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此次发言的本题,我虽然主要部分是论述“科学之事”与“道德之事”这两大道理,没有标出阶级斗争这四个字,但结论是明白的,我说何以这两大道理独被共产党毛主席所掌握、所发挥,而旁人不行?答曰这两个道理是与无产阶级思想、无产阶级精神分不开的,难道这不就包括了阶级和阶级斗争?彼此的分歧是:我认为某某的一个道理不够,阶级斗争不足以说明周总理报告之全文,而我的两个道理才对,才全,虽不见阶级斗争四字而实际四字自在其中,说我否定阶级斗争,那是曲解了我的本意。
下面我着重说一说思想认识上的唯心论和政治上(即立场)的反动问题。一共是三句话:一是我在政协会上的这次发言,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落于唯心窠臼,二是我不敢保证自己能免于唯心,即思想问题没有解决;三是我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我在政治上不反动。
为什么?先说第一点,我的发言只是根据周总理报告的理论阐述(含报告中引用毛主席的话)和所列举的大量事实,谨慎地说出我的体会如是如是,并没有发挥我自己的思想,这唯心论何来之有?第二点,我何以不敢保证自己能免于唯心?那是因为,一个人觉悟了唯心论不对,机械唯物论亦不对,只有辩证唯物论才是对的,这不难。但要掌握辩证唯物论来判断事物,解决问题,却很难很难。这一次用对了,下一次不一定对;昨天对了,今天不一定对;今天对了,明天不一定对。假如只会说会讲不会用,那就是教条主义,教条主义就是主观主义,也就是唯心了。经验主义亦是唯心论。主观上要走辩证唯物论的路的人,大抵落于机械唯物论的较少,而落于唯心的时候很多。尽管你不想走唯心的路,仍然往往难免于唯心。这就是我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免于唯心的缘故,何况我的思想比别人更容易落于唯心呢?落于唯心非我愿;是否果能免于唯心,却无把握,不敢保证。第三点,既然思想上难免落于唯心,会不会政治上就落于反动呢?回答是否定的。一个人反对唯心主义,而遇事不自觉地落于唯心,那只是一时的认识不清,是思想问题。一个人政治上基本上不反动而有时不自觉地落于反动,仍然是认识不清的思想范围的问题。只有政治上自觉地反动,才是真反动。据此,我虽不敢保证自己不唯心,却可以保证自己不反动。换句话说,就是我的思想问题可能还没有解决好,但我的政治问题却基本上解决了。我在新中国成立十六年后讲这番话,对自己作这个结论,绝非自我标榜,而是有十分把握的。真不知某某对我左一个反动,右一个反动,甚至是反动透顶,所凭所据何在?如果指的是我的过去,特别是解放以前的某一个阶段,这话还可说得过去;如果是指我已经觉悟改造后的今天,却不能不令人怀疑,某某是否也是“难免落于唯心”,才这样不看事实,任意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
问:在1965年这场批判过程中,有没有一些颇有意思而印象较深的插曲,梁先生能否作些回顾?
答:有两件事可以谈谈。
第一件事,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倾轧和共同向自然作斗争的问题。
1964年全国政协曾组织政协委员到山西农村参观“社教”(俗称“四清”运动),大家谈观感,我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意思是只要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相互斗争,而没有联合起来共同向自然作斗争时,人类就还没有进入自由的王国。但鉴于当时的情势,我并没有敢作更多的发挥。我只是说,人类进入自由王国与世界大同相仿,是最高境界的理想。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阻碍着人类联合起来共同向自然作斗争,推迟了进入自由王国的时间。但人类一直在不断地消除人与人之间相互斗争的种种原因,最终总是要共同向自然开战,进入自由王国的。我并没有直接联系“四清”运动,也没有明确提及阶级斗争问题。
想不到一年之后,在批判我的会上,有人揭发我,说我在山西讲了阶级斗争就是人与人之间倾轧的话,责问我是不是妄图否定和反对阶级斗争?我被迫作答,重新引用和解释了恩格斯的话,并复述了我多年来对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认识之演变。但在最后,我明确摆出了自己的观点。我说,结合恩格斯的话,联系中共“八大”的《决议》,我原认为在完成所有制的三大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之后,就不应把人的力量用在彼此间的斗争上,而应该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调整,同心协力,把矛头指向大自然,这样才能使人类做自然界的主人,一步步进入自由王国。因此对这几年来大抓阶级斗争的做法,思想认识上不理解,一时转不过弯来。因为大家要我说,便如实托出,望多多指教。
