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广西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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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社会建设(2)

(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以往的党代会报告中,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问题都有过多次的表述,但在十七大报告中将社会建设作为独立部分进行系统阐述,这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意义。此举显示了党和国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最突出的位置,不仅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体现了党的宗旨,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而且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深刻反映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本质,体现并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1.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提出,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把“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代会报告之中,明确了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为包括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完整体系,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在这个布局中,经济建设是基础,政治建设是保障,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成果。从以往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到现在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反映了党对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标志着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提出,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

坚持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实质上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体现在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上,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更加关注民生,在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建设就是民生建设,社会建设就体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道理。通过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最大的政绩。

3.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提出,深刻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本质

和谐社会既是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也是一个有着明确所指的现实战略构想。尽管在理论上和谐社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但在现实的层面上,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公正、改革成果共建共享的目标。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问题的关键。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才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万众一心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4.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提出,体现并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我们党提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法制更加完备、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这就必须坚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情况看,社会领域的指标明显滞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矛盾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比较尖锐。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尚有相当数量,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以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设。为此,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即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其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1.优先发展教育,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尽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别是要保障贫困和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通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多渠道、多层次促进就业,实现就业与经济的同步增长。

3.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在普遍增长的同时差距呈拉大趋势,收入差距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成为扭转收入差距,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4.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改善民生,我们要着力解决目前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努力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使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消除生活的后顾之忧。

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有利于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制度格局;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完善信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坚持安全发展,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

由此可见,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既明确了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也丰富了社会建设的内涵,而且指出了这六个方面在社会建设中各自所占的地位和作用。

(1)教育是根本。为了实现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地位,六个方面第一个强调的就是教育,这在国内外关于社会建设的定义中是非常有特色的,体现了我们高度重视我国发展的可持续性,重视通过社会建设来培育发展源泉和动力。(2)就业对于解决民生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如果说教育解决的是如何提高人的素质的问题,那么,就业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发挥人的作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教育和就业问题解决得好,人口因素就会成为巨大的发展优势。反之,人口因素就会成为发展的劣势。(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4)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5)提高健康水平,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6)完善社会管理,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这样,就把这六个方面在社会建设中都起什么样的作用,具有什么样的地位,给出了清楚的表述。这些论断,第一次从理论的高度阐明了社会建设各项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好社会建设的精髓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因此,在理论指导和实践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前提,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也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为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奠定基础;否则,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如果社会建设滞后,各方面社会矛盾必然增多,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也就会增多;而且经济建设如果不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归宿,也就会失去动力和支撑。鉴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加快改善民生,使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正确树立和落实新的政绩观

要解决好社会建设中的民生问题,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正确树立和落实新的政绩观,由过去单纯的增长与效率向公平、正义、共享、民主法制、文明进步等扩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衡量一个地区、部门的工作,在注意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同时,更要关注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是否有了改善;就业再就业问题是否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是否普及更多的人口;公共卫生是否满足更多居民的需求;贫困地区的孩子、下岗失业人员的子弟是否仍然面临上学难的问题;群众的住房和生活环境是否有了普遍和明显的改善,等等。总的说来,要将这些民生问题作为社会发展的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3.正确认识改善民生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民生问题一度表现为主要生活用品的短缺,那么,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民生问题则主要表现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短缺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对稳定的就业、公平的收入、良好的教育、健全的社会保障以及医疗卫生制度、居家住房、环境保护、民主法治、个人发展等等,有了新的普遍的追求。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民生问题,实际上比改革开放初期的民生问题更加深刻、更加全面、更加复杂,可以说是到了社会建设发展的“深水区”。因此,要解决新时期的民生问题,也更需要政治智慧,更需要合理有效的政治措施。

必须看到,民生问题的改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改善民生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当前主要矛盾,这就决定了解决我国民生问题不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办法,我们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地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

我们既要积极进取,尽最大努力奋斗加快社会建设,抓紧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解决问题,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而不能要求过高过急,那样既不利于解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会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这利益。