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一想,细细分析,在折中方案中第一条既然说双方停战后军队的“驻地分配问题,由三人小组定之”,那么第三方面又怎能越俎代庖地规定共产党军队在东北的驻军的地点,而且只规定共产党,而不规定国民党的呢?这就有所偏袒了。再说第二条关于地方政权问题,已规定“一律由改组后之国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政协决议和平建国纲领之规定解决”,那么第三方面又有什么权利来规定长春以北铁路沿线二十几个县的行政接受办法呢?况且当时这些县已是解放区(事先这点至少我尚不知),而事后知道所谓“治安警察”,又是改装过的戴笠的“忠义救国军”。这种规定和做法,当然是铸成大错了。尤其是急急忙忙,事先没有与中共方面通气(指民盟,而非是整个第三方面),这错误在我作为民盟总部的秘书长,又是这个方案的执笔者和主持人,确实深感内疚,不可原谅的。
但事情总算挽回,国民党方面打电话催问,我们回答此方案事关重大,第三方面要重新考虑,搪塞了过去。我个人则已心力交瘁,当场即对周恩来等人说,这件事教育了我,深感自己搞不了政治,决心退出和谈,以补自己的过失;又对民盟同人说,我当秘书长原受各位推举,相约三个月,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又铸成这个过失,秘书长之职我也就此辞去了。周公当场劝我,说事情已经得到挽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梁先生不必过于内疚,退出和谈,实可不必,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了,望梁先生三思。民盟同人也力劝于我。无奈我去意甚坚,说做就做,便于1946年11月6日离开南京,经北京返重庆,主持勉仁国学专科学校(后改为勉仁文学院)。从此,我退出了和谈,也退出了民盟,不仅是秘书长之职,连盟员也于1947年底正式脱离了。
回顾这桩往事,究其主观原因,自然是源于我在本章一开头所说对中国问题在理论认识上之差异。为说明这个问题,我还可以引用1946年10月4日我代表民盟关于国府委员名额分配问题的一段公开谈话,原话如下:
我们知道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是以负荷革命任务自居的,因此各拥有其革命武力。在革命过程中,他们曾经合作,也曾经分家。合作还好,分家却大不得了。二十年来的中国内战即由此演成,此番政协会议可以说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开的会议,解决的途径是把党的武力交给国家,而国家则施行宪政,使两党变革命政党为普通政党以活动于宪政之中。然而国家的名义却一向掌握于国民党之手,为国际所承认,所以此时国民党责在施行宪政,共产党责在交出军队。我们通常都说要国民党在政治上让步,要共产党在军事上让步,正为此。过去共产党的存在其活动赖有武力,今天要交出武力并不难,就是要使他信赖得过另有其存在与活动之路。那就是一套为他所信赖的宪法,并保证其实施。为了这个,政协会议所以一面确定宪法原则,一面还确定和平建国纲领及改组政府,前者是给予共产党以将来存在与活动的准据,而后者则是给予他当前存在与活动的准据。后者的重要决不下于前者,同样都是换取中共武力的交换品。
…………
末了一句话,根据以上说明,国民党必须尽量做让共产党放心的事,若自己不肯让步,那无异破坏大局。
这段话既代表了当时我对现实政治的一种思想观点,也代表了第三方面(包括民盟)一部分人的想法。在我个人,思想根源是不赞同用阶级斗争和武力来解决中国问题,而一味主张团结、折中、调和,但愿中国早日停息干戈,实现和平,以便百姓休养生息,国家尽快进行经济建设。
遗憾的是,经过这次挫折,我的上述思想认识并未得到彻底的克服和纠正。因而在两年之后,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上台,解放军打到长江边,国民党政府再次求和之时,我又站出来在报端发表自己的言论,再一次说了若干错话。幸而我接受了两年前南京和谈方案之挫的某些教训,事先声明“只言论,不行动”,不代表任何党派、组织,完全是个人自由言论,听不听随便。
问:自1946年底国共和谈破裂之后,梁先生辞去民盟总部秘书长之职,由南京返重庆专心办学,何以到了1949年初,您又公开发表文章,再次为国事呼吁?梁先生可否将这件事说个大概?
