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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生态休闲(3)

第二阶段为发展阶段。1972年自然公园法经过修改,增加了道立公园和郡立公园的概念,形成了国立、道立、郡立公园三级体系。针对自然公园和城市公园的区别,制定了第一部自然公园法。到1996年第9次国立公园法修改时更强调了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也成为设立国立公园的目标。

第三阶段为成型阶段。29世纪69年代,国立公园的管理任务由国土规划、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部来承担;从1991年开始国立公园移交给内务部管理。由于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国民的关注和社会的重视,对待国立公园由利用转变为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1998年国立公园开始移交到环境部管理。由环境部的代表机构国立公园管理公团。该团体由半民间、半官方性质的民间团体直接管理。

虽然各国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中国仍然可以适当地借鉴国外国家公园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比如同韩国一样在我国建立行政上受垂直一体化领导、所有权及资源保护职能明晰的国家公园,并建立相应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这样一个机构可将国家森林公园、适合开发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部分风景名胜区包括在内,剔出重复者,进行统一管理,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旅游景区的管理和开发。

第二节 郊野观光

郊野是城市板块与农村板块的交汇衔接处,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为城市中心区服务上,因此郊野的功能内涵会随城市中心区整体功能的演化而演化。在工业化过程中,郊野主要功能是作为城市疏菜水果、肉禽蛋奶等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但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郊野观光旅游功能越来越凸现出来。

一、郊野观光旅游条件

(一)丰富的旅游资源

郊野空间开阔,有清新的空气、和煦的阳光、肥沃的土壤、充裕的水分,自然环境优美;有江河湖泊、绿草森林、烂漫山花、虫吟鸟鸣等这些市区缺乏而市民向往的景观;有不少风景名胜,如名寺古刹、名人故里、名镇古村、名人陵墓、特色民居等;还有观光农业及郊野农村居民热情好客的传统习俗、民俗风情等城市居民心驰神往的景物。

(二)必要的生活设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必要的生活设施逐渐从城市覆盖到城郊再覆盖到郊野,从而为郊野观光旅游提供保障。尽管不包括城市核心区块,但其交通仍具有与市区差不多的道路密、等级高、可选择的交通方式多的特点;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普及、移动信号覆盖面的扩大及信号的加强,使游客能全方位保持通信畅通,不必担心因旅游度假而耽误工作和业务;随着卫星城的建设和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郊野区块的食宿、购物和娱乐场所及设施已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为满足游客的全方位需求创造了条件。

(三)有利的区位条件

郊野在城市的周边,位于城市与农村的结合地段,是距城市最近的“自然界” 。

适当的离城距离既能使游客摆脱噪杂的城市背景而有一定的回归大自然之感,离家距离近又使人有很强的属地感和安全感。同时,城市郊野旅游又可使游客在时间和资金支配上有很大的可选择性,是满足城市游客既要旅游,又要机动性大、花钱、花时间少的最佳切合部。

(四)充足的客源

城市居民是郊野观光旅游的主要客源。而城市人口多而集中,市民可自由支配收入较高,生活工作的压力使其更向往远离喧嚣的郊野。加之国家新的休假制度的实施,短途旅游已成为节假日市民出游的新宠。可见,郊野观光旅游有着充足的客源。

二、郊野观光旅游的特点与功能

(一)郊野观光旅游的特点

相对来说,郊野旅游功能有内容广泛性、层次多样性、较强参与性等特点。

1.内容广泛性

郊野存在着各种旅游吸引物,同时还可开辟新的度假村、郊野公园、高尔夫球场及其他休闲运动场地,旅游者选择范围很广,如观光、野炊、垂钓、攀登、游泳、温泉浴、森林浴、球类运动、商务活动、宗教活动、农事活动等,可适应不同的需要与口味。游览活动的内容也随季节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春天可踏青,夏天可游泳,秋天可采摘,冬天可滑雪等,根据不同的时令安排不同游玩内容。

2.层次多样性

按陈传康先生的旅游行为分三个层次:基本层次(游览观光)、提高层次(野炊、垂钓、娱乐、购物等)、专业层次(宗教朝拜、出席会议、考察活动等),这三个层次都能提供相关的旅游内容与场所。从消费水平看,也可满足低档(野炊、游泳、垂钓、观光等)、中档(网球、温泉浴、朝觐等)、高档(高尔夫球、游艇、商务会议等)不同层次的需要。