我的这段插话,使在座的既惊讶又满足。惊讶的是在这种时候我还说出这种不识时务的话,满足的是在经过若干日子的批判、帮助之后,我终于实际上承认了自己至少是不赞同这样大抓阶级斗争的。据此,批判会掀起了一个小高潮。无非是“树欲静而风不止”,阶级斗争在今天是客观存在,你不斗他,他就斗你,不斗则变,则修,等等。最后仍归结到我一贯否定阶级斗争,至今坚持反动立场不变。我不服,搬出中共“八大”《决议》原文,没有人正面回答,依然是那一套批我、责我的话。我除了耐着性子听,别无他法。
第二件事,是处罚是不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办法问题。
当时的农村“四清”运动,涉及犯错误(包括犯罪)的干部是以教育为主,还是以处罚为主的问题。大家讨论得很热烈。我明确提出,处罚(包括依照法律判刑)是从奴隶社会以来就有、延续了数千年的老办法,现在还要采用,不能没有,但毕竟是个人得失的东西,一定要超过这个,走教育的路子,把人的思想境界提高一步,用教育逐步替代了处罚(包括法律),才能由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但我把话题扯得远了一些。我说民国九年或十年(1920年或1921年),陈独秀、李大钊在北京大学提倡社会主义学说。同在北京大学,李是我的知交,陈也与我较熟。当时许多人对社会主义学说兴趣颇浓。讨论中,曾有人问陈独秀:比如收拾厕所这类又脏又苦的活,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给谁做?陈回答说,给受罚的人去做。我耳闻此事后不几天,见到陈,询问此事,他如是回答。我即对陈说,这不对,处罚是现在人的观念,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收拾厕所未必就是受罚的工作。虽然搞不清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子,但单靠处罚怕是不成的。我还在会上说,我在自己的早期著作中,也是赞同消灭私有财产、生产资料归公的社会主义理想,认为这是人类发展的前途,只是我所主张的方法、手段不同,不对。我说今天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现在提倡人人做服务员,干部、学生也去参加掏粪劳动,这个路子是对的,是教育为主,而不是处罚为主。发展下去,应该是人人做自觉的劳动者,而不是单纯的为谋生而工作。人类进入自由王国之时,便是处罚(法律)消亡之日。我最后还是把话题归结到我一再阐述的老问题上。
在这个问题上,有人揭我的“老底”,说我的所谓信奉社会主义是挂羊头,卖狗肉;有人批我是万变不离其“宗”,否定阶级斗争,为地、富、反、坏、右鸣冤叫屈。对此,我还是老办法一条:静听不语。
问:1965年离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梁先生认为自己当时的言论应如何评价?是先知先觉于他人,还是其他种种客观原因所造成的?
答:说我先知先觉,不符合事实,太过誉了。我之学习马列著作,并以此改造自己的思想是后于许多人的,且反反复复,困难重重。至今对若干问题,仍然是一知半解,这先知先觉,从何谈起?
至于有哪些客观原因,我也说不清楚。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我生活在其中。国家的稳定统一,前所未有,一步步走向繁荣富强,我是亲自感受到的;至于几十年来走过的曲折道路,所存在的种种弊病,我也看到了不少。但是,我是一个无党无派之人,且年高体弱,所接触的人事、社会面极其有限,因此常常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其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我至今仍然若明若暗。所以我说不清楚种种客观原因之所在。
我能说清楚的还是我自己。那就是:我什么时候都比较认真,认认真真地看,认认真真地学,认认真真地讲自己的话,讲真话,不讲假话。这一条,我做到了,我问心无愧!今后也不会改变。
问:梁先生,1965年这场对您的批判,有没有出现人身攻击和体罚的情况?
答:不记得了。体罚肯定没有。扣帽子、抓辫子、打棍子的过激之词是有的,但尚无人借此攻击我的人格。
不过,对我的批判并没有到此为止。谁也料想不到,更猛烈的批判还在后头,那就是“文革”爆发,林彪接班,批林批孔,毛泽东的功过,我都有自己的言论,坚持说真话。于是,对我的大批判也就一场接着一场,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前夕,才算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