答:我于1946年底离南京返北平,不几天即应邀赴重庆北碚,在我的朋友陈亚三先生任校长的勉仁国学专科学校讲学。我一面撰写《中国文化要义》一书,阐述我对于老中国之认识,一面与同人暨诸生朝夕共讲习之业,且时时谋所以萃聚朋友同志者。平时在校除给学生讲授《中国文化要义》外,每周还给国专暨中学教职同人讲学半天。1948年8月,勉仁国学专科学校改组为勉仁文学院,由熊东明(四川江安人)任院长,我仍留校教授。1949年6月,我写定《中国文化要义》一书,凡14章,11月由路明书店印刷发行。《中国文化要义》是我继《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乡村建设理论》之后的第三部重要论著,是酝酿多年而因战事、国事时时辍笔未能及时写出的。自1946年底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主要精力是在做这件事。
由于我素来不是一个为学问而学问者,人虽然穿往于课堂,静坐于书斋,对打得热火朝天的内战,却仍然是关注着的。国民党发动内战,万牛莫挽,气势汹汹,大有三月半年消灭共产党之势。但局面的发展,却事与愿违,国民党一步步由优势变为劣势。而在这场席卷全国的战火中,中国的老百姓再一次经受磨难。时至1948年底,国民党退守江南,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我当时的看法,国民党是这场内战的发起者,又是东北、淮海、华北诸大战役的失败者,但尚有数百万兵力,又有长江天险,共产党要获全胜,怕还要打几个大战役的。这样中国老百姓则还要跟着经受几年的战火之灾。怎么办呢?我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只有呆在书房里默观静思了。
一天,重庆《大公报》王文彬先生匆匆赶到北碚我的住处。两年来,他是新闻界来我家串门最勤的一位。他告诉我,蒋介石即将下野,李宗仁上台主政,要再次呼吁国共和谈。他还说,时局急转直下,在现今的情况下呼吁和谈,共产党的反映会怎么样呢?恐怕不会像两年前那么好说话了。第三方面呢,也不会有什么人能站出来多说话。王文彬说,在重庆只有梁先生您站出来,最合适,为百姓说话,公正执言,听与不听在他们了。他提出,只要我写出文章,《大公报》负责发表。
王文彬先生的意见与我当时的思想状况相一致。于是自1949年元旦蒋介石下野起至二月间,我在重庆《大公报》上接连发表了《内战的责任在谁》、《给各方朋友的信》、《论和谈中的一个难题》、《敬告中国国民党》、《敬告中国共产党》等文,充分抒发自己的思想观点,很想为再次出现新的和平谈判局面出一份力。
但我深知,我的言论很可能为国共两方面所不满意,甚至会被误认为是受某种势力的支持而站出来说话的。为此,我在文中公开声明,我这一次发论于报端,一是只代表个人,不代表任何组织(包括民盟);二是只言论,不行动,不参加任何单方约请活动。也就是说,我只呼吁和平而不奔走和平。我这样做的目的是,向全国各界表明,我发表的对当前国事的主张,完全是个人的言论,本意是为国家和百姓免受战祸的延续,但对与不对,能不能行得通,则听凭各界评论,特别是当事者国共双方。我个人的这些言论有无背景则以不行动(言论除外)来澄清之。
问:梁先生的“只言论,不行动”,在当时是如何履行的,可不可以举几个例子?
答:可以的。李宗仁先生是我的广西同乡,彼此相识已久。担任代总统后,即来电催我赴南京商谈国事,并让重庆市市长杨森买好机票,催我速去。我即以“不行动”为由,谢绝了他的邀请。后来他又飞到重庆(可能还有别的事),派程思远先生到北碚看我,并送来一大笔钱,邀我去重庆同他见面。我答复说,谢谢李宗仁先生的盛意和程思远先生专程前来。但时局如此,和平无望,现今我对李宗仁先生帮不了什么忙。况且,我有“不行动”的声明在先。至于这笔钱我收下了,目前我在这里办学(包括勉仁文学院及中学,都是私立的),经费正十分困难,这些钱就算是德邻公(即李宗仁)对学校的资助吧。程先生听罢悻悻而去。虽然北碚就在重庆的郊区,我硬是没有去市里同李宗仁先生见面。这是我“只言论,不行动”的较重要的两个例子。
问:您1949年初在《大公报》接连发表的文章,其内容要点是哪些呢?