3.较强的参与性

在郊野可进行的旅游项目中,参与性强的项目很多,如攀登、垂钓、游泳、球类运动、采摘、耕作、朝觐等。

(二)郊野观光旅游的功能

郊野观光旅游资源多以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包括大面积的森林、草原、山体、丛林、沟谷、水体和海岸、浅滩等,因此其功能既不像市区内公园也不同单个的风景名胜区,有着自身的旅游功能空间。

1.远离喧嚣,亲近自然

城市人口和交通的高度集中,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越来越大,城市问题日益突现。如“三废”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污染、白光污染、交通拥挤、能源危机、绿地稀少等;人为造成的“水泥沙漠”、“五岛”效应等,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城市病” 。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市民渴望利用节假日,亲近城郊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以获得片刻的安宁。

2.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

随着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加、文化素养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其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旅游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游客已不愿承受长途“人车劳顿”之苦,花费巨额资金进行南北纵横“几千里路云和雨”式的观光游览,而是热衷于足不出户就能观赏到丰富多彩的田园风光和名胜古迹。“五一”长假改为小长假后,市民更倾向于城市边来去几个小时车程的旅游目的地。可见,郊野观光旅游正是以上几个要素组合后的最佳选择。

3.促进身心健康,加快信息传播

郊野观光旅游的开发,特别是与农业观光和乡村景观相结合的旅游开发模式,不仅可为游客提供新的生活空间,释放假期城市人口压力,分流市区及旅游热点的拥挤程度,同时对保护生态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加强城乡文化交流,更新陈旧观念,加快信息传播,缩小城乡差别,增长见识,提高素质有显着的作用。

4.促进郊野经济发展,增加就业

郊野观光旅游开发,既可改善郊野的生活环境,加快郊野经济发展,又可吸收大量闲置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地,可促进和带动城郊区域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三、郊野旅游开发方式

(一)开发原则

郊野旅游客源主要定位在城市中心区居民。都市居民把旅游休闲不仅视为一种消遣消费活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又把它当做一种生产力(即体力、精力)恢复活动。生产力经常性的消耗需要经常性的补充,旅游度假无疑是恢复调整的最佳方式之一,因此出于这种动机的旅游带有重游率高的特征,这在西欧、北美、日本等国家已非常普遍。针对游客的这些特点,郊野旅游开发时应把握下列原则。

1.低收费原则

郊野旅游出游率高,重游率大,出游人数多(多以家庭、单位职工群体为单位),故各种收费不宜过高,有些高档项目还可实行优惠的会员制。

2.保持自然性原则

景区建设要尽量保持原有的自然风貌。但对有些荒山秃岭地、蚊虫出没的水洼地要加以整治,填洼埋坑或挖土成池,种植花草与栽培林木,建成优美的人工自然环境,人造建筑则一要少,二要与环境相融洽、协调,相得益彰。

3.多层次性原则

现代城市居民收入相差很大,为满足不同层次旅游度假要求,设施档次可拉开,但结构要合理。高档场所的建造一定要以详细的市场调研为依据,不能滥建。

(二)开发方式

郊野可作旅游开发的景物内容较广,可发挥的空间相对较宽。旅游开发方式可因具体基础环境不同而有不同的选择,如郊野公园、户外活动区、郊野休闲度假区、农业旅游区、郊野湿地等。

1.郊野公园

郊野公园与城市公园相比,有更多趣味性。郊野公园内有众多原生的自然景观,游人投身其中,探险穿越,溯溪露营,爬山登顶,探访乡村,获得在城市人工环境中截然不同的快乐体验,这就导致郊野公园规划不能全盘套用城市公园的设计条例,不宜在区域内修葺太多的人工构筑物,不宜对游人有太多设定,以避免降低特有的郊野趣味。

2.户外活动区

把环境较好,适于开展户外诸如游泳、垂钓、攀登、球类运动、烧烤等活动的区域划定为休闲区,禁止开展农事活动。这种区域除停车场这类设施外,一般不要搞人工设施,但要适当维护绿化和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