司的人员薪资水平达到市场化水平,可提高腐败的机会成本,规避道德风险。
(2)从操作条件方面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市场环境错综复杂。企业自行处理不良资产往往会遇到业务范围、专业技术知识不足、资产管理能力不够、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有些企业在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出现决策失误和管理漏洞,以致原有不良资产的进一步减值,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反之,由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的集中化管理,则能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弥补国有企业独立操作的不足,更减轻了企业自行处置不良资产的风险和成本,同时也防范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行政审批风险,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3.有利于形成不良资产处置的规模效应
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集中处理,可以形成规模经济,最大化地实现不良资产的再利用,并能降低处置成本。对企业不良资产的剥离与重组的目标是将过去企业中滞存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理。剥离企业不良资产并进行重组,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管理资源,通过集中管理,发挥企业不良资产管理的规模效益,提升不良资产价值,吸收更多新投资者,发掘不良资产的投资价值。比如,建立市场网络和投资者群体等,从而降低不良资产的管理成本和企业的整体管理成本。
4.有利于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与流程的标准化
专业处置机构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可以形成统一的不良资产处置系统,并对处置方式进行综合运用。如对企业存在的债权、实物和投资不良资产采取打包处置、不良资产证券化、债务重组、兼并转化、依法收债、公开竞价、委托处置、风险代理、关联清收、整体清收等多种处置方法,使不良资产的处置更加规范和多样。这种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与流程的标准化既可以使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化,防止因知识经验不足而造成收债困难,同时也可以避免各企业由于对政策和操作规程理解的不一致,导致的政策运用失当。
5.有利于健全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制度
第一,国有企业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究其原因,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有少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个别人假公济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问题。通过集中管理和处置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有利于督促企业找准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如实认定不良资产责任,从而遏制不良资产形成的源头。另外,也有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法分子的腐败和犯罪行为,挽回经济损失。
第二,不良资产的集中处置能够形成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严格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程序和办法,建立规范的报告、处理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报告的作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不良资产的集中处置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励机制是基本的驱动力。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激励机制的建立必须以明确的权、责、利关系为基础。建立处理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授予其一定的权力,赋予其明确的责任,给予其相应的利益,由其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可以非常清楚地界定其权、责、利关系,从而形成有效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激励机制。
6.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尽可能杜绝不良资产
(1)把握国资全局战略,提高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调整效率。在河北省采用专业化的集中方式处置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周旋余地大,能够从区域内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高度把握不良资产处置进程。从而也有利于发现共性问题,面对全行业、整个集团乃至河北省的国有不良资产处置时,河北省资产管理部门有可能发现不良资产的一些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尽量避免或杜绝不良资产的产生。
(2)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资产效率。不良资产的存在,严重影响国有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运行机制,阻碍了企业的规范化、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对企业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有利于解除企业历史包袱,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轻装上阵,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
通过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集中处置的运作,将建立起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桥梁,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促使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以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为平台推进企业重组和债务重组,积极与专业处置机构协调,集中处置不良资产,是企业内部挖潜,提高国有企业整体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
(3)明确管理责任、遏制不良资产源头。集中处置企业不良资产有利于企业分清资产管理责任,建立企业责任与利益机制,贯彻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推行企业绩效考核。引导企业区别不同资产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政策,通过管理细分,实现企业不良资产的专业化与精细化管理,从而提高不良资产管理效果和企业管理水平。
如果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产生得不到有效遏制,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得不到有效改善,仍然是粗放经营和粗放管理,势必会影响企业未来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因此,只有站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全局的高度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管理,才能实现经营国有资产、实现防止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进一步减值的目标。
2.2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的劣势分析
集中处置模式也有其劣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难以摸清不良资产情况
由专业处置机构搭建的处置平台不可能对区域内各行各业的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情况有非常透彻清晰的了解,往往容易造成情况不明,信息不对称,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与集中处置模式相比,分散处置模式更能掌握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各个集团公司以及国有企业设置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由于是内部创建,相对于外部创建的集中式平台更便于了解本企业或本集团内的不良资产状况。包括总量、结构、分布以及隐秘性问题、个性问题的特点。
2.人资分离有一定难度
在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中,人、资、债往往一体化,人员安置问题成为处置过程中的难点,专业处置机构的长处在于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并非其长处。而分散处置模式更利于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调动各种社会化、专业化的机构和力量参与到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中来,较易解决人资分离问题。另外,在分散处置模式下,人员安置费用往往承袭原来的企业隶属关系,一般由原集团或企业承担,这样人资分离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阻力也较小。
3.处置力量有限
由国资委推动成立的不良资产专门处置机构数量总是有限的,由此也决定了单凭专门机构的力量进行资产处置,不依靠原来集团公司的现有处置平台,力量略显不足,会影响到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综上来看,虽然集中处置模式也有其劣势,但从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十分必要。我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的成立,承担着我省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也为实现我省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搭建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通过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债权回购、企业重组兼并及资产托管、战略性产业投资等方式,该平台将在服务国企改革、推进资产重组、化解金融风险、降低改革成本、破解改革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一由单纯监管企业向运营国有资本转变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壮大国有资产实力,增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产生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鉴于国有不良资产集中处置模式和分散处置模式各有优劣势,笔者认为可以探讨不同模式交叉使用、优势互补的具体方式,扬长避短,积极采用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混合处置模式。混合处置模式即合作处置模式,采取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与行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的处置机构相互合作的方式,共同处置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充分调动集中处置机构与企业两者之间的积极性。同时,从利用社会中介力量、扩大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探讨,为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探索更多的途径。本专著主要从集中处置的角度分析河北省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管理与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