答:内容要点可分两方面,一是对国民党说话,一是对共产党说话。
对国民党说什么呢?要点是内战的责任主要在国民党。这时国民党政府求和,共产党提出若干条件,其中之一是惩办挑起内战的战争罪犯。国民党方面最不能接受的是这一条。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孙科说,别的条件都还可以商谈,唯独这一条不能谈,拒不接受。我在文章中开门见山,十分肯定地说,这一条必须谈!我说战争打了几年,死了许多人,祸害了国家民族,究竟谁主张打,战犯是谁,为什么不受到惩办?内战是国民党方面挑起的,现在不能逃脱责任。为什么普通官兵和老百姓在内战中可以死,而在这场战争中主谋决策的人不能死?我还指名道姓地指责孙科,凭什么说惩办战犯这一条不能谈?恰恰相反,作为国民党要人之一,应该把战争的罪责首先放在自己头上,这才像一个孙中山先生的后人!我甚至说,我要是孙科,处于此时此地,就有决心以自杀谢罪天下人!我以为目下国民党自李宗仁代总统而下,统统应该辞职下野,承担发动内战的罪责,向国家、民族、百姓认罪,这才有可能重开和谈,结束战争,实现和平。我至今以为自己的文章在这方面写得痛快淋漓,虽然当时国民党当局没有接受,但国人人同此心,看了都会叫好的。
但同时,我又对共产党方面说了不少话。我说内战的主要责任在国民党,国民党之在高位者应当负责,自认失败,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但共产党方面也打了三年仗,也应该宣布在三年战争中,对国家人民所遭受的损害,同感歉疚。我还说共产党如再用武力打下去,我不否认有在一年内外统一全国之可能,但到那时便既没有联合也没有民主。虽然中共在主观上无意于不要联合、不要民主,而其事实结果则必致如此。我又进一步说,不要联合、不要民主,而真能统一稳定下去,如布尔什维克之在苏联那样,我并不是不欢迎——我欢迎。不过我认为实际结果是不会稳定,即统一则必不会长久。这正是我对中国问题的一贯主张:以武力求统一,只有再迟延中国的统一。
问:梁先生对上述主张,当时和事后都有什么认识?
答:在当时我当然认为自己的主张是对的,且不是一时兴起提出的,而是我数十年研究中国历史、现状得出的一个结果。也就是说,我不信武力统一中国之路,是我脑中自有一条路在。这正是1938年初我赴延安与毛泽东长谈时发生争辩的一大问题。由于在我是自以为正确,而不轻易改变和放弃。因此,我在当时的文章中还呼吁,我郑重请求中国共产党,你们必须容许一切异己者之存在。我这一请求,第一是为自己请求。要知道我思想见解上,是不能够同于国内任何党派的。而在过去好多年,恒为行动之故,使我在言论上多所保留;把平素思想见解上许多不同于人之处闷在肚里不说。任你思想见解与我不合,我亦绝不争辩。但我不能永远保留不说。今天是38年(即1949年)1月了,无论如何,我不能再随缘附和了。由此可见,我当时是十分自信,很自以为是的。
若从主观愿望上剖析,我当时提出这些主张,一方面是想为国家民族止息干戈兵乱之苦,一方面确实主要是想谴责国民党有罪于国家民族。但实际呢,说得轻些是各打五十板,更有人说是替败局已定的国民党开脱罪责,谋求出路。不过中共方面并没有就我的言论发表过什么评论(至少是我所知道的是这样),国民党方面虽然有李宗仁先生等约请过我商谈国事,但并未接受我的主张。至于我个人的言论错误与否,事后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出现稳定而统一的新政权和中国现代史上从未有过的好局面,这一铁的事实已作出了回答。
这以后,虽有人来请我去香港,但我主意已定,不论国共两党胜负如何,我作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并自问为中国的前途操过心、出过力的炎黄子孙,有什么理由跑到香港去呢?由于四川解放较晚,我又未能接受邀请参加1949年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开国大典。1950年初,我才接受毛泽东、周恩来的邀请,离